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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ynthia@aus

要离婚了,儿子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25 22: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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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叶多妈妈 于 2009-2-25 22:13 发表


有猫腻

估计这个回帖会让LZ失去很多同情心。


为什么这样说呀~~
其实女人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不会进行理智的思考哦~~
LZ她一个人突然间他深爱10年的男人不要他了~
而且还避而不见~是谁都会不甘心和失去冷静哦~~
怎么样她都是受害者~~叶多妈妈估计也是恨铁不成钢才会那么说吧~~
希望LZ不要一直作为弱方~尽快理智起来~这样大家才能帮助你呀~~
孝順不是義務,而是機會,感謝老天給我們留下這個機會,我們必須爭分奪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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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2-25 2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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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刺青小紫 于 2009-2-25 22:25 发表

叶多妈妈估计也是恨铁不成钢才会那么说吧~~


不是

飞儿2月8号给的意见,lz在2月15号做出这些举动。。。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2-25 2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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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把孩子给出去这一举动,我不相信是糊涂之举。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5 2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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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们永远只能从有限的信息来作判断或是猜想。我总觉得,一个成年人,旁人倒不必太过担心;同样,一个成年人的描述,旁人也不必太过计较真假。总之成年人通常会、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从楼主最近一次的回贴看,希望lz的孩子应该会得到比较好的照顾了吧,孩子的父亲、爷爷奶奶应该会尽力照顾好他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反而觉得放心好多了。

另外,lz所附的孩子的照片是你自己的孩子吗?我强烈建议你把孩子的照片取下来!这样对你孩子是很不好甚至很不负责任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你贴子的性质。你丈夫要是看到了,也是可以把这个问题反映到DOCS的,对你会非常不利。不得不承认,lz对待自己孩子的举动,很令人费解。(或者班主和管理员能直接把孩子照片移掉吗?出于对孩子安全和福利的考虑,我建议班主和管理员直接这样做,谢谢考虑我的建议!)


最后,顺便提一句,我偶尔会收到一点求助的 PM, 首先我觉得这是别人的信任和抬举,但敬请只限于与孩子有关的情况,如果与孩子没有关系,最好就发在匿名版了,大家都很热心解答疑问的。akft

[ 本帖最后由 飞儿 于 2009-2-25 2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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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liren + 3 飞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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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9-2-25 2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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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飞儿,我把照片删除了

发表于 2009-2-25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ynthia@au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ynthia@au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我虽然不知道上面讲的猫腻是什么,但是我也是对自己后来的行为作过反思的。同情不是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说说心里的话。因为我的任性和幼稚,我父母为我操了10年的心,这次的事件对他们的打击也是很大的,一家人都在身边帮我出谋划策,希望我能尽快走出这个阴影。虽然我不是很愿意把孩子送给那个人,但是父母的坚持,我的报复心让我还是把孩子送了过去。果不然,孩子送去没多久他就回家了,我想他是不想让他的父母操心吧。我心里的想法跟家里人还是有出入的,家里人是希望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在国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毕竟父母都在国内。在看了各位给出的建议和帮助后,我还是很矛盾,晚上做梦也老想着回澳带孩子。但是我的自私又一次一次打败了我的回澳冲动,我现在也只能先在国内过段日子,但孩子毕竟是我自己的骨肉,我也希望他们现在能好好的对待孩子。至于各位要求的照片和工作单位,在适当的时候我会公布的,现在还没有到那个地步,我总觉得自己现在也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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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manzhu + 2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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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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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儿 于 2009-2-25 22:47 发表
呵呵,我们永远只能从有限的信息来作判断或是猜想。我总觉得,一个成年人,旁人倒不必太过担心;同样,一个成年人的描述,旁人也不必太过计较真假。总之成年人通常会、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从楼主最近一 ...



谢谢提醒

发表于 2009-2-25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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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真是非常的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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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 5 谢谢mm!大家的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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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9-2-25 23: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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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nthia@aus 于 2009-2-25 23:02 发表
我的报复心让我还是把孩子送了过去


不幸的孩子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09-2-25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花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以理解LZ的做法,毕竟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婚女以后比较难找的好的归宿,尤其是在国内。但是如果是我,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哪怕以后单身一人过一辈子。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09-2-25 23: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老实和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老实和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ynthia@aus 于 2009-2-25 23:02 发表
谢谢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我虽然不知道上面讲的猫腻是什么,但是我也是对自己后来的行为作过反思的。同情不是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说说心里的话。因为我的任性和幼稚,我父母为我操了10年的心,这次的 ...

看到这个帖子,我的心直往下沉,可怜的孩子,才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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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9-2-25 23: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还是别公布你LG的姓名住址什么的,涉及隐私,有事还是上法院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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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5 23: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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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想必大家心里都有闪过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lz的确主要是上来倾诉而不是求助的。如果听取了大家的建议,你完全不必处于象现在这样被动的状态。我都怀疑你的精神健康是不是受到影响了。

作为一个母亲,永远永远不应该主观上把孩子作为筹码或工具,尽管客观上可能会有这个side effect. 

[ 本帖最后由 飞儿 于 2009-2-25 23: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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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发表于 2009-2-25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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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现在有些后悔。不过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按父母所说,放下吧,人生的路还长着呐,善待自己,接着向前走吧。
至于工作单位或照片之类的,谁要你就私下PM他/她,别公布了。弄不好,给自己惹更多的麻烦。

发表于 2009-2-26 00: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nnie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nnie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儿子3岁了,小儿子也才6个月。回国后老公一直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为了两个儿子我能忍就忍了,没想到越是让步,对方越是得寸进尺。今天我们协议离婚,儿子一人一个,财产平分。我可怜的儿子啊!!也是快10年了,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没有负责任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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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林 + 3 安慰
maleela + 4 抱抱。MM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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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中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中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飞儿 于 2009-2-25 23:25 发表
唉,想必大家心里都有闪过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lz的确主要是上来倾诉而不是求助的。如果听取了大家的建议,你完全不必处于象现在这样被动的状态。我都怀疑你的精神健康是不是受到影响了。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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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6 09: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innie88 于 2009-2-26 00:00 发表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儿子3岁了,小儿子也才6个月。回国后老公一直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为了两个儿子我能忍就忍了,没想到越是让步,对方越是得寸进尺。今天我们协议离婚,儿子一人一个,财产平分。我可怜的儿子啊 ...


如果是我就把两个孩子都留在自己身边了。我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孩子的父亲会比我把我的孩子照顾得更好。

财产分配你应该是占优势的,不妨留给法官来决定啊。祝福。
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发表于 2009-2-26 09: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仰望星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仰望星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理解LZ的父母为什么要将孩子送回给婆家。

我的姑父,在我姑姑怀孕时有了另外一个女人,姑姑生了个女儿,更加不高兴,在女儿半岁左右,被我姑姑发现了,当时闹得很厉害,最后,我姑姑反省了自己,求姑父回头,但我姑父说,不能为了女儿牺牲自己下半生,坚决要离婚,我姑姑当初不太愿意签字,姑父就玩失踪...姑姑的亲戚中,就有人建议把小孩给姑父,说一个女人拖个孩子,怎样重新嫁人呢?(说的好像在理,但是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啊.)我姑姑把女儿给姑父带了两天(我想当时她的思维很混乱),受不了思念女儿的苦,最终决定,以后不管怎样,坚决亲自把女儿养育至18岁.自己能否重新开始过,那就是看缘份了.

所以,我能理解LZ,祝福LZ会好起来.

发表于 2009-2-26 0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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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明啊,   

楼主前面说:
谢谢大家的帮忙。我现在的情况可能有些变化了。10天前,我推掉了以我名字租赁的房屋,委托朋友处理房内家具后,回到国内。孩子交给了公婆,据悉公婆也把孩子交到了他手里。他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马上和孩子回到了澳洲,现在我朋友说他把我留下要处理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全部搬到了他新租的房子里,并把婆婆办过去照顾孩子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


咋10天前刚把孩子给了国内的公婆,10天之内,老公就得以带着孩子回到澳洲,而且还把婆婆给“办来了”照顾孩子。太快了。

如果婆婆还没有来照顾孩子,那么就是你老公在照顾2个孩子,是你主动送孩子给他的,是你抛弃了孩子。

如果婆婆已经来照顾孩子了,那么我怀疑你思维方式有问题,或者还有些事情不好说出来。

俺直言:如果是来倾诉的,把想像中的,和事实分开来,会有助于获得帮助和同情。俺见过,有些女人如果离婚,是选择不要孩子,只要财产,孩子是包袱,而财产才是筹码。
加分欢迎通知,可以开心一小会,嘿嘿。

发表于 2009-2-26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仰望星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仰望星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忘了说,我那个姑父,也是孩子满一岁时提出离婚,他另外找的那个女人,也是他的高中同学,天 ~ ~ ~ ~ ~ ~ ~

发表于 2009-2-26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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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lz还没长大,没有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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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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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楼主的想法,也很同情她。孩子作为筹码在夫妻之间押并不是从LZ开始的,既然父亲有能力照顾孩子,把孩子放在他那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何况孩子的奶奶也要过去照顾她。
至于LZ就要试着放下了,然后努力的生活,让自己快乐。谁敢说再过几年你不能把孩子在要回来。当然啊,如果你组成了另外一个家庭,有了自己真正的幸福还可以再要孩子。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这个孩子也并不会像大家想得那么可怜。

发表于 2009-2-26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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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儿 于 2009-2-26 09:01 发表


如果是我就把两个孩子都留在自己身边了。我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孩子的父亲会比我把我的孩子照顾得更好。

财产分配你应该是占优势的,不妨留给法官来决定啊。祝福。

一个女人自己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有多难呀。孩子的父亲也是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抚养孩子的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6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是我也决不会放弃孩子,一个男人如果爱你,也会同样爱你的孩子。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6 12: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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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09-2-26 10:58 发表

一个女人自己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有多难呀。孩子的父亲也是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抚养孩子的


呵呵,只能说母亲和母亲之间也有不同啦,不同的人会做不同的选择,很正常。总之如果是我,宁愿辛苦些,也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带。很多时候,就看我们的意志有多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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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发表于 2009-2-26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刺青小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刺青小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innie88 于 2009-2-26 00:00 发表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儿子3岁了,小儿子也才6个月。回国后老公一直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为了两个儿子我能忍就忍了,没想到越是让步,对方越是得寸进尺。今天我们协议离婚,儿子一人一个,财产平分。我可怜的儿子啊 ...


不要听他说怎么分就怎么分哦~~去问律师~~
女生在这里离婚分财产占优势的~
可以分到60%
至于孩子~我觉得如果你想要两个就可以和父亲争抚养权~
父亲之后会付抚养费的~
不用觉得他可怜~也别为他省钱!
孩子照要~财产照分~抚养费照拿~
他想离婚就离婚~他想要孩子就要孩子~他想财产怎么分就怎么分~他怎么想的那么好呀~~
孝順不是義務,而是機會,感謝老天給我們留下這個機會,我們必須爭分奪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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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至于孩子~我觉得如果你想要两个就可以和父亲争抚养权~

关键是单亲妈妈带两个孩子, 就没有办法工作了

发表于 2009-2-26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刺青小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刺青小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IAOMAN 于 2009-2-26 13:40 发表
至于孩子~我觉得如果你想要两个就可以和父亲争抚养权~

关键是单亲妈妈带两个孩子, 就没有办法工作了

政府补助~父亲拿的抚养费~
法院判抚养费的时候就不会让孩子饿到的~~
不工作也没关系哦~~
不过我觉得应该会辛苦点~
孝順不是義務,而是機會,感謝老天給我們留下這個機會,我們必須爭分奪秒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2-26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让我想想,如果现在让我一个人带两个小孩,偶就让他们每周上托儿所/幼儿园2-3天,每天9-10小时,然后自己申请每周只上2-3天班,这样自己不会太累,经济上也没有大问题。。。

这个时候,即使是公司,应该也是容易转 part time上班的吧? 在政府部门的话本来就是非常容易的。
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发表于 2009-2-26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云淡风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云淡风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事情没有落在自己的身上当然可以展开想象。美好或成为憧憬,所有的苦难也不过是口头上的事情。
但事实是很严酷的。能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零星几个,顺利找到partime的也不是很多。我认识的单亲母亲自己一个人带孩子的很多。(有华人也有澳洲妈妈)不能不赞叹佩服她们内心的强大,意志的坚强。但每每谈起这些年的经历也都是一把辛酸泪。为了孩子付出了自己的一辈子。等到空巢期那种失落看着让人心惊!
这种牺牲堪称伟大,但并不能代表做出牺牲的人就很伟大。
把孩子让自己的亲生父亲带,怎么也不能算是别人的。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父母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谁挣得了全部的抚养权谁就是胜者。感情归感情,生活中需要的还是理智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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