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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a1152915

[移民入籍] 真雷人. 这样都能卡我入籍.. 更新: #107, #106, #10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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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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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qflq212 于 2011-8-6 09:16 发表
我也是申请完PR出境并且在学生签证过期前回来的,可能不同的是我回来了就一直等,等到9月才下PR。这么说我非法居留长达半年多?怎么他们没提到这事呢?

另外,楼主你为什么3月25日要去一趟移民局啊?

我觉得是可以抓住当天拿到BA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疏忽。


3月25日是碰巧陪朋友去咨询PR的事,于是顺便问了下自己的签证问题. 能否详细点说明如何证明当天拿BA 是他们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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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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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qflq212 于 2011-8-6 09:16 发表
我也是申请完PR出境并且在学生签证过期前回来的,可能不同的是我回来了就一直等,等到9月才下PR。这么说我非法居留长达半年多?怎么他们没提到这事呢?

另外,楼主你为什么3月25日要去一趟移民局啊?

我觉得是可以抓住当天拿到BA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疏忽。


你回澳州后PR下前是不是没有再递BA的申请?

我的情况是不管3月25日申BA时,或者是PR批准时,移民局的人完全没有提到非法居留的事

如果能提前提到,也许能早些解决. 你的情况最好也再去移民局问下,前提是如果你想近期入籍的话

发表于 2011-8-6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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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现在的这么复杂。。。

发表于 2011-8-6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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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属于技术上的非法拘留,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人回来后必须重新激活过桥签证.
你的过桥签证在你申请pr后一直到pr获得结果之前一直都会有, 只是有没有激活的问题, 所以你的pr获得与否跟这个无关, 只是法律指出的是原签证没过期之前出境过桥就会自动失效, 同样的道理是你如果没出境的话过桥签证会一直到你学生签证失效后才生效.  关键点在于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或以上的签证,所以回来得重新激活(并且一般情况下原来的学生签证会失效,即使仍然没到期,从此你拿的就是过桥签证).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个问题,也找过律师但是没办法解决, 如果没办法让一个高权限的官员人工干预你的申请的话, 就只能重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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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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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按时的按时的 于 2011-8-6 12:06 发表
这种属于技术上的非法拘留,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人回来后必须重新激活过桥签证.
你的过桥签证在你申请pr后一直到pr获得结果之前一直都会有, 只是有没有激活的问题, 所以你的pr获得与否跟这个无关, 只是法律指出的是原 ...


你分析的完全正确.
而现在我想要的建议是怎样说服那个有权限的官员帮我解决这个结束上的非法居留.
大虾能否赐教?

发表于 2011-8-6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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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和老公BRIDGE B回国的,回来也没通知移民局呢,我们还问过中介用不用说声,中介说不用,这下完了,中介真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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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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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w4567890 于 2011-8-6 12:20 发表
当初我和老公BRIDGE B回国的,回来也没通知移民局呢,我们还问过中介用不用说声,中介说不用,这下完了,中介真坑人


貌似和我相似的案例还真不少,不管结果如何好歹给大家提个醒了.

你们具体什么情况?现在准备申请国籍了么?

发表于 2011-8-6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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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6 12:16 发表


你分析的完全正确.
而现在我想要的建议是怎样说服那个有权限的官员帮我解决这个结束上的非法居留.
大虾能否赐教?


不容易, 因为没有办法从法律上来解释你的行为是无意的, 所以只能想办法从人情上来证明你是无意的.
我看了你前面的回复, 我个人感觉你如果计较在移民局给了你不恰当的答案的话而去申诉的话, 那么可能性不大,因为你的这种案件对于移民局来说太轻而且违反法律又比较明显, 按常理基本不可能往上传递. 可能的办法是你多跑几次移民局, 如果遇到个好说话的人, 可能会跟他的supervisor说说, 如果再遇到个好说话的supervisor的话, 再往上申请特例, 估计才有希望.

我朋友同样情况最后是选择重新计算......

发表于 2011-8-6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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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w4567890 于 2011-8-6 12:20 发表
当初我和老公BRIDGE B回国的,回来也没通知移民局呢,我们还问过中介用不用说声,中介说不用,这下完了,中介真坑人


你仔细查查你TR上面的那个解释文字
我记得我当时看得时候理解,BA是一离境就作废,没说BB也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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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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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按时的按时的 于 2011-8-6 12:39 发表


不容易, 因为没有办法从法律上来解释你的行为是无意的, 所以只能想办法从人情上来证明你是无意的.
我看了你前面的回复, 我个人感觉你如果计较在移民局给了你不恰当的答案的话而去申诉的话, 那么可能性不大,因为你 ...


的确, 我知道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的过失,所以最大的把握还是博取移民局的理解和同情.
我会尝试多跑移民局碰碰运气的,多谢你的建议

发表于 2011-8-6 12: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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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初没TR,就是BA,因为回国申请BB,回来后就没联系过移民局,真郁闷,那这样我们也得等到14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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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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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w4567890 于 2011-8-6 12:59 发表
我们当初没TR,就是BA,因为回国申请BB,回来后就没联系过移民局,真郁闷,那这样我们也得等到14年呢


先别急着下结论
去移民局咨询下没坏处
他们总不可能剥夺你的PR资格

发表于 2011-8-6 13: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ublesev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ublesev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dw4567890 于 2011-8-6 12:59 发表
我们当初没TR,就是BA,因为回国申请BB,回来后就没联系过移民局,真郁闷,那这样我们也得等到14年呢


你好好查查immi网站
我刚才有说错,因为我自己没申请过TR,才意识到你们说TR原来跟BA BB不是一回事。
我也是直接BA的,当时email里有详细说明,什么时候去要换BB之类。未必你们需要等到14年

发表于 2011-8-6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ngjianx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ngjianx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持过桥签B(BVB)回澳不用去移民局再通知他们,移民局在有关问答中有官方解释(No need).

发表于 2011-8-6 16: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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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1152915 于 2011-8-6 09:58 发表


你回澳州后PR下前是不是没有再递BA的申请?

我的情况是不管3月25日申BA时,或者是PR批准时,移民局的人完全没有提到非法居留的事

如果能提前提到,也许能早些解决. 你的情况最好也再去移民局问下,前提是如果你想近期入籍的话



我前面提到了,我和你的情况基本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回澳洲之后没有去移民局,更不知道BA出境之后就得重新再激活。

PR拿到了之后,贴签,回国,之后换护照,再贴签。。都没有什么问题,知道看到你的帖子知道了你的情况。之前,我也打电话问过移民局,只要在学生签证过期前回来就行。

公民申请我上个月递交了,过了几天就来了让我去面试的信,我打电话去把面试时间推晚到了下周三。

楼主,你是递交了公民申请之后,CASE OFFICER发现那10天的非法居留吗?然后是书面通知你的还是其他方式?在线查询的状态有变化吗?你有收到让你去面试并参加考试的信吗?

另外,我帮你理了一下思路,仅供参考

1 强调你25/03/10去了移民局的事实,你签证的granted date可以证明你去过了,他们当时怎么没有把那10天的非法居留揪出来,而且visa granted without any issue, pr granted later on without any issue either 因此在你的意识里没有觉得那10天使非法居留。如果早知道的话你早就会解决。为什么这个没有被picked up。
2 告诉他们你想入籍是想commit to这个社会,而且相信这10天不是故意的非法居留,不应该影响到前面3年的合法居留。这只是政策上的规定,但不符合常理。
3 相信这个只是技术上的问题或者是个很小的失误,你实际在澳洲总共呆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他们的要求,而且你将继续呆下去。强调一下physically并且lawful的时居留间
4 综上所述,ask for re-consideration, 不行的话,escalate to higher level

发表于 2011-8-7 0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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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那10天从客观来讲却是是非法居留了,因为你当时有2个签证:学生签证和BVA,但是因为学生签证对你更有利,所以BVA没有发挥作用,不过BVA是确实存在的。BVA一出境就会作废,等你回来了学生签证过期了,就没签证了。很多人也发生这个情况了,http://pop.6park.com/life4/messages/21729.html  ,最后能不能通融就不知道了。

你的非法居留历史并不影响你的PR审批。打个比方,你持BVA回国了,后来偷渡回来了,如果签证官审到你,一样给你PR, 不管你有没有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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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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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uankefeng 于 2011-8-5 03:27 PM 发表
如果持BVA(无其他签证)的时候,申请BVB出境,那么回来还需要BVA么?


这个不需要。和移民局确认过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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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0: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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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qflq212 于 2011-8-6 16:07 发表



我前面提到了,我和你的情况基本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回澳洲之后没有去移民局,更不知道BA出境之后就得重新再激活。

PR拿到了之后,贴签,回国,之后换护照,再贴签。。都没有什么问题,知道看到你的帖子知道了你的情况。之前, ...


首先非常感谢你的回复,让我信心倍增

相比于你我再次重新申请BA,你的材料如此顺利那代表你完全没有unlawful stay的纪录,或者他们帮你修改了.

另外,我材料还没递,在网上申请时被系统告知没满足Residence Requirement,既而才去移民局询问并得知10天Unlawful residence的记录,于是对方建议我最好在书面申请时夹带一张解释Unlawful residence的材料,以供有权限的人决策.

你当时的申请流程如何?能否稍微说下

发表于 2011-8-7 0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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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不是很明白,LZ想说的是不是因为当时在TR和BVA同时有效的情况下出境了,但回澳洲后没有cease你的visa,所以导致当TR失效后,BVA也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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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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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qflq212 于 2011-8-6 16:07 发表



我前面提到了,我和你的情况基本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回澳洲之后没有去移民局,更不知道BA出境之后就得重新再激活。

PR拿到了之后,贴签,回国,之后换护照,再贴签。。都没有什么问题,知道看到你的帖子知道了你的情况。之前, ...



"他们当时怎么没有把那10天的非法居留揪出来""如果早知道的话你早就会解决。为什么这个没有被picked up。"

参见34楼----"移民局的说法没错. 因为你出境,所以BVA失效,导致学生签证到期后你“技术上”属于unlawful,要解决这个unlawful status,其实只要发一个form 1005过去即可。"

参见37楼----"你当时3月25日跑过去去移民局,要求移民局把过桥签证A “manually ”接上去的时候,填的就是1005。"

综合所述,如果3月25日我重申时对方有提醒我unlawful stay的纪录,我当时可即刻用form 1005修复此问题. 这个是明显的Administrative error.于是:

The minister has discretionary power to vary the residence requirement if (a) you were in Australia unlawfully as the result of an administrative error, then that period of time may be treated as lawful res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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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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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ckensoup 于 2011-8-7 00:42 发表
看得不是很明白,LZ想说的是不是因为当时在TR和BVA同时有效的情况下出境了,但回澳洲后没有cease你的visa,所以导致当TR失效后,BVA也失效了?


相信大部分大虾看明白了,麻烦你再花点时间看下. 多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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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7: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ywrl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ywrl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多跑几趟或多打几个电话去移民局就可以了。我也曾经因为事情打电话去移民局问,可后来移民局来信说不能这样。我就打了几个电话去移民局,事情就解决了。移民局也问我谁接的电话,几点钟我都不记得,我只知道几号上午而已。
你的事情比我的简单。

发表于 2011-8-7 07: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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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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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cho0914 8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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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比做简单.这或许是个经验教训,但不是当前我想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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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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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ywrlh 于 2011-8-7 07:04 发表
楼主多跑几趟或多打几个电话去移民局就可以了。我也曾经因为事情打电话去移民局问,可后来移民局来信说不能这样。我就打了几个电话去移民局,事情就解决了。移民局也问我谁接的电话,几点钟我都不记得,我只知道几号上午而已。
你的事情比我的简单。


1年半前的事我是压根不记得具体日期.
之前打过一个电话完全没说明情况,而后去当面咨询才知道unlawful stay的事实.
你是否建议我去移民局找supervisor级别以上的官员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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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dw4567890 于 2011-8-6 12:59 发表
我们当初没TR,就是BA,因为回国申请BB,回来后就没联系过移民局,真郁闷,那这样我们也得等到14年呢


其他回复好像证明你的BB很强大,不会像我这样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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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6: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11529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11529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2天准备再跑移民局,先谢谢以上各位的发言,也欢迎其他大虾的继续支持和见教

发表于 2011-8-9 20: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nes12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nes12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11-8-9 21: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mailyiy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mailyiy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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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01: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ymcs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ymcs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对于签证过期澳洲政府会给予28天的期限,给非法滞留着一个机会,楼主没有超过28天,所以拿pr没有问题,但是入国籍就是另外一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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