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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fdw

[其他] 被公司redundency 了,但是我觉得就是找理由解雇。钱不多,但是一口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12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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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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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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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态度,是错误的,只会毒害自己的情绪和以后的机会。

公司老板有100%的权力随时解雇任何雇员,无论是否有在雇员看来是否正当和合理的理由。

雇员也同样有权力随时辞职,给的理由不需要让老板觉得是否合理正当。不给理由,也可以。

发表于 2013-2-12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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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up 发表于 2013-2-12 13:59
楼主的态度,是错误的,只会毒害自己的情绪和以后的机会。

公司老板有100%的权力随时解雇任何雇员,无论是 ...

您是做老板的吧?
Y我的签名

发表于 2013-2-12 14: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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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therzhao 发表于 2013-1-31 13:36
你怀孕的话,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这个一告一个准。以前公司一MM还是causal呢,怀孕后上班就是来混日子,还 ...

错了,怀孕了可以裁的。身边很多例子了。在澳洲是合法的。只要雇主编好合理借口

发表于 2013-2-12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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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vicky 发表于 2013-2-6 21:33
这边比中国的劳动保护制度还差,我就见过一个做了10多年的大肚子6个月的被裁的,还是欧洲在澳大利亚的大公 ...

恩。我也有过类似经历。没啥不好。相信下家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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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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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悠 发表于 2013-2-12 15:10
您是做老板的吧?

这和身份地位职位没关系。

这只关系到at will employment原则和实践。


问出你这种低水平问题之前, 先考虑这个:如果不能随意解雇员工,这世界上还会剩下半个雇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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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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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悠 发表于 2013-2-12 15:10
您是做老板的吧?

呃,看来我孤陋寡闻了,下次看我前老板也告诉他。

发表于 2013-2-12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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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忽然一悠 于 2013-2-12 17:29 编辑
pageup 发表于 2013-2-12 14:32
这和身份地位职位没关系。

这只关系到at will employment原则和实践。


呵呵,怎么叫作老板想让谁走不需要任何理由, fairwork 你家开的? 就算是你心里不喜欢哪个员工,想让他走,也需要一个看起来合理的理由,虽然这个理由的本质是bull shit, 其实是你不喜欢这个员工。

现实点说,老板随意裁人没问题,但是也不能傻到连找个合适的理由都懒得找的地步吧, 这样的人怎么当的老板呢,这点常识都懂,说得像封建社会的个资本家似的,这里都是老老实实工作的同学,都是劳苦大众

你的陈述就很低级,我最近就遇到过你说的那种想踢人还不需要理由,还不想赔偿的那种公司,可惜他们没得逞,照样需要赔偿。

别装得像天老大你老二似的,不知道你平时是干什么工作的,有空去了解点常识,这个是个文明法治的时代,装得像个不讲理的无赖混是不下去的,又不是混黑社会,真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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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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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如果当初redundant的原因是职位没有了,可是后来又来了新人做这个,是可以告的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2-13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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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一下

发表于 2013-2-13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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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ndancy不是这样的,那是职位不存在了。现在他们又要招同一个位子的,就决不是Redundancy了。一告一个灵!

支持LZ,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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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3: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xian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xian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澳洲过度保护打工者的制度也是澳洲生产率低下的重要原因,相信有勤奋的工作者,但大多数还是靠在fairwork上我行我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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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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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悠 发表于 2013-2-12 17:33
呵呵,怎么叫作老板想让谁走不需要任何理由, fairwork 你家开的? 就算是你心里不喜欢哪个员工,想让他走 ...

哪个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公司裁人, 会愚蠢到给留下一个让雇员告到法庭的理由?

你如此低估老板和HR的智力,那只说明你自己真的该被裁掉。


简单一句:你的position 已经redundant了。就足够了,合理更合法。



公平的意思,就是:

你不需要继续雇佣保姆时,你不必管她是否不高兴。

因为你不欠她的孩子学费下月房租。


这个道理摆在你老板的办公桌上,你从此就理解并能接受被解雇了。


你最好学着唱:“下岗男工不流泪。。。。流泪也没个用。”


呵呵

发表于 2013-2-13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ixinh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ixinh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忽然一悠 发表于 2013-2-12 17:33
呵呵,怎么叫作老板想让谁走不需要任何理由, fairwork 你家开的? 就算是你心里不喜欢哪个员工,想让他走 ...

我觉得你说的就是bull shit,老板想裁人本来就是可以随便裁因为理由可以是随意的,manager想裁人也许要考虑一个周全的理由,但是老板裁人可以很随意。fairwork和工会都没办法,否则大家谁还担心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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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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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xinhao 发表于 2013-2-13 15:10
我觉得你说的就是bull shit,老板想裁人本来就是可以随便裁因为理由可以是随意的,manager想裁人也许要考 ...

楼主OP的思维是错误的,我好心指导她,结果引来同样错误的批判。


‘找理由’裁人,有什么违法吗?   公司裁员还要问雇员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就不能裁员?


或者问:老板裁人时,给个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被楼主接受?


楼主要是不接受,楼主就可以只要自己愿意就永远端铁饭碗了?


那楼主自己永远不要当老板,永远不要雇保姆,搬家公司。。。了。

难道不是一个道理吗?

楼主很幼稚, 也缺乏公平。

但我还是同情,希望楼主早日找到新工作。


发表于 2013-2-13 16: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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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忽然一悠 于 2013-2-13 16:13 编辑
Kaixinhao 发表于 2013-2-13 14:10
我觉得你说的就是bull shit,老板想裁人本来就是可以随便裁因为理由可以是随意的,manager想裁人也许要考 ...


不管谁想裁人都得有各听起来合理的理由,这种情况老板和manager有什么区别, 谁规定manager需要理由,老板就不需要?

你bull shit别人之前先想想自己及脑子里想的是不是已经是s了
Y我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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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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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忽然一悠 于 2013-2-13 22:26 编辑
pageup 发表于 2013-2-13 13:58
哪个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公司裁人, 会愚蠢到给留下一个让雇员告到法庭的理由?

你如此低估老板和HR的智力 ...


唉,我真希望我之前的老板和hr能Professional 一些或者当时不要低估底层employee的能力,这样他们就不用给我赔偿金了

呵呵,你说话真是底气十足,胸有成竹地,如果你觉得你的建议可以让楼主听着舒服或者绝对有帮助,你就继续说,没人爱管你。

人家楼主是说公司给钱算法不对,重点不在于公司裁她是否正确, 而在于遣散费给的不对。再说,如果是redundant掉的职位,是不能再找人的,除非工作内容和title都改变,现在他们找了新的人顶替楼主,这就是不对的。

拜托您先给fairwork打个电话,把你帖子里写的内容用英文跟他们说一边,他们要是同意了再回来给楼主出主意吧,唉,什么人都有。。
Y我的签名

发表于 2013-2-13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iyi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iyi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楼主有道理,12天绝对少拉。

Employee's period of continuous service
with the employer on termination                   Redundancy pay period
At least         but less than        
1 year         2 years          4 weeks
2 years         3 years         6 weeks
3 years         4 years         7 weeks
4 years         5 years         8 weeks
5 years         6 years         10 weeks
6 years         7 years         11 weeks
7 years         8 years         13 weeks
8 years         9 years         14 weeks
9 years         10 years         16 weeks
10 years        

-
        12 weeks

发表于 2013-2-13 19: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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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今天最后一天,钱算好了。上周五接到fair works 的电话,按照法律他们loge case要在成事实之后,也就是今天之后,所以把原来的case取消了,明天继续提交。 还是那句话,这里没法说谁错谁对,灯第三方消息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3-2-13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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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业务不存在了,不需要了,裁员是合理的。这没什么可说的。

我觉得,面对非法解雇,大公司的员工能够获得的最大保护,其实是公司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斗争。只要自己对公司有实质贡献,某些人想非法解雇的话,就要冒被对立一方质疑的风险。一般来说没有谁愿意把局面搞得太难看,因为不能保证这事不会回过头咬自己一口。通常最后就是让想裁掉的人很不高兴,自己走人,或者把要给的package压到最低。

发表于 2013-2-14 15: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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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裁正常。我也曾在怀孕时被裁,而那时老公被裁后刚找到低于原先薪水的工作,生活觉得掉入谷地。但是几年后再回头,觉得宝宝养好了,自己有补了课程,找到更好的工作,未尝不是件好事。LZ放宽心,养好宝宝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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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4 17: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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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3-2-13 20:36
假如业务不存在了,不需要了,裁员是合理的。这没什么可说的。

我觉得,面对非法解雇,大公司的员工能够获 ...

版主说的很对,通常公司的做法都是搞得员工很不舒服自己走,或者先招一个人,把你的工作都做了,然后redundant 你,如果公司这么做,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现在的女领导做的好像就不聪明了。

发表于 2013-2-14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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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3-2-14 21: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nniferc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nniferc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关注,希望楼主能得到公平的解决。

发表于 2013-2-14 22: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e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e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reatherzhao 发表于 2013-1-31 13:36
你怀孕的话,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这个一告一个准。以前公司一MM还是causal呢,怀孕后上班就是来混日子,还 ...

是啊是啊。

发表于 2013-2-14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e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e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放宽心。宝宝健康最重要。要保持心情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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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fd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fd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更新,fair works 已经受理,约了下下周,三方一个电话会议。我要好好准备先争取unfair dismissal ,不行让一步再谈钱。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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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spring + 2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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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5: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雄鹰展翅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雄鹰展翅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fdw 发表于 2013-1-31 01:23
全澳和新西兰,公司出产的两个牌子,都是经我手修的,


什么牌子的?

发表于 2013-3-6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yean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yean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证明unfair dismissal也就顶多让你重新回去工作而已,你也不乐意去了,你可以说你觉得经过这件事情他们针对你。
我觉得现在的良策是争取多点钱吧,起码前两年的要按照ft赔,然后sicky全付给你,最后最好还能给你3/10的lsl,也就是3个星期的lsl。然后再稍微多要点补偿。
最后记得不要忘记要求要一个reference letter,因为你以后找工作要证明你在那里做过的,但你肯定不希望别人call他们。

发表于 2013-3-6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ne3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ne3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ageup 发表于 2013-2-13 14:58
哪个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公司裁人, 会愚蠢到给留下一个让雇员告到法庭的理由?

你如此低估老板和HR的智力 ...

你太高估老板和HR的智力和低估雇员的智力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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