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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hipmunk22

[其他信息] 悉尼(更新: 大结局上传Eastwood达润法律事务所Legal and Associates道歉信) 分享经历并介绍房屋过户师和律师的区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8-21 08: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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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ibahtree 发表于 2021-8-21 08:16
这就是打官司的点啊,有争议的。

再说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案子,我举例的案子是比较特殊的。大多数 ...

诽谤案的关键是是否是事实,而不是对方的名誉是否受到了伤害。你说的郑玉桂的案子,我搜了一下,跟这个帖子一点类似处也没有。那个案子胜诉是因为被告根本不是原告的客户。” 据案情透露,原告人郑玉桂律师从来没有代表被告处理任何法律事务,也不认识被告。” 这个是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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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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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如果把事件經過寫出來,應該不是非謗。非謗是說了一些不是真實的事情。何況樓主手裡有證據。其實像我們普通人,很多事情都要找專業人士幫忙。如果那人不負責任,在專業上出錯。我們是可以向他的專業委員會投訴他的。如果是屬實,他們分分鐘可以除牌。

发表于 2021-8-21 09: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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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才,写一篇“由一篇论坛帖子引发的官司”

发表于 2021-8-21 09: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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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律师的性格都比较Sharp, 甚至可以说是aggressive。如果没有好胜心,不可能有所成就。

不想打官司的律师绝对不是好律师。

但是一般这种案子,大多数都走不到官司这一步。就算诉讼状交了,也会是庭外和解。庭外和解也挺考验律师的本事,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温和的律师没有前途的,做做文本可以,做做法律援助也可以。

以上言论跟此案无关,纯粹泛泛谈一下。

发表于 2021-8-21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ipmunk2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ipmunk2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Chipmunk22 于 2021-8-21 09:49 编辑

大家好, 楼主昨天收到律师的道歉信,觉得还是比较真诚, 楼主就接受他的道歉,此帖子不再回复和更新.

楼主就是一个普通吃瓜客户吐槽他服务很佛系, 希望给大家提醒,他本人也能注意并且以后改进, 没想到帖子变成什么"毁谤"贴,骂街贴. 大家请看好了, 律师本人已经承认了错误处理我的案例的确有怠慢的过程, 不存在毁谤.

最后剧情落幕的时候, 楼主福尔摩斯了一把有些疑问希望向吃瓜网友求助:

"请您相信我们确实没有精力和时间去混淆事情"

----------------楼主从来在网上和真实世界里都没有说过律师本人混淆事情, 要是他从来没有关注过论坛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律师貌似洞悉一切,并且要急于澄清自己"没有混淆事情", 莫非这又是此地无银???

"你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把这个放在论坛上面我们接受公共批评"

----------------看来这是律师本人希望我把他的道歉信放上来, 按照这个逻辑的话,他是不是也能够叫其他人把其他信息放上来? 哪怕他本人从来没有在论坛出现过.

最后写给律师的话:

您要是看到这个帖子的话, 我希望您能意识到服务好和不好作为客人是很在乎的,尤其是房屋买卖这种人生中最重要的重大交易, 希望您以后能多从客人的角度出发, 改善自己.

我发帖子的初衷并不是想把这个帖子变成骂街吵架贴,也没有任何恶意中伤攻击你个人, 相反我觉得你一直以来语气还是客气, 所以您可能觉得我发这样的帖子非常惊讶, 因为我们的交流一直都是比较友善的. 你要是真心希望我删掉帖子的话, 您要做的是去联系您的超级粉丝客户zhuliangzai, 我想知道他是谁,他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帖子里面一次又一次的抢镜, 是什么目的? 还有对我进行一切毫无理由的诋毁和谩骂, 他是要为他的行为道歉, 就像您给我的道歉信那样真诚.  因为这个帖子变得太莫名其妙了, 我对他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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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09: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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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ng 发表于 2021-8-21 08:44
诽谤案的关键是是否是事实,而不是对方的名誉是否受到了伤害。你说的郑玉桂的案子,我搜了一下,跟这个帖 ...

那个案子被告和原告是否是客户关系,根本就不是诽谤案的重点。那个案子能赢,不是基于两人是否认识的基础上的。

我发那个案子的例子的初衷,是提醒楼主踩过界,想让楼主把隐私去掉,或者把帖子删掉,这件事情就也就算了结了。郑玉桂的被告当初也是不删评论、不道歉、以及换个名字继续诋毁。

我觉得现在不是楼主又来去争论是否官司能打赢的问题。而且尽快结束该件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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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0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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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但我个人是不会再去选择这样的过户师

发表于 2021-8-21 09: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llyswag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llyswag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怜的律师…这么低三下气的道歉回复…不及时回复其实很多机构,甚至政府机构都存在的问题。他这么公开道歉回复,已经很不错了。

楼主不删帖,还又提进一步要求,要让律师去联系那位层主,要等着让那位层主页跟楼主道歉才删帖,是不是得寸进尺了啊?那位层主的言论跟律师有什么关系吗?又不是律师授意那位层主发言的。

哎。

性格缺陷。

这个瓜我吃不动了。看着难受。

发表于 2021-8-21 09: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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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打官司楼主还是怂了
还要zuo*********道歉,不可思议

发表于 2021-8-21 09: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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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lyswagman 发表于 2021-8-21 09:49
可怜的律师…这么低三下气的道歉回复…不及时回复其实很多机构,甚至政府机构都存在的问题。他这么公开道歉 ...

你可以看看她的帖子,除了卖二手东西,就是投诉的。呵呵

发表于 2021-8-21 09: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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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和这位律师这件事解决的都很不错。双方都很有诚意,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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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09: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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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ibahtree 发表于 2021-8-21 09:37
那个案子被告和原告是否是客户关系,根本就不是诽谤案的重点。那个案子能赢,不是基于两人是否认识的基础 ...

诽谤的成立基于是否是事实。如果连客户都不是,他的评价怎么会事实?如果是客户,说的是事实,怎么会是诽谤?跟你公司你公司是否受到伤害,没有关系。

发表于 2021-8-21 0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土澳的天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土澳的天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警觉了

发表于 2021-8-21 09: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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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09: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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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P 发表于 2021-8-21 09:51
真要打官司楼主还是怂了
还要zuo*********道歉,不可思议

这官司打不起来。无处下嘴

发表于 2021-8-21 0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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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身正不怕影子斜, 想打官司就来打吧! 其实也没啥,就想一睹zuoliangzai真容, 你瞧, 律师帮我卖房都没有做过VOI认证, 我真的很好奇究竟这 ID的背后是何方圣???

楼主这个人除了个性比较正直之外, 也对这个世界充满以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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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10: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lenz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lenz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elenz2007 于 2021-8-21 10:41 编辑

我发言一次后都不敢再出声,我确实是Darren 客户,房子才交接一个多星期,律师态度很好,打电话也接,没接也及时打回来,估计因为我是正在交接阶段比较重要,所以及时回复。再好的律师也有人不满意,再差的律师也有人会满意,我还是挺满意他的服务。散拉吧,变成一个吵架帖。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21-8-21 10: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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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信是编的吧,还真有人为这事道歉啊……

发表于 2021-8-21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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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ipmunk22 于 2021-8-21 10:10 编辑
helenz2007 发表于 2021-8-21 10:00
我发言一次后都不敢再出声,我确实是Darren 客户,房子才交接一个多星期,律师态度很好,打电话也接,没接 ...


嗯, 我相信的确有满意的客户, 不然我的中介也不会推荐给我对吧? 我也说了,我的经历仅代表我个人对律师这次服务的评价和感受.

好和不好都欢迎分享, 这个信息交流平台,不是吵架骂街平台.

发表于 2021-8-21 1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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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pmunk22 发表于 2021-8-21 10:08
嗯, 我相信的确有满意的客户, 不然我的中介也不会推荐给我对吧? 我也说了,我的经历仅代表我个人对律师这 ...

支持楼主分享的经历,楼主没错,律师也很勇敢承认错误,我觉得以后可找他

发表于 2021-8-21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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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也道歉了,樓主房屋也沒什麼損失。樓主說的事情是真實的。此事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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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10: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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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orthumberland 于 2021-8-21 10:37 编辑

楼主也蛮鸡毛的,毕竟没有造成你的损失,记得,一分价钱一分货,我买房子的时候,贷款的人帮我推荐律师,我价钱都没问,到最后律师直接扣钱的,最后好像1200+gst。 电话都是半小时里面回的,即使自己不回,都会叫助理回。问题解释的很清楚。所以,toyota能和lexus比吗?要便宜就不要来这里bb。
給浮雲的肯定不是壞蛋!

发表于 2021-8-21 10: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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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准备接官司了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发表于 2021-8-21 10: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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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没到位 中介费退了呗

发表于 2021-8-21 10: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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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P 发表于 2021-8-21 10:27
楼主准备接官司了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都散了,你还拱火。你觉得这官司能打起来吗?

发表于 2021-8-21 10: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ibahtr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ibahtr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coolibahtree 于 2021-8-21 10:45 编辑
Chipmunk22 发表于 2021-8-21 09:57
楼主身正不怕影子斜, 想打官司就来打吧! 其实也没啥,就想一睹zuoliangzai真容, 你瞧, 律师帮我卖房都没有做 ...


官司打不打得起来要看楼主是否回应那为层主了。

楼主一直说不怕打官司,打就打, 好想要目睹对方真容。那么请楼主正面回复一下大家,您给那位层主zuoxxx您的联系方式了吗?那位层主好像一直等着联系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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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1 11: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ac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ac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远离xx律师吧,我找老外,越南律师,几个都很靠谱

发表于 2021-8-21 11: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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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远离xx律师吧,我找老外,越南律师,几个都很靠谱

发表于 2021-8-21 1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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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ibahtree 发表于 2021-8-21 10:43
官司打不打得起来要看楼主是否回应那为层主了。

楼主一直说不怕打官司,打就打, 好想要目睹对方真容。那 ...

我本来不想顶贴的,我已经回复了那位抢镜的zuoliangzai 他凭一个 ID 在这里上窜下跳

他敢告我,我就告 Darren 律师泄露客户的隐私。说实话那个 ID 智商不在线,就知道瞎叫嚣。他要是找到我,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告Darren 了,打官司我当然奉陪啊!况且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本来对他就没有任何兴趣。

发表于 2021-8-21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许慧宁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许慧宁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位自己在家版违规开贴的ID如果真要打官司那也该通过律师用合法手段去为自己维权,不是发帖要求对方给联络方式对方就得给的。不然随便在网上跟人意见不合,别人就都有权要你私人信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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