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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退税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5 12: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ue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ue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请教各位一个退税问题。本人去年的deduction在第一项work related car expense那里报了3700元,而第三项制服和干洗那里,我也想报一点。但是干洗是在家洗的,制服鞋之类的receipt也没有了,e-tax说干洗150,work-related300之内不用evidence。但是我在lodge的时候他出现这么一句话:work deduction exceed 300.Ensure that you have the receipts to substantiate your expenses.我想就是因为我汽车消费那里已经超过300的总额,但我原来以为汽车消费是另外计算的。请问现在这样如果我报干洗在150之内,制服也在150之内,还需要证据吗?请各位有识之士多多指教,不想因小失大,因为也就只能报个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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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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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沉底了,自己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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