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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noin

第一次提问,请协助:关于父母移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3-24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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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3-24 11:30 PM 发表:

pis和老牛从上海回来以后上来的好少啊。。。都不关心我们了。。。:(


就是,他们现在很少上网的,MSN也不上的,我根本碰不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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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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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3-24 22:49 发表:

看他做两年之后在厂里发展如何吧。。如果能升到program部门里面或者作了主管,就混日子也不错。。如果还是做现在的工作,怎么着总要换个方向。毕竟他这份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把我爹妈办出来啊!:)


事在人为. 生活肯定会一天比一天好.

发表于 2005-3-25 09: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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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叶  在 2005-3-24 21:28 发表:

一个严重的误导: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是正常携带者,大三阳的意思不是指传染性比小三阳强,大三阳指乙肝两对半检查中1、3、5阳性,中国俗称为大三阳;小三阳指两对半检验中1、4、5阳性俗称小三阳, ...


JJ说的真好em17

我真是云雾顿开啊




赶快告诉我的朋友,现在她8用担心了

发表于 2005-3-25 11: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esid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esid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晕倒,怎么取消订阅啊?偶早上爬起来一看48封邮件,差点吓倒。

BTW:偶是打过乙肝疫苗的,可是三针以后啥结果都没有!后来又打过三针好像还是啥结果都没有,两对半都是阴性。

奇了怪了!

发表于 2005-3-25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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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叶  在 2005-3-24 09:28 PM 发表:

一个严重的误导: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是正常携带者,大三阳的意思不是指传染性比小三阳强,大三阳指乙肝两对半检查中1、3、5阳性,中国俗称为大三阳;小三阳指两对半检验中1、4、5阳性俗称小三阳, ...


恩,听了JJ的解释,是觉得以前自己的理解有些误区,又特意上网查阅了篇报道,可以给桐子们参考。。

“大、小三阳”问题解释
--------------------------------------------------------------------------------
作者:专家/李太生  来源:《健康世界》  时间:2004.10.19




  
  “大三阳”、“小三阳”是什么,至今有多多人不很清楚。而一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台,不免让许多人暗自紧张--如果有 “大小三阳”成了自己的同事,自己会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乙肝。为澄清大家对“大小三阳”的疑惑,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协和医院内科副主任李太生博士。

  疑惑之一:什么是“大三阳”、“小三阳”? 

  专家释疑:“大三阳”和“小三阳”是指在进行“乙肝肝炎抗原二对半”体检时的二种不同结果。所谓“乙型肝炎抗原两对半”,是给5项检测指标排了队,它们依次是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通常又把1、3、5项呈阳性(或+)称为大三阳,1、4、5项呈阳性(或+)称为小三阳。

  大小三阳都是反映体内乙肝病毒数量和活跃程度的一个数据,只是反映人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都不能反映肝脏功能的正常与否,因而不能用来判断病情的轻重。

  疑惑之二:目前我国大约多少人有“大三阳”、“小三阳”?

  答:据统计,目前我国包括“大三阳”、“小三阳”的乙肝病毒感染者达到总人口的10%,其中男性感染者略多。城市人口感染者更多,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5%。
另外应注意是,年龄越大,越容易感染乙肝病毒。

  疑惑之三:“大三阳”、“小三阳”与乙肝有何区别,是不是病,具有传染性吗?

  专家释疑:人们常说的某人“大三阳”、“小三阳”,是处于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只是说他感染了乙肝病毒或是携带乙肝病毒,并不能说明这人就得了乙型肝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非患病者。

  “大三阳”、“小三阳”伴有转氨酶异常才诊断为乙肝。

  一般认为,“大三阳”表示病毒复制活跃,常同时伴有乙肝病毒DNA(脱氧核糖核酸)阳性,说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同时演变成慢性乙型肝炎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小三阳表示病毒已基本停止复制,传染性比“大三阳”小,若乙肝病毒DNA阴性,则基本不再具有传染性。

  有部分人的“大三阳”经过数年后,可自然转为“小三阳”。

  疑惑之四:“大三阳”、“小三阳”的传染途径是什么?

  专家释疑:乙肝病毒是通过体液进行传染的。李主任强调,乙肝病毒只有进入血液了,才会传染。

  如输入了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使用了不洁净的注射器、拔牙所用的器具上有乙肝病毒,带有乙肝病毒的唾液如果附着在正常人身体上有破损的地方,而且进入了血液,正常人才有可能会被传染上乙肝。

  家庭成员间最易互相传染。

  母亲传给婴儿,是乙肝传染的一个重要途径。很多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能一生都不会发病,但会传染给所生的孩子。另外,孩子在幼年时期很容易被携带乙肝病毒的父母传染。
接吻、性生活等,都可能传染乙肝病毒。

  疑惑之五:如果我身边有人是“大三阳”、“小三阳”,我日常应该注意什么?如果我身上有某处伤口,是不是感染乙肝病毒的危险性更高?

  专家释疑:即使身边有人是“大三阳”、“小三阳”,也不必惊慌。一般的接触,如握握手、同桌吃饭、面对面谈话等,都不会传染乙肝病毒。

  如果你有伤口,比如身上某处地方破皮出血、口腔溃疡、牙龈出血、大便隐血等,只要“大三阳”、“小三阳”者没有伤口,另外你自己注意别让伤口粘上“大三阳”、“小三阳”者的唾液,就不会被传染。

  此时,你应注意不与“大小三阳”者共用餐具,养成分餐制的习惯,不与“大小三阳”者紧密接触。

  养成保持卫生、勤洗手的习惯。平时,尽量不要用手指揉眼睛、抠鼻子、挤痘痘、挠痒痒等。如果实在要做这些事儿,先把手洗干净,并用消毒液消毒。要注意办公场所卫生,自己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具和公用物品要保持卫生、勤消毒。

  当然,无论身边是否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你都应该注意输液、注射、拔牙、洗牙所用的器具等的卫生安全。

  此外,在生活上,注意锻炼身体、营养均衡、劳逸结合,增强体质,可提高自己的免疫力,减少感染病毒的几率。

  疑惑之六:打乙肝疫苗有多大的用处?

  专家释疑:注射疫苗是有效易行的预防措施。目前乙肝疫苗已列入国家计划免疫的一部分。

  对于健康的成年人来说,注射乙肝疫苗是没有坏处的。特别是医护人员、记者、银行职员等与外界接触比较多的高危人群,最好能在身体没有抗体时注射乙肝疫苗。

  一般说来,新生儿打过三针乙肝疫苗,半年后可产生抗体,直到上初中前都不用再打疫苗了。成年人打过三针疫苗后,也是半年后产生抗体。

  但注射疫苗后要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看是否真的产生了抗体,如果没有,还要适当加量。即使产生了抗体,也要在5至7年后再进行一次检查,看抗体是否还存在。

  曾经感染过乙肝,痊愈后自己产生抗体的人,就不必再注射疫苗了。而且,自己产生抗体的有效期要比注射疫苗的有效期长,理论上是终生有效。

  疑惑之七:知道自己是“大三阳”、“小三阳”,日常应该注意什么?

  专家释疑:如果知道自己携带乙肝病毒,要在生活中多加注意,使用专用的牙具、剃须用品等,而且最好单独摆放;注意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如果自己身上有伤口、破溃之处,更应该避免伤口分泌物沾染在公共物品上。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发现一方携带乙肝病毒,另外一方最好尽快注射疫苗,直到产生抗体后再结婚。

  夫妻间一方携带乙肝病毒,应该尽快治疗;另外一方最好尽快注射疫苗,直到产生抗体后再过性生活。

  如果是想做母亲前发现自己携带乙肝病毒,一定要先治好后再考虑要孩子,以免传染给下一代。

  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反复出现异常,或伴有临床症状,或有肝脾肿大等,则应该判定为乙肝患者,需要积极治疗,以尽快控制活动性肝病。

  成年以后感染乙肝病毒的人,绝大部分可通过药物治疗以及靠自身抵抗力痊愈,不会继续发展。

  但是,有极少数人,机体免疫力较低,感染乙肝病毒后,会成爆发性肝炎。这种肝炎来势凶猛、肝脏衰竭速度很快。

  目前,医学专家已经找到了控制、治疗乙肝的方法,乙肝患者应及早诊治。

  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加强锻炼、合理营养、注意休息,提高自身免疫力,都是至关重要的。

发表于 2005-3-25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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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有大约8%左右的人对乙肝病毒的免疫耐受力很强,属于对疫苗反应很低的一群,所以注射后不产生抗体,那你或者和医生讨论这个问题,看看能不能通过改变注射频率来增强身体的反应,比如正常是0、1、6注射,可改为0、1、2、6注射等等,现在的疫苗都是通过病毒DNA复制的,危险性基本很低或没有,改变注射频率应视个人身体的差异而定,一定要你的医生认为可以比较好。如果身体实在没有反应,那就只能这样了,好在乙肝病毒对成年人传染率很低,只要不是血液直接传播一般都没问题的。全阴的人要特别小心比如牙科治疗、洗牙、各种出血性手术、比较大的出血伤口等情况,小心感染。当然现在哪怕有乙肝抗体的人也请特别小心上述的情况,毕竟现在最可怕的还不是乙肝,而是目前还没有疫苗的爱滋病毒,中国政府到现在还不能确切知道目前中国有多少爱滋病毒感染者呢。另外关于乙肝母婴传播的问题,目前如果母亲是病毒携带者也不用惊慌,医生会为你实行母婴阻断措施,具体就是根据你的病毒存在情况,安排在怀孕后期注射HBIG(球蛋白),在孩子出生的24小时内尽快给孩子注射HBIG和乙肝疫苗,目前这样的阻断成功率已经达到95%以上,所以传染给婴儿的概率是很低的。据我的医生说,在澳洲孕妇都会接受验血检查,以确定传染病情况和阻断手续,不用自己去操心的。

[ Last edited by 江南叶 on 2005-3-25 at 01:30 PM ]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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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2: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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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叶很专业啊。。

发表于 2005-3-25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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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3-24 06:51 PM 发表:

SPONSOR 一定要是和申请人有亲属关系的担保人 AND ASSURER 是指在经济上有能力的担保人。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两个人。


那么就是说,我们SPONSOR也需要有年收入标准的限制吗?即使我们已经给钱买位的话,是否说我们的收入不够,还需要ASSURER吗?

发表于 2005-3-25 13: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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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lhf  在 2005-3-25 02:07 PM 发表:

那么就是说,我们SPONSOR也需要有年收入标准的限制吗?即使我们已经给钱买位的话,是否说我们的收入不够,还需要ASSURER吗?


即使做买位移民,也必须有sponsor和assurer,而且也有年收入标准的要求。买位和不买位在担保人问题上要求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05-3-25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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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是有好多事情要做的。。。。

那父母过来买房可以算首次置业吗?

发表于 2005-3-25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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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几年的限制,买房不算首次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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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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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算首次置业的。。不过现在操心这个问题太早了啊。。首次置业的那笔钱,等三四年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呢。。

发表于 2005-3-25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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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3-25 02:37 PM 发表: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算首次置业的。。不过现在操心这个问题太早了啊。。首次置业的那笔钱,等三四年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呢。。


的确如此。。。 现在也是瞎操心。。。

不知道以后会是什莫样子。。。。
我爱淘淘
因为它忠诚可爱
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生命的魅力
我感谢上天赐予我的这份缘分

发表于 2005-3-25 18: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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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_wang  在 2005-3-25 12:59 发表:

恩,听了JJ的解释,是觉得以前自己的理解有些误区,又特意上网查阅了篇报道,可以给桐子们参考。。

“大、小三阳”问题解释
----------------------------------------------------------------------- ...


这个很有用,谢谢JJ

发表于 2005-3-26 19: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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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hine  在 2005-3-24 11:29 PM 发表:

你不要挑拨离间好伐?这是我们商量的计划呀!


曾经碰到一个阿姨,大概50岁左右,也是自己出钱买过来移民的。偶然的机会聊起来父母移民的事情,她说,她在这里看到太多的情况是,夫妻两个人在澳洲,凡是父母在身边的,都是女方的父母,她说她也不是支持这种情况,因为这本身就很不公平,但是事实情况。我当时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就是很气愤。虽然我承认这是个事实,只是一直没去细想。什么大男子主义的时代,男人多半都是没出息的,娶了老婆,忘了老娘。不能再说下去了,我感觉自己已经出离气愤了。
呼吁一下,是爷们的拿出点老爷们的样子,要移民就两家都移,要不就都待在国内。姐姐妹妹们,摸着良心好好想想,人家爸妈不是亲的,不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老公拉扯大的吗?凭什么让人家爹娘看不见摸不找自己的儿子,凭什么呀?
公平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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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6 2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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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在 2005-3-26 08:03 PM 发表:

曾经碰到一个阿姨,大概50岁左右,也是自己出钱买过来移民的。偶然的机会聊起来父母移民的事情,她说,她在这里看到太多的情况是,夫妻两个人在澳洲,凡是父母在身边的,都是女方的父母,她说她也不是支持这种情况 ...

这位兄弟不要太偏激。LEESHINE 也是说要把双方父母也移出来的。凡事都有先后,各人根椐自已情况而定。

请问这位兄弟结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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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6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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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游客123  在 2005-3-26 09:04 PM 发表:

这位兄弟不要太偏激。LEESHINE 也是说要把双方父母也移出来的。凡事都有先后,各人根椐自已情况而定。

请问这位兄弟结婚未?


估计莫有。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3-26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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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筒子们行动都够快的,已经讨论到细节问题了。羡慕ING....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3-26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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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在 2005-3-26 08:03 PM 发表:

曾经碰到一个阿姨,大概50岁左右,也是自己出钱买过来移民的。偶然的机会聊起来父母移民的事情,她说,她在这里看到太多的情况是,夫妻两个人在澳洲,凡是父母在身边的,都是女方的父母,她说她也不是支持这种情况 ...


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先把女方的父母办过来,是为了让他们照看孩子。如果有能力把双方家长一起办过来,当然最好(不过也要父母都愿意的情况下,我就认识几个朋友,他们的父母死活不愿意过来),如果要分别办,总会有先后次序的。再说,只要两口子和他们的父母没意见,外人又怎能光凭顺序就妄加评论呢?

发表于 2005-3-26 21: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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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爸妈不愿意移民过来的,按他们的说法国内生活多好啊,干嘛到国外受那份罪。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3-26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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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  在 2005-3-26 10:39 PM 发表:

哈哈,我爸妈不愿意移民过来的,按他们的说法国内生活多好啊,干嘛到国外受那份罪。


我有朋友的父母也是,其实过来确实也挺无聊的,子女白天上班,晚上才回来,在这里也没有朋友。所以每年来住住是可以的,长待很多老人吃不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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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0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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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在 2005-3-26 09:07 PM 发表:

估计莫有。


我未结婚的时候估计也会这样大义凛然,结了婚后,为了家庭的长治久安,要作出很多让步,,准备结婚的哥们要三思啊

发表于 2005-3-27 18: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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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游客123  在 2005-3-27 08:51 AM 发表:

我未结婚的时候估计也会这样大义凛然,结了婚后,为了家庭的长治久安,要作出很多让步,,准备结婚的哥们要三思啊


这不是结不结婚的问题,你为了家庭的长治久安,要做让步,那对方为什么不那么想?兄弟,你说呢?
还有,我提这个也不是针对谁,只是说,大家做事情要凭良心,父母不肯来的当然不能勉强,我说的是那些想来,但是考虑到孩子情况,嘴上都说不愿意来,最后,显得女方的父母倒都挺愿意来的。

反正,我就是有感而发,大家也别有意见。家和万事兴,有事多为对方想想。

发表于 2005-3-28 20: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eshi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eshi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呵呵,刚刚看到,原来farmer同志为了到底男方父母来还是女方父母来这个问题还真是蛮多意见的了。。。

我承认你说的非常正确啊。双方父母为自己孩子付出的心血都不少,但在谁先移民的问题上就必须分出个先后,很不公平,对不对?

但是,很多时候,现实中,双方父母付出的并不都相同。身边一个同学,女孩子,死心塌地的要把老公父母办过来,自己的父母从来不考虑。为什么?老公是独子,而且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是由老公爹妈带大,公婆付出的心血实在很多。而反观自身,自己有个哥哥,自己父母需要带哥哥的孩子,而且自己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厉害,就算来了澳洲探亲几次,也是对自己儿子的孩子朝思暮想,一刻无法放下。这样的情况下,你能说双方父母的付出,都是百分之一百的等同嘛?

现在不是以前了,每个完美的家庭的双方都是因为自由和个性来被对方吸引,而最后结合。每个家庭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这无所谓谁让步的问题,无论是哪一方的父母,只要真心的对待,尽力的付出,我相信不管是媳妇对公婆还是女婿对丈人丈母,都一定能够做到亲如一家。

最后说到底还有一个父母是否愿意来澳洲的问题,有的父母在国内一堆的牵挂,孩子并不是他们的唯一,潇洒来去,我们当然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我自己的情况有点特殊,但我们相识于高中,相恋至今近10年,互相种种,无不可为对方言。至于今日一切,都是我们当年自己的选择,所以办我的父母,我非常坦然,毫无羞愧。

发表于 2005-3-28 20: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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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啊!我觉得老人过来是受洋罪的多,受罪还要抢啊?想想你让他们过来干吗?你有足够多的钱给他们安排保姆佣人每天做饭给他们吃?我看是他们每天给你们做饭比较现实,还外带看孩子,以解放你和你太太可以安心去打工。他们要出门你给安排个司机和英文翻译?不然不会开车能去哪儿玩?你不上班整天陪着?家里还放台车随时候命?连出门逛都不方便呢。老人来这儿做饭代孩子,家里的事忙活个够,开个电视还大部分看不懂,容易吗?连工钱你都省了,还在那儿计较什么啊?如果你愿意让你老爸老妈来受罪,估计没人反对,只怕你到时看着你老婆每天让你爸妈干这干那,你就又要浮想联篇了。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5-3-28 20: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eeshine  在 2005-3-28 08:34 PM 发表:

呵呵,刚刚看到,原来farmer同志为了到底男方父母来还是女方父母来这个问题还真是蛮多意见的了。。。

我承认你说的非常正确啊。双方父母为自己孩子付出的心血都不少,但在谁先移民的问题上就必须分出个先后,很 ...


赞成赞成,leeshine说得太好了,也说到偶的心坎里了。
咱们的情况很相似呀,偶和LG也是高中就开始了,很多事情已经在10几年的岁月中培养出默契来了,不说,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都能理解对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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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8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eshi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eshi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lin  在 2005-3-28 08:49 PM 发表:

赞成赞成,leeshine说得太好了,也说到偶的心坎里了。
咱们的情况很相似呀,偶和LG也是高中就开始了,很多事情已经在10几年的岁月中培养出默契来了,不说,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都能理解对方的想法。


发表于 2005-3-28 21: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都是早恋的孩子啊

发表于 2005-3-28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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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 2005-3-28 09:23 PM 发表:

都是早恋的孩子啊


你的爱情不是也发生在学校里面??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5-3-28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来只有我是好学生,高中想都没想过谈恋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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