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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条款来自中澳税收协定(ATS 1990 No. 45)第19条第2款,是非常关键的内容。我们可以逐句解析并结合澳洲的实际报税制度,明确这是否适用于从中国领取养老金的澳洲税务居民。
???? 协定原文关键内容(第19条第2款)
19(2)(a) Any pension paid by, or out of funds created by, a Contracting State or a political subdivision or local authority of that State to an individual in respect of services rendered to that State or subdivision or authority shall be taxable only in that State.
19(2)(b) However, such pension shall be taxable only in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if the individual is a resident of, and a citizen or national of, that other State.
✅ 中文解读与适用分析:
???? 第19(2)(a):默认规则
如果你从中国政府、地方政府或类似公共机关领取养老金,并且这笔养老金是“因曾经为中国政府服务”所支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工作者的退休金),默认只在中国征税,澳大利亚不能再征税。
换句话说:
中国政府支付的退休金,通常只在中国征税,不在澳洲征税。
???? 第19(2)(b):例外情况
如果你既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同时也是澳大利亚公民或国民(citizen or national),那么这笔中国政府支付的养老金会转变为只在澳大利亚征税。
也就是说:
如果你已经是澳洲公民,这笔养老金反而只能在澳洲征税,中国不能再征税(尽管理论上中国很难不扣税)。
✅ 举例说明:
情况 税务居民 是否澳洲公民 征税国家
从中国政府领取养老金 是 ❌ 否 只在中国征税 ✅(19(2)(a))
从中国政府领取养老金 是 ✅ 是 只在澳洲征税 ✅(19(2)(b))
从中国企业或私人养老金计划领取 是 不论是否公民 澳洲需征税 ❌(不适用第19条)
⚠️ 非政府养老金不适用本条款
请注意:
只有政府支付的养老金(如公务员退休金、公立医院、教育机构)才适用第19条。
如果是中国企业年金、社保养老金或其他私人或半公有计划,它们不适用于19(2),而是归类为一般性养老金(第18条),澳洲有权征税。
???? ATO 实际操作建议
如果你的养老金是来自中国政府机关、军队、公立学校或其他政府背景单位,且你不是澳洲公民,你可以在报税时写明根据中澳协定第19(2)(a)条,该项收入应仅在中国征税,请求豁免。
可在报税系统的 Foreign Income > Notes(附注) 中注明:
“This Chinese government pension is paid in respect of past services to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under Article 19(2)(a) of the China-Australia DTA, it is only taxable in China.”
✅ 结论总结
问题 回答
我是澳洲税务居民,从中国政府领取退休金,是否在澳洲征税? 如果你不是澳洲公民,根据第19(2)(a),应仅在中国征税,澳洲应予以豁免
我是澳洲公民且是税务居民,中国政府支付养老金怎么办? 根据第19(2)(b),应仅在澳洲征税,中国不应再次征税(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仍会扣)
养老金来自企业或社保呢? 属于普通海外养老金,应申报为澳洲应税收入
中澳税收协定中的 第18条——关于养老金的条款,这段话其实是普通养老金(非政府服务类)跨国征税问题的核心。
???? 原文解读(Article 18):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paragraph (2) of Article 19…”
受第19条第2款规定的限制(也就是政府养老金的特殊规则)
“…pensions paid to a resident of a Contracting State in consideration of past employment…”
为过去受雇服务所支付的养老金,支付给一个缔约国居民
“…and payments made to a resident of that State under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下支付给该缔约国居民的款项
“…shall be taxable only in the first-mentioned State.”
应只在该居民所在国家征税
✅ 翻译总结:
第18条意思是:
除了政府养老金(受第19(2)条限制)之外,其他养老金(包括社会保障金、公司养老金等)只在收款人居住国征税。
???? 实际含义:对澳洲居民的影响
情景:你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从中国社保或单位领取养老金:
如果这不是中国政府机关支付的(即不适用第19条);
那么根据第18条,这笔养老金应只在澳洲征税;
中国不应对这笔收入征税(但现实中可能仍会预扣)。
✅ 所以:这类养老金应作为应税收入,在澳洲申报并缴税。
???? 举例解释:
情况 是否适用第18条? 征税国
中国社保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 ✅ 是 只在澳洲征税
中国企业年金、单位养老金 ✅ 是 只在澳洲征税
中国公务员退休金 ❌ 否(适用第19条) 取决于你是否为澳洲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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