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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六十七: 辩方做结案陈词:检察官对谢的指控不符合事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23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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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babyhu 发表于 2015-9-23 13:06
你又错了,谢妻没有让谢销毁, 是谢自己销毁的。而谢妻在庭上不承认谢销毁鞋盒了, 说谢销毁的是带有名字的 ...

我没断句,应该是这样:她感到警方的敌意,怕他们设套陷害他们,所以回去告诉谢,谢把盒子销毁,以免留下把柄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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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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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5-9-23 10:58
这个细节不太清楚,以前说是谢妻让他去接父母的,他不愿意去,让老人自己做公交,老人不干,坚持让谢去开 ...


问题是谁(谢、谢妻、000)?在什么时候(谢妻报警前、报警同时、报警后)电话通知老人的?

报警是为了抢救伤者及寻求自保,关键的疑点是为什么谢要在妻子报警的同时,不顾妻子阻拦执意开车离开,而让谢妻一人留在凶案现场?

事实是唯一的,但是在无法了解更多情况的前提下可以有多种假定和推测。

假设谢是凶手,一种可能是谢急于处理藏在车后箱内的作案工具和衣物。

当谢作案后在离开林家前,谢先脱下沾血的防水衣裤帽、运动鞋及手套,连同凶器一起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袋中,再换上另一双带鞋套的运动鞋和新手套,然后趁着夜色徒步走回不远的家里。

事先谢已经将车停入车库,以便藏匿作案工具时可以避人耳目。回到家里谢先从屋内进入车库,将作案工具从黑色袋中拿出来放入另一个小袋中,这时作案工具上沾着的受害者体液(血液、脑浆)和人体组织成分(皮肤、皮下组织、毛发)的混合物掉落到车库地面。

谢随即用清洁剂将地面清除干净,但是这时新问题出现了,这块被清洗的地面显得太干净了,在从来没洗过的车库里显得很突兀。一是怕沾污部分清洗的不够彻底,二是不想突出车后箱外面的这块地面过于干净,谢决定早起洗地。

天一亮,谢将车移出车库,然后开始用水冲洗车库,下一步就是开车出去到预先设想好的地点销赃。

之后的剧情发展大家都知道了,只是谢和妻子开车到案发现场这点还是超出了谢的计划,这就导致在谢妻电话报警时谢不得不跑路。

最后的大结局不外乎两种,谢被有罪释放,两公婆获得乐透级的巨额赔偿,更有可能是谢不认罪但最终伏法。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5-9-23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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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babyhu 发表于 2015-9-23 13:06
你又错了,谢妻没有让谢销毁, 是谢自己销毁的。而谢妻在庭上不承认谢销毁鞋盒了, 说谢销毁的是带有名字的 ...

那有没有谢剪鞋盒的录像呈堂,而且能看出是那个鞋盒?新闻好像没报道。

感觉我们好像盲人摸象。

发表于 2015-9-23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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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babyhu 发表于 2015-9-23 11:51
这个不是必然的证据, 但是是间接的证据。因为这个幼女是受害者的女儿。谢在自己的亲戚刚刚被害几天,就性 ...

完全同意,正常人怎么下得了手?这得是什么心理的人才能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整件事情,没有特别关注,但真的觉得谢是凶手无疑。面由心生,看看他那长相,简直变态。

发表于 2015-9-23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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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dlehead 发表于 2015-9-23 13:04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型号并不相符。警方这么做就是想炸他们一下,看看反应。

但是反常反应的证据不很强, ...

如果不是自己做的,是不是应该留下一切证据证明自己不在现场嘛。 谢这么个“冷静”的人, 为什么要急着销毁可能让自己脱罪的证据呢?

发表于 2015-9-23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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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5-9-23 13:09
我没断句,应该是这样:她感到警方的敌意,怕他们设套陷害他们,所以回去告诉谢,谢把盒子销毁,以免留下 ...

警察有意透露,以借机观察反应。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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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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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rics 发表于 2015-9-23 13:11
问题是谁(谢、谢妻、000)?在什么时候(谢妻报警前、报警同时、报警后)电话通知老人的?

报警是为了 ...

庭审新闻里证人证词说明,谢是在11点和老人通的电话,老人让他去接,他不愿意,要老人自己坐公交,老人坚持要他接

所以后来他才去接,肯定是11点以后的事情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5-9-23 14: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FL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FL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试试他山之石吧。从谢妻的角度看看,共有情况:1. 谢是凶手,谢妻从一开始就知道。
    这种可能性很小,警方也不怀疑她;
2. 谢是凶手,谢妻后来知道了。
    当天晚上一点儿没有察觉够奇怪的,后来为什么还包庇他呢?实在诡异,常人难以理解;
3. 谢是凶手,谢妻一直到今蒙在鼓里
    你得佩服谢的聪明(突然想到Tony佩服日本军队的勇敢),警方几年了找不到强有力的证据。谢妻多半儿会怎么样呢:不遗余力为谢辩护正如现在所做的,而且应该控诉警方不去抓真凶!(好像没有);
4. 谢不是凶手,谢妻完全相信。
    这种情况下,谢妻的反应应该与第三种类似,但是也没有,奇怪。
哪个可能性大?第二?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5-9-23 14: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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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yangau 发表于 2015-9-23 07:59
辩方律师的其他几点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但是他说1人无法杀5人的也太扯了,他这是欺负大家不读新闻还 ...

有锤子杀人的吗?在深夜发生的!没有电灯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不强调这些那恐怖分子一个人杀人可比这多得多了

发表于 2015-9-23 14: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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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子 发表于 2015-9-23 13:32
有锤子杀人的吗?在深夜发生的!没有电灯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不强调这些那恐怖分子一个人杀人可比这多得 ...

以前讨论过,有时锤杀比刀杀更有效。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5-9-23 14: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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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司法制度有问题呢?怎么一个杀人案要审这么久?证据不是客观存在的吗?还有什么好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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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4: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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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子 发表于 2015-9-23 13:32
有锤子杀人的吗?在深夜发生的!没有电灯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不强调这些那恐怖分子一个人杀人可比这多得 ...

上次我回你的链接你没看?锤杀小舅子一家五口。,翻翻我给你的回复去。

发表于 2015-9-23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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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dlehead 发表于 2015-9-23 13:12
那有没有谢剪鞋盒的录像呈堂,而且能看出是那个鞋盒?新闻好像没报道。

感觉我们好像盲人摸象。 ...

报道了

在法庭的录像上看不出在干什么,就是撕纸然后冲马桶的声音

所以谢妻说看不出是鞋盒子,觉得是文件纸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5-9-23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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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子 发表于 2015-9-23 13:32
有锤子杀人的吗?在深夜发生的!没有电灯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不强调这些那恐怖分子一个人杀人可比这多得 ...

有的,马加爵锤杀的虽然少了一个,但受害者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发表于 2015-9-23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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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5-9-23 13:50
报道了

在法庭的录像上看不出在干什么,就是撕纸然后冲马桶的声音

那看不出来怎么能让陪审团相信那一定是鞋盒呢?因为警察的话比谢妻可信?

发表于 2015-9-23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以怀疑,但先把人抓起来再找证据,然后找不到新证再找人套话,是不是过份点呢.这跟金胖子王朝又又啥区别呢?换昨那天有事发生在你,我自边,警察先把你或我抓了,再找证据告你.你又会怎么想呢?
积分: 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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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illde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illde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性侵呢?

发表于 2015-9-23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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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315 发表于 2015-9-23 07:14
有罪无罪这里谁都说的不算,只一件 能性侵自己家亲侄女就能推断这个人是个妥妥的渣! ...

你怎么知道性侵又是真实的呢?
还是稍安勿躁看看法院怎么判,你再进行道德审判吧。

发表于 2015-9-23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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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dlehead 发表于 2015-9-23 13:53
那看不出来怎么能让陪审团相信那一定是鞋盒呢?因为警察的话比谢妻可信? ...

鞋盒子的说法是控方的臆测

咱论坛很多网友的毛病是把所有控方的臆测都当客观证据了

如果只看客观证据的话,是警方有秘密录像,在法庭上放了,然后证人看到的只是撕纸,听到的是冲马捅的声音

然后控方说这是在剪鞋盒子,而且是ASICS的鞋盒子,而且是ASICS那个特定型号的鞋盒子,而且是ASICS那个特定型号特定尺码的鞋盒子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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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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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laohu 发表于 2015-9-23 07:52
赞同。

虽然不是同一个案子,没有一起审理,但是很多关注此案的人心里会有一杆秤,有罪无罪两说,人渣却 ...

请推迟你的道德审判。让法院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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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9-23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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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dlehead 发表于 2015-9-23 13:12
那有没有谢剪鞋盒的录像呈堂,而且能看出是那个鞋盒?新闻好像没报道。

感觉我们好像盲人摸象。 ...

警察有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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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5: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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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5-9-23 14:03
鞋盒子的说法是控方的臆测

咱论坛很多网友的毛病是把所有控方的臆测都当客观证据了

老谢,监狱里的网络速度快吗?

发表于 2015-9-23 15: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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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here 发表于 2015-9-23 13:35
以前讨论过,有时锤杀比刀杀更有效。

同意,因为刀子有时候会误伤自己,而锤子只要自己力气比对手大,绝对是杀人越货的最佳工具。

发表于 2015-9-23 15: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c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c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个人感觉上,90%他是凶手。但是法律证据链上,觉得他可能会判无罪。

发表于 2015-9-23 15: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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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everCPA 发表于 2015-9-23 14:08
老谢,监狱里的网络速度快吗?

难道你是那个逍遥法外的真凶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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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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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解释 发表于 2015-9-23 08:00
一滴血是不够的,顶多作为辅助证据
他可以说早上去过现场,粘上的
还需要其它证据

两种无罪: 真实的无罪和法律上的无罪。多数情况两者重合。偶尔也会不重合。这时候我们宁可真实有罪被判处无罪,而不希望真实无罪而被判处有罪。

这还是哲学问题。在这里争辩谢有罪的朋友还是先了解了解哲学层面的西方价值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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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5-9-23 15: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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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导师 发表于 2015-9-23 10:48
无论如何,终于可以结案了,不用解散陪审团,不用再来一遍了,
我怎么感觉谢被无罪释放拿着高额国家赔偿跟 ...

我的初衷是不想变成这样的!可惜现在即将一步步变成现实。唉!纳税人又要去买单了!

发表于 2015-9-23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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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5-9-23 14:03
鞋盒子的说法是控方的臆测

咱论坛很多网友的毛病是把所有控方的臆测都当客观证据了

你错了,新闻说的是录像拍到他在剪鞋盒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5-9-23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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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9-23 14:26
你错了,新闻说的是录像拍到他在剪鞋盒

新闻说的是控方说录像拍到他在剪鞋盒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5-9-23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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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ey 发表于 2015-9-23 14:13
两种无罪: 真实的无罪和法律上的无罪。多数情况两者重合。偶尔也会不重合。这时候我们宁可真实有罪被判 ...

什么哲学,什么价值观,没有那么深奥,不就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还是宁可放过,不可杀错的问题吗。两者都是不完美的。认为有罪是根据证据,不是根据什么哲学好吧,否则没有博士学位不能当陪审团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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