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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zytina88

[生意经营] 商场如战场 遇到棘手问题 请各位支招!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29 13: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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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滴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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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13: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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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楼主。来个竞争者就怕,如果竞争者开店的申请不合理council是不会批的。如果你害怕竞争就不要开店。你如果是悉尼的,去华人区看看,做同一个行业的,一条街上起码有几家,大家各做各的生意。如果你害怕竞争,那就买shopping center里面的food court那个不重样。

发表于 2017-8-29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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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世事无常 于 2017-8-29 12:31 编辑

其实楼主真的是不太好会做生意的,一般一个地方越集中其实生意越好,会吸引大量的客流。一般来说被分流的远远小于新增的,除非这个店实在太差。不要说大陆那么多美食城,就是澳洲,随便看看,一般一个地方都是有很多快食店的,那种孤单单的单店,那怕是麦当劳,生意也不会太好
珍惜每一天

发表于 2017-8-31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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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不是我说你,平时潜水看热闹的我都要冒个泡,像这种开口就是“找律师”的人,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个小插曲,校园恶霸撂下一句“放学你给老子等着”,我回了一句“为什么等放学?有种你现在就干我”,吓唬你爹啊。生意场上用律师干仗是下策,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做生意是求财不是破财,这从侧面体现那新来的就是个愣头青。而且这种连锁的,很多都没啥经验才跟连锁公司,都要被总公司抽水,管理也不是很灵活,他就算开起来,你质优价廉服务好的话,一样干死他。

发表于 2017-8-31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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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既然council批了那应该是手续齐全的,换位思考的话,对方全部都照章办事,做了那么多准备工夫,最后竞争对手说不让开就不让开的话,那对方更郁闷啊。

至于商业竞争,本来就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商业社会,不能说因为你们先来的,就不让其他人进来参与竞争吧?这不是垄断的概念嘛?

shopping centre的确有规划尽量避免同类型的生意在同一个商场里面恶性竞争,但是那也是在他们的店面不愁租的情况下;要是他们的店面都租不出去了,只要有人要来租还不赶紧答应吗,这个时候就不会那么在意同类生意竞争的问题了。

说到底,每一个party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点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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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1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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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5 发表于 2017-8-28 12:24
LZ你吓大的?这世道的确有钱人可以用钱把人砸死。但是对方这种也是开和你一样的生意的,能比你富豪到哪里去 ...

非常同意
摆明是吓唬人的,如果真那么有把握有必要过来2次说明自己很牛逼吗?

btw, 对方感觉也是中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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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1 15: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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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是仇家一点不假啊

发表于 2017-8-31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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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好深呀,我以为租个门面想干啥就干啥,只要房东同意,没想到这么复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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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1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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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贴

发表于 2017-8-31 2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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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说这个商业圈已经有4家类似的生意,这4家是同一时间开的么?如果不是同一时间开的,这点可能会对你不利。因为就公平来讲,除了第一家开的有权提出质疑,第2家是和1抢生意,第3家是和1,2抢生意,第4家是和前123抢生意,那么这家新的也可以和你们4家抢生意。除非是你们2家生意很相似。不知道现有的4家具体什么生意,区别多大只有你知道。
其他3家有反对么?建议你去和那3家聊聊互相支持。还有一点,上面有位网友说的很对,你要把去市政,和市政的交流都做好记录。

发表于 2017-9-1 09: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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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不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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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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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是LZ 的权力呀, 跑到店里来威胁太愚蠢拉.

发表于 2017-9-1 15: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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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对方比较难告赢。这个事情有好几个独立因素混杂在一起了。本来就是他们对开店审批难度预计不足,这个损失很难证明和楼主的反对有直接联系。

发表于 2017-9-1 15: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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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跟你们一样的生意?做吃的而已,说来都差不多,难道你周围还不能开别的大排档了?food court怎么办?

即便开出来,做的水平有好有坏,顾客有偏好,还不一定呢

楼主虽然有权利反对,但是这理由站不住脚

发表于 2017-9-1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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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LZ胜算不大,不是说要赔对方损失,只是不能阻止对方开店,因为Counci已经预l批了啊。要告该告Council批了这个生意。

发表于 2017-9-1 20: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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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LZ到底去VCAT告谁,告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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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20: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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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个价让对方出钱和解。不然你觉得你有什么条件赢?

发表于 2017-9-1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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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碰到楼主这样的人,杀人的心都有了

发表于 2017-9-2 2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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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害相遇权其轻,如果他开起来你会死,就尽最大努力阻止。同时慢慢试新菜的市场反应,跟它的东西尽量不要同样,如果同样就加附加值

发表于 2017-9-2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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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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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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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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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反对邻居盖房子,然后被告要求赔偿增值损失的吗?下次对方再来,就一个字,滚。

发表于 2017-9-2 2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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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CT 于 2017-9-2 22:05 编辑

这个完全是立场问题。
一条街上为什么不能开很多同样的店?这本来就是竞争关系。美食一条街上,几十家,十几家餐馆,既有竞争关系,也有聚集效应,优胜劣汰,是正常的商业竞争。
我认为可以拖延点时间,但是楼主提供的理由,完全不成立。你要养家糊口,竞争对手缴了租金,却开不了店,全家喝西北风?
商场确实如战场,不见血的刀光剑影,就看你从谁的立场出发

发表于 2017-9-2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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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17-8-28 21:37
楼主应该直接报警,让警察出个禁止令,禁止对方接近你的店

出禁止令是法院吧,法院没定性,警察凭什么听你的?

发表于 2017-9-2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enkoh4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enkoh4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7-9-2 2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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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tina88 发表于 2017-8-28 12:27
厦门大学没考上啊

我不是真相信他多富豪,就是心里犯嘀咕,不想惹上官司嘛

福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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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2: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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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 发表于 2017-8-29 12:29
其实楼主真的是不太好会做生意的,一般一个地方越集中其实生意越好,会吸引大量的客流。一般来说被分流的远 ...

成行成市

发表于 2017-9-3 10: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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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T 发表于 2017-9-2 21:38
这个完全是立场问题。
一条街上为什么不能开很多同样的店?这本来就是竞争关系。美食一条街上,几十家,十 ...

那站在中立的立场呢?楼主的诉求真是奇怪,谁开个店还要问问别的商家是否同意?

发表于 2017-9-3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crrf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crrf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楼主的叙述上来看    似乎council的permit批准的是转用途(change use)  从office变成foot retail   
这个permit和这个food retail拿来做什么没有关系
理论上council只能限制use  无法限制业主开什么店   
我觉得楼主最好问清楚律师上庭的依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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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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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俩个傻逼离你远点,他们没什么资格跟你说话,下次记得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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