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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推出市场放售,收集潜在买家的意向,跟买家商议交易,准备销售合同,下一步是什么?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是否已经履行签约前披露信息义务?
什么是签约前披露信息义务?
澳大利亚普通法规定,卖方有义务向潜在买家公开产权的瑕疵。
如地役权、公契和租约的瑕疵。如果卖方未能向买家披露这些问题,当房产出现损坏,卖方有机会被控或导致合同终止。
澳大利亚普通法规定,卖方有义务向潜在买家公开产权的缺陷。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条例强制卖方披露产权信息。可是,每个州分的立法都不一样,同一州分内也有不同的条例需要考虑,因此执行时需要格外注意。
立法的差异包括:
● 在新南威尔士州,卖方需要披露洪水泛滥信息;
● 在南澳大利亚州,卖方需要披露房产是否设有矿权;
● 在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卖方需要披露房产是否位于森林火灾多发区;
● 在塔斯马尼亚州,卖方需要披露房产附近是否设有坟墓。
如果房产以期房形式出售(如未在土地登记局注册的细分土地产权),卖方更需要符合额外信息披露要求。如果房产在法人团体或分契业权之内,卖方需要披露更多信息,甚至符合法定保修要求。
买家请留意,即便受卖方披露信息义务保护,在签约前自行调查及查询产权信息也是十分重要的。
即便受卖方披露信息义务保护,买家在签约前自行调查及查询产权信息也是十分重要的。
「预防胜于治疗」,在签约前了解所有问题总比签约后才逐件解决好。
若卖方未能遵守法定信息披露要求,将引致被控损坏房产、终止合同或罚款等后果。
因此在准备和执行合同前,卖方需要寻求适当的法律意见,确保符合所有披露信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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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Ke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