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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阳7788

终于, 我也开始着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11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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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engtao 于 2007-6-10 22:53 发表
我是觉得一定要在结婚前多谈几次恋爱,然后再考虑结婚这个事情!!!
欢迎拍砖!!

婚前同居很有道理,估计有人要拍我,闪~~
桃树漂亮,洋葱叫我们流泪;可是洋葱没有核,桃子却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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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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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lly1215 于 2007-6-10 23:01 发表

婚前同居很有道理,估计有人要拍我,闪~~


既同意结婚前多谈几次恋爱,也赞同婚前同居
Name: Eva
Breed: Pembroke Welsh Corgi
D.O.B: 14/10/2008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6-11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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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会有的。

发表于 2007-6-11 00: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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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lly1215 于 2007-6-10 23:01 发表

婚前同居很有道理,估计有人要拍我,闪~~


发表于 2007-6-11 0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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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魅影妖瞳 于 2007-6-10 23:24 发表


既同意结婚前多谈几次恋爱,也赞同婚前同居


别到最后自已都不知道自已想要找什么人了,想要找的也未毕碰的上。

发表于 2007-6-11 0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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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LZ一招
如果你的朋友当房东,请他/她招房客的时候找单身男,严格把关,然后你时不时的去朋友那里玩...

或者自己当房东或二房东,找房客的时候严格把关,...剩下的不用我说了吧
职业灌水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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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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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wl 于 2007-6-10 01:47 发表
千万别为一时的惆怅而委曲求全,千万别因一时的小资情调而多愁善感,人生的路关键时刻就是一步之差,特别是婚姻和家庭,更是如此。清朝有人说,勿自由吾宁死,今天你应该明白:勿幸福吾宁死。放心吧上帝在考验你, ...



哈哈,我觉得自己挺坚强的。谢谢鼓励。

发表于 2007-6-11 0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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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多谈几次,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人是自己想要的,哪种人是合适自己的
婚前同居过,生活上磨合好了,婚后才能持久
毕竟发现不合适分手比婚后发现处不来离婚要好
Name: Eva
Breed: Pembroke Welsh Corgi
D.O.B: 14/10/2008

发表于 2007-6-11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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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爱,也要学会被爱

这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多谈恋爱没啥坏处,这并不代表游戏感情

发表于 2007-6-11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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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LS, LS的LS ....

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不妨同时与三五男同居,从中择一以嫁之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6-11 1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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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于 2007-6-11 10:32 发表
同意LS, LS的LS ....

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不妨同时与三五男同居,从中择一以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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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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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男人,死死抓住同居不放

看清楚了再同意,我们都是“爱”在先

无论是你怎么理解我们的这个“爱”,要打击也得对准了

发表于 2007-6-11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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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飘说的

没想到ls插了进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6-11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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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shine 于 2007-6-11 10:43 发表
对飘说的

没想到ls插了进来



?

发表于 2007-6-11 1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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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未考), 男人是先有性后有爱
女人是先有爱后有性

再说了,就算是先有爱,为何不可以同时爱三五个

我以前就同时爱了好几个, 包括关之林,张柏之,萧亚宣...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6-11 1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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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于 2007-6-11 10:49 发表
据说(未考), 男人是先有性后有爱
女人是先有爱后有性

再说了,就算是先有爱,为何不可以同时爱三五个

我以前就同时爱了好几个, 包括关之林,张柏之,萧亚宣...



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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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1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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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吃喝拉撒睡 于 2007-6-11 10:50 发表



后来?


后来,
从中择一以娶之

发表于 2007-6-11 11: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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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于 2007-6-11 10:49 发表
据说(未考), 男人是先有性后有爱
女人是先有爱后有性

再说了,就算是先有爱,为何不可以同时爱三五个

我以前就同时爱了好几个, 包括关之林,张柏之,萧亚宣...


那想同居也是男人的想法

你都知道了,女人是先有爱后有性

那就悠着女人的性子来吧,您也别掺和着什么先同居3,5人,然后再挑

你那总归那是男人的想法,我们改不了你们的,您也就别硬改我们的了
如是心﹐如是境﹐如是念彌陀

发表于 2007-6-11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南方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南方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于 2007-6-11 10:52 发表


后来,
从中择一以娶之


你还是真搞笑!

发表于 2007-6-11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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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同时同居3,5男人,这事符合不符合大多数女人的天性

您还是先去“考”一下再发表意见吧

发表于 2007-6-11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太阳77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太阳77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飘同学,张伯之, 看来你是没戏了。关之琳,还有那么一点可能性。等你 "从中择一以娶之 " 的时候,别忘了通知我们。

Sun-Shine, 严重支持你。再加一点,美好的性,肯定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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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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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同时三五个难于操作,那就一个个来咯,
只是试完一轮要好多年哦

当你试到第五个的时候,你会发现还是第一个好, 可是第一个已经有两个小孩了

你会觉得第二个也不错,可是第二个已经结婚了...

总之,最科学实际的方法还是同时几个才不会错过最好的,要不就同时两个吧,

发表于 2007-6-11 18: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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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7788 于 2007-6-11 13:43 发表
飘同学,张伯之, 看来你是没戏了。关之琳,还有那么一点可能性。等你 "从中择一以娶之 " 的时候,别忘了通知我们。

Sun-Shine, 严重支持你。再加一点,美好的性,肯定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


你没看仔细吧,我还有省略号的,我娶的老婆就是省略号,

发表于 2007-6-11 18: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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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男同学们要注意拿,看你是她的第几个,如果是她的第一个二个,多半不会有结果,人家女孩肯定还不甘心想再试几个好的.

发表于 2007-6-11 18: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ix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ix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是认同婚前同居的,但是如果是我自己或者我的朋友,我又太不赞同婚前同居,至少,我觉得应该三思而后同。
我觉得,既然可以同居,那么为什么不能结婚呢?
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可以和你同居,但是不能和你结婚。那么我会怀疑他/她爱的诚意。
不回望过去,不张望将来

发表于 2007-6-11 18: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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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认同而不赞同,哈哈, 有意思

别人跳钢管舞,吸毒,嫖赌,我们不都得认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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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rdkysc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rdkysc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7岁还算年轻啊,我周围的单身女孩都30,31了

发表于 2007-6-11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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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于 2007-6-11 17:45 发表
LS 认同而不赞同,哈哈, 有意思

别人跳钢管舞,吸毒,嫖赌,我们不都得认同么,



认同是因为这是别人自己的私事,况且这样的私事有没有妨碍别人,当事人觉得好,旁人干嘛不认同,也算是对他人的尊重。
不赞同同居的理由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至于你说的钢管舞,我也认同,不过吸毒和嫖赌嘛,我就反对了。
不回望过去,不张望将来

发表于 2007-6-11 19: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ter.m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ter.m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啊。

错过了这么多好女孩。

发表于 2007-6-11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魅影妖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魅影妖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yixin 于 2007-6-11 17:41 发表
我是认同婚前同居的,但是如果是我自己或者我的朋友,我又太不赞同婚前同居,至少,我觉得应该三思而后同。
我觉得,既然可以同居,那么为什么不能结婚呢?
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可以和你同居,但是不能和 ...


看来很多人对于婚前同居的理解不一样
比如我和LG的情况,是想好一定要结婚了,但是当时还没有回国见过父母,也不可能在双方家长还没有结亲家的情况下自己决定结婚,所以先同居了半年一年的,回国见了双方家长,确定我们的关系,然后又过半年再次回国,让双方家长见面,定亲,讨论好结婚的大概时间,然后才回澳大利亚结婚
Name: Eva
Breed: Pembroke Welsh Corgi
D.O.B: 14/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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