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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法院公布谢连斌作供录像和林姝报警电话录音(有更新图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4 11: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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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23 22:02
如果谢是凶手,他需要警察给他透露那个款式的鞋子吗?
他会一听妻子转告警方的怀疑就不像作案那个凶手那 ...

很多人都可能有这双鞋所以如果谢有很正常因为他是羽毛球爱好者在正常不过。大方承认又能怎样?你会因为任何类似的一个事实而惧怕吗?比如你是高智商,但疑犯也是高智商所以你会装得不那么高智商而赢取信任避免被怀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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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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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23
所以说,你有你的心里活动,我有我的思维方式,谢有谢的考虑因素,你不能说因我觉得如此,谢就一定应该如 ...

我说我不知道谢是如何向警察解释的。我并没有说我猜想他如何解释。我没有强加于他请你也不要强加于我。

发表于 2017-1-24 1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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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_cn 发表于 2017-1-24 11:27
很多人都可能有这双鞋所以如果谢有很正常因为他是羽毛球爱好者在正常不过。大方承认又能怎样?你会因为任 ...

大方承认?
你没见他已经上交了一双ASICs鞋吗?那一双后来警方说不属现场那双,还有别的也可能穿破了扔了,解释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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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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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sgg 发表于 2017-1-24 11:24
动机认同,只是认同,但动机的证据永远也找不出来,因为死无对证。dna血迹是无法辩驳的证据,如果要辩驳 ...

对啊,关键还是在这个证据上。

这个证据不是辩方应该出示的,而是控方出示。

注意:单纯的DNA是不能作为有力的证据的。在车库里发现了DNA,但是控方无法证明那是血液或者是脑脊液等外伤后才会有的液体。他们只是说那东西对某些化学试剂呈现阳性。而要知道,所有的化学试剂都有false positive。而不是100%的。这个需要有实验室来化验确定到底是什么。但是,控方确跳过了这一节,直接去present所谓的DNA证据了。这个是个很大的纰漏好不好?我说的逻辑关系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举个例子,在边境的海关人员,发现了一些白色粉末。怀疑是毒品。但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开展进一步行动。所有就打开包装,拿出一点粉末,放入test kit,发现立刻kit里面的液体变成了粉红色,这是个非常positive的迹象。这样,海关人员就有了证据,可以进一步行动。什么行动?交给实验室或者是AFP进行化验,看看到底是不是毒品。是的话,才有一个case来进行侦查,不是,就要归零。这里,控方就是跳过了化验这一步。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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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jdontwannas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jdontwannas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這是無敵帖了,大家討論的有結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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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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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_cn 发表于 2017-1-24 11:27
很多人都可能有这双鞋所以如果谢有很正常因为他是羽毛球爱好者在正常不过。大方承认又能怎样?你会因为任 ...

谢承认了,并且上交了鞋子的。但是警方说不是那一双。你觉得谢当时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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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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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03:53
我不知道你哪里看来的卖了还的一大笔钱 我看到的是另一个版本 anyway 就算是你说的拿了一笔大钱 翘首不干 ...

猫儿不笨先生就此有个他独家所有,现在内部统一通用的稿子:

1,谢家在墨尔本的自住餐厅据说30万买进(含商业贷款),虽然因为没有厨师而没法开下去,却奇迹般的卖了100多万的神奇价格。(墨尔本2006年前从没见过这样100万刀以上规模的大型华人自助餐厅)

2,谢生在大陆有巨额收入:每年可以从大陆投资的生意中收400万澳元以上。(却这样谦卑地全家领福利,为舅子打临工,住在破烂不堪的旧板房里?被老丈人骂没出息,不会赚钱,还拼命要立刻接手小书报亭生意?)

发表于 2017-1-24 11: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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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21
你是怎么看出来我认同什么的?

我认同的是,指控谢犯罪无足够证据。至于几个人干的,我看不到现场第一手 ...

谢生不是凶手  你们不是一直倾向集团作案吗 或是另一个凶手 就是你们所谓的逃脱了的凶手 这不是你们的逻辑吗?
排除了所有可能 即使在你看来不可能的也就是真相了 。你认为认定集团作案 或是他人作案的矛盾和难度更大 还是谢生就是凶手比较合理。

发表于 2017-1-24 1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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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谢生三次从广州去而返归,其他就不说了,即使要在大陆要跑路,你是逃不了多久的,不要说你一个外国人,你登陆入境的信息全程被海关,出入境,派出所控制着,呵呵,你连广州都很难跑的出去,派出所和酒店24小时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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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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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11:39
谢生不是凶手  你们不是一直倾向集团作案吗 或是另一个凶手 就是你们所谓的逃脱了的凶手 这不是你们的逻 ...

请看清楚我的上一个回答,思考一下,再来提问题。

再有,这里没有我们你们什么的,每一个人的回复只代表他自己的观点。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24 11: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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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和尚 发表于 2017-1-24 11:35
猫儿不笨先生就此有个他独家所有,现在内部统一通用的稿子:

1,谢家在墨尔本的自住餐厅据说30万买进( ...

出处?
据说的还是少说吧。
我很好奇400万软妹子怎么弄过来这边米西?
的多大的投资能有400的年回报 谢先生瞬间就是隐形富豪了!传奇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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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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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04:11
出处?
据说的还是少说吧。
我很好奇400万软妹子怎么弄过来这边米西?

出处就在猫儿不笨先生(ggnang等)那儿,你回溯一下ggnang等的帖子就可。

发表于 2017-1-24 1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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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32
对啊,关键还是在这个证据上。

这个证据不是辩方应该出示的,而是控方出示。

我看到检方的检验结果是血迹,你说不是,恕我直言,你算老几啊,都匿名,你得找专业人士分析给结论

发表于 2017-1-24 1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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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04:11
出处?
据说的还是少说吧。
我很好奇400万软妹子怎么弄过来这边米西?

不是软妹币啦,ggang说是澳刀,也就是每年2000多万软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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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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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sgg 发表于 2017-1-24 11:44
我看到检方的检验结果是血迹,你说不是,恕我直言,你算老几啊,都匿名,你得找专业人士分析给结论 ...

你去仔细查找相应的帖子就会知道了。既然你口出不逊,就不免费教育你了。原样奉还:你算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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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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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41
请看清楚我的上一个回答,思考一下,再来提问题。

再有,这里没有我们你们什么的,每一个人的回复只代表 ...

够清晰了  那想问下你对此案的进一步高见?既然你认为不是谢先生 那你...认为是凶手该是地球生物吗?是一个还是一团?
他既然被你否定了 那总的有人干这事吧 ?咱当然追究不出是谁干的 那你认为大致上会是一群人干的 还是另一个人干的 ?
如果是一群人的话 那请参照上面 一群人举按摩器状凶器杀进屋?自带照明探头 ..........
如果是另一人?那这一身本领 未卜先知 你确定来自地球!
或是你认为其他可能导致林家血案。集体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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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xm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xm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究竟性侵幼女是不是真的,还是另案处理?人可以那么坏吗,很难接受。对不起,好几年没注意这个案了。另外,警方当时不是有监控吗,没看出一点儿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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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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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11:49
够清晰了  那想问下你对此案的进一步高见?既然你认为不是谢先生 那你...认为是凶手该是地球生物吗?是一 ...

如果你能认真的思考,认真地提问题,我会回答。如果你是玩的,想调侃,你只好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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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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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xmon 发表于 2017-1-24 11:49
究竟性侵幼女是不是真的,还是另案处理?人可以那么坏吗,很难接受。对不起,好几年没注意这个案了。另外, ...

性侵指控现在看没有下文了。这个比较奇怪。因为是性侵幼女,警方应该起诉的,这个跟谢是否是林家案子凶手无关。但是现在看,没有什么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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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2: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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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和尚 发表于 2017-1-24 11:45
不是软妹币啦,ggang说是澳刀,也就是每年2000多万软妹币。

豪 脑补至此 我完全无语 。
澳洲警察 ATO还没猫笨清楚谢先生家底。
那他真是一个隐士  身价以千万计还将就一大地破房  
也算卧薪尝胆!

发表于 2017-1-24 12: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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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24 11:31
大方承认?
你没见他已经上交了一双ASICs鞋吗?那一双后来警方说不属现场那双,还有别的也可能穿破了扔了 ...

不是有照片显示另一双吗?一辈子穿好几双好几十双都正常吧。有几双交几双扔了的就说扔了记不起来就说记不起来。也许谢就是这样做的但还是继续被怀疑。被怀疑和被证实不是一回事吧,警察职业特点不就是怀疑一切有疑点的人吗。3双鞋盒子都交了不就成了?剪了干嘛?为何?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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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2: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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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12:00
豪 脑补至此 我完全无语 。
澳洲警察 ATO还没猫笨清楚谢先生家底。
那他真是一个隐士  身价以千万计还将 ...

谢家真低调,那么豪居然开了一个最少十年以上的破日本车,不怕去法院路上抛锚啊

发表于 2017-1-24 12: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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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58
性侵指控现在看没有下文了。这个比较奇怪。因为是性侵幼女,警方应该起诉的,这个跟谢是否是林家案子凶手 ...

谢谢补课,此案狗血情节已经够多了,但是还是不能解释凶手下如此狠手的确切动机,光是嫉妒不太可能,钱财嘛费那么大劲也没多少,还不如去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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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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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xmon 发表于 2017-1-24 12:15
谢谢补课,此案狗血情节已经够多了,但是还是不能解释凶手下如此狠手的确切动机,光是嫉妒不太可能,钱财 ...

谢谢你的发言。确实如此,没法去合理解释凶手的动机。但是此案就是发生了。让人很挠头。林家没啥明面上的钱财,嫉妒的话,那不是悉尼一半以上的人都该死?真要是跟毒品有关这水可就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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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2: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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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1-24 11:51
如果你能认真的思考,认真地提问题,我会回答。如果你是玩的,想调侃,你只好自娱自乐。 ...

排除一切不可能 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也是事实真相。

正是基于这点问的 你所谓的逻辑呢?
无法回答就质疑别人提问的态度 这不严谨。

第一陪审团认定罪成 虽然过程有瑕疵(主要责任在警察)  但陪审团是以比较大比例判定有罪的 。这是英美法和大陆法不一样的地方 陪审团是一个随机取样 也比较能代表大众的common sense。不要以为在这个论坛上 跟你们持反对意见的人发表评论少 就代表大部分人认可谢生无罪甚至被冤枉这一点。

第二 无罪说 疑点甚多 。按照无罪的观点 根本无法解释谢先生很多违背常理的行为 非常不合乎常理。上面已经列出。

第三 从技术上来讲的说 证明其他两个杀人可能性 基本上非常渺茫 你会发现更多的不合理 我想这也是警察没有走集团谋杀 或是买凶这条线去追。基本上就是死路。

那排除这一切可能 凶手是谁 不问自明了吧

唯一一点赞叹的是谢先生的情商 任何时候都波澜不惊。
对于一件结案 我认为更好的去思考 站在父母的角度 如何更好的经营子女之间的关系 还有是不是有一些更好的华人的社区活动或指导可以纾解家庭压力下的情绪的宣泄 不至于日积月累的 家庭成员之间的仇恨 最终爆发成一件件的华人灭门惨案。

洗白的意义是什么?你们真心研究了案情吗?之前说过 你们研究的案情来自于新闻的选择性报道 包括法庭披露的资料也不是事实的全部 这样不遗余力的洗白 每天看的很烦 才出来说几句。



发表于 2017-1-24 12: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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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halaw 于 2017-1-24 12:36 编辑
iamssgg 发表于 2017-1-24 11:08
没人信,就这么说,华人亲戚杀亲戚的动机我们太认同了,而且死无对证,老是扯一些现在只有谢连斌才知道的 ...


看来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滴 !!! 看到某些人几乎推论出林家人是集体自杀或被外星人所害,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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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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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_cn 发表于 2017-1-24 12:03
不是有照片显示另一双吗?一辈子穿好几双好几十双都正常吧。有几双交几双扔了的就说扔了记不起来就说记不 ...

问题是这种不确切,可以往两方面解释的疑点,不能作为证据

唯一有得讨论的是那污迹

发表于 2017-1-24 12: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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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24 12:44
问题是这种不确切,可以往两方面解释的疑点,不能作为证据

唯一有得讨论的是那污迹 ...

所以不能说剪了3个鞋盒子反而证明他的清白。

发表于 2017-1-24 12: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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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24 12:44
问题是这种不确切,可以往两方面解释的疑点,不能作为证据

唯一有得讨论的是那污迹 ...

污迹讨论才没有意义。第一绝大多数人根本不懂dna鉴定压根没有发言权。第二专业鉴定最终技术结论是确定的即便有不确定因素但确定因素被专业认可被法庭接受为证据。这样一来,这就是唯一的铁证了。你当然还可以质疑或者猜想这个污迹本身来源。。。那是没边的猜想需要你用证据证明你的猜想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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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3: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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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7-1-24 12:30
排除一切不可能 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也是事实真相。

正是基于这点问的 你所谓的逻辑呢?


看,你还是可以好好提问的,这样我也会回复。

第一,这里没有人认为
不要以为在这个论坛上 跟你们持反对意见的人发表评论少 就代表大部分人认可谢生无罪甚至被冤枉这一点。
,不要自行树靶子然后攻击。你问问谁这样认为了。陪审团的意见需要尊重,我质疑的不是陪审团,正是因为陪审团是普通大众的样本,所以分析能力和逻辑水平都是普通大众甚至更低一些,而且容易受到大多数意见的干扰。这个是很正常的。我质疑的是控方,明白么?我认为控方的证据不够充分,在指证谢是唯一凶手的这个情况下。明白了么?

第二,谢有罪和无罪都有很多疑点。但是现在谢不是被警方放走,而是被指证是唯一凶手,这样的情况下,控方应该做更多更细致的工作来减少疑问,而不是在法庭上靠忽悠陪审团来定罪。

第三,我不知道你说的
其他两个杀人可能性
是什么。证据不足,我们能看到的控方的证据也不多,所有指控,在于警方的眼里只有一个凶手。

所以,你让我看这几条,我没法确定多少人或者谢就是凶手。

另外,请你编辑掉最后一句。洗白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正当。没有人跟谢有关系,也没有人想去洗白一个凶手。而我质疑的,是控方的证据不足。你如果每天看谢的都很烦,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看和参与。你既然很烦,又要讨论,而又知道没法说服什么,这样不是自相矛盾么?

再说,你说:
你们研究的案情来自于新闻的选择性报道 包括法庭披露的资料也不是事实的全部
。问题在于你所知道的全部信息,也恰恰都是这同样的来源啊。大家都是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讨论,难道你有更深入更详细更权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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