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IFR 烟花盛况,鱼眼广角悉尼港尽收眼底 (2013-10-6) 大米星星 · Michael Jackson 超白金歌曲(87楼起有奖竞猜!10月31日截止) (2008-9-4) steveking
· Bus driver申请成功 (2015-10-24) liuulu · 童言趣语 (加了PP噢) (2008-5-19) 旋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kayleen

[生意经营] 我昨天打人的经验详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9 13: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bz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bz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顶LZ,看了LZ的帖子,如果对方未满18岁的话,被对方挑衅不是连骂都不行了吗?真法律谁TMD定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8-29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yle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yle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bzk 发表于 2012-8-29 12:06
顶LZ,看了LZ的帖子,如果对方未满18岁的话,被对方挑衅不是连骂都不行了吗?真法律谁TMD定的~ ...

你可以骂,但不能带侮辱的话,否则容易被人反咬,其实我不是要炫耀打人,是告诉大家一些常识保护自己
我也没想到帖子还没沉,都不好意思了,还被TX说我野蛮(paopaobing(89))

发表于 2012-8-29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bz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bz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coolbzk 于 2012-8-29 15:43 编辑
kayleen 发表于 2012-8-29 15:19
你可以骂,但不能带侮辱的话,否则容易被人反咬,其实我不是要炫耀打人,是告诉大家一些常识保护自己
我也没 ...


一点都不野蛮,有些小混混小痞子混吃等死的centre link VIP就是欠揍,支持你~~~
话说不带侮辱性的骂人还真是有点难度呀~

发表于 2012-8-29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nstor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nstor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XiaoxianZ 发表于 2012-8-29 11:55
那些都是留学生,不像有身份的,害怕一反击,钱和身份都泡汤

其实有身份的也怕啊。
那些找事儿的烂人,在警察那里案底都有1米多高了。再加上几张也不在乎。
我们这些正常人,就算是PR或者公民,谁愿意为这些烂人给自己加点儿犯罪记录啊!
但是再怎么地也不能被人按头暴打不还手。法律也没有让人这样做。
只要不是主动进攻,还手是可以的。
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2-8-29 17: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云梦夫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云梦夫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2-8-31 17: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orjac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orjac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真乃神人也,佩服佩服。学到东西了。希望楼主生意不会受到影响。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8-31 17: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2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2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厉害

发表于 2012-9-1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niean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niean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2-10-10 09: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半桶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半桶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kayleen 发表于 2012-7-25 14:03
警察看了看,认真的写着一边脸红,一边脸白。警察来了后记得要示弱,摆明自己是真正的受害者,我告诉警察JA ...

警察劝我们息事宁人,对方是领福利的穷人,他们犯再大的错误都没事,大不了几百元付款,而我们有收入的处罚会严重很多很多,何况我打她的是外伤,还是追着打的,就是上法庭,可能我会输,法律会偏向穷人。他说法律是不对穷人的,他们做警察的也经常在街上被这些穷人辱骂,也没办法,也很委屈,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临走时还让老公告诉我他没有偏袒JADE的意思,都是为我好。

这位警察说得是实话!澳洲法律在很多方面是很荒唐的。

发表于 2012-10-10 09: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smi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smi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pport!!!!!!!!:)

发表于 2012-10-10 09: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19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19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ndyhao 发表于 2012-7-25 14:06
呵呵,楼主好样的。相比之前我老公就不如你,被一个女人把退货扔到头上还笑呵呵的,还阻止我还击,说现在人 ...

这才是男人。赞一个!别把钱看太重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0-10 09: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08754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08754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 V5

发表于 2012-10-10 09: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p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p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

一大早的,我也高兴高兴

发表于 2012-10-10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ngmei88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ngmei88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开店时也碰过这样的小混混唉我就怕惹事把钱给退了,佩服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09: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虽说是法律上不让还手,

但是你想想,你如果真不还手,他们肯定得寸进尺,还有下次的,

这次知道这家店老板作风彪悍,下次都离远点了,

这些鬼佬说白了就是垃圾,欺软怕硬的货。 该打!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0-10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nmzg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nmzg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打得好,下次接着打,打到他们怕为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0-10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h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h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帖子威武,不能沉。
除了拿刀枪的,蒙脸的,其他的一律回敬回去。
做小生意的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事情,有些反应都是给逼出来的。

发表于 2012-10-10 10: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tomat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tomat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V5

发表于 2012-10-10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yue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yue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2-10-10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mw1026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mw1026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和气生财

发表于 2012-10-10 13: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打的对,打的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0-10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yle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yle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帖子怎么还不沉?辛好已经结婚了,不然肯定是嫁不出去了

发表于 2012-10-14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n10t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n10t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趣,学习了。。。。。

发表于 2012-10-14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bahu198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bahu198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威武!!

发表于 2012-10-14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ngm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ngm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做小生意都得有lz这样的魄力才行啊,不然就活生生被人欺负

发表于 2012-10-14 14: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t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t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开店还真是问题多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0-14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mbonn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mbonn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 V5阿,真心膜拜!!!!

发表于 2012-10-19 0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gelscloth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gelscloth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白人小流氓和店里小偷小摸的人都是经不住吓得,你必须抓他,给点厉害,不然他们还会来欺负你!给几次以后就基本没事了。说到底,这些人不是什么魔头大恶棍,只能算是无赖。真正厉害的角色才不会干这种小事。所以,LZ做得对。想当初,我也为了抓一个偷了5。00 东西的小偷,不惜大着肚子追了1公里•••
为了抓小偷,和一土著吸毒女的互扔椅子•••
你以为做小生意那么容易咩!

发表于 2012-10-19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retty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retty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佩服!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0-20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ngkong88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ngkong88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厉害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