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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ngyanshu 于 2014-1-13 17:37 编辑
自去年辞职后一直没有找工作,1月份准备找工作了,突然发现怀孕了,因为2014年3月1日出生后的宝宝没有baby bonus只有PPL或者2000刀的FTB增加额,所以我的唯一选择就是争取Paid Parental Leave,但是PPL规定产假前的13个月内要工作10个月,我即便现在开始工作,也不可能在生之前有10个月的工作记录,所以我找了个做小生意的朋友帮我报税(正好他也需要找税号避税),也就是用我的税号把2013年10-12月份这3个月的他的员工的工资打到我头上,大概5-6千块吧,我想问下大家这种解决方式是不是对我来说是最佳选择?
随后我准备很快开始工作以完成13个月中10个月的工作要求,我的年薪大概是6万左右,我老公的年薪5万5,虽然我知道朋友帮我报税后我需要为打在我名下的这3个月的工资支付税款(大概5-6千),也会相应影响我的FTB,但我觉得这种方式应该会比2014年3月1日以后政府只给的的2000刀划算,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吗?请大家提提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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