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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ly4freedom

[买卖手续] 有没有人知道国内近日发布那个卖二手房20%税的政策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0 18: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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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2006 发表于 2013-3-10 16:59
我们家已经开始卖房子了。国内政策天天变,天天打压,伤不起

这个20%相比澳洲的少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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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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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0 13:39
绝对不会取消,而且后面还有房产税等着。每年按照房价的市场价征收1%-2%

现在的20%的税收政策收紧,就是 ...

你说的房产税是没有开征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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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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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qhugh 发表于 2013-3-10 20:04
你说的房产税是没有开征的可能的。

敢问理由?

发表于 2013-3-10 2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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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0 16:39
绝对不会取消,而且后面还有房产税等着。每年按照房价的市场价征收1%-2%

现在的20%的税收政策收紧,就是 ...

一党专制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选票,只要经评估不会造成起义,那么就可以拍个脑袋,开个会,立个法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抢劫了。


发表于 2013-3-10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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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qhugh 发表于 2013-3-10 21:04
你说的房产税是没有开征的可能的。

绝对可能,迟早的事。
等房子交易环节的钱抢完了就可以去抢持有环节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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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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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0 18:16
敢问理由?

房产税
一、空军们梦寐以求的首套免征,二套5%,三套20%的房产税不会出台,因为产权太复杂,无法实现公平。
1.小产权、军产、央产、宅基地、大瓦房、员工宿舍征不征?
2.按人均面积,富人区万柳47平米400万免征,回龙观70平米160万平民住宅要征,合理吗?
3.按总价,城区小破楼价值500万,房东是个吃低保的土著,怎么征?
4.按套数,小老百姓两套55平小两居要征,官员250平米4房3卫2厅的大“经济适用房”免征,合理吗?

二、开征了也无法实施

就算真的找出一个“公平”的征收方法,怎么收?税官上门收?
让老百姓自己去银行交?

什么?如果不交不许过户?那过户时补交吧----买家又惨了。
什么?强制征收,不交就枪毙?那离婚行吗?生孩子行吗?亲戚来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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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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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rmer 于 2013-3-11 07:52 编辑
hsqhugh 发表于 2013-3-10 23:17
房产税
一、空军们梦寐以求的首套免征,二套5%,三套20%的房产税不会出台,因为产权太复杂,无法实现公平 ...


羊圈里的肥羊事到如今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比问题要多。
一、空军们梦寐以求的首套免征,二套5%,三套20%的房产税不会出台,因为产权太复杂,无法实现公平。
国家正在构建全国统一的住房产权信息平台,产权总有可以从不明晰到明晰的一个过程。总不能永远不明晰下去。
1.小产权、军产、央产、宅基地、大瓦房、员工宿舍征不征?
不同产权房,房产税征收比例可以按属性划归不同的税率,这个税务部分的高人会来定。

2.按人均面积,富人区万柳47平米400万免征,回龙观70平米160万平民住宅要征,合理吗?
美国有没有穷人和富人区,人家为啥能增收,我们怎么就不能了?人家还没有第一套房的概念。你都有第二套房了,管你在第二套在哪里?按面积,按总价,我看都非常合理。

3.按总价,城区小破楼价值500万,房东是个吃低保的土著,怎么征?
哪个国家设计了税,还怕收不到的?制度是人家定的。再说了,吃低保的,还有第二套500万的房产,房租少说也5000元,这样的低保,我也没见过。

4.按套数,小老百姓两套55平小两居要征,官员250平米4房3卫2厅的大“经济适用房”免征,合理吗?
任何政策,没有绝对公平,第一套免征,第二套起征的政策就是相对合理。他官员,第二套不也得征,只要是第二套,也就不管是多少平米了。

二、开征了也无法实施

就算真的找出一个“公平”的征收方法,怎么收?税官上门收?让老百姓自己去银行交?
又回来了,既然设计了税,就一定有办法收到。原来大家都是租国家提供的房子的时候,你见谁不交了?你要是不老老实实交房产税,到时候,卖房时国家就可以不给你过户,并且像RTA一样罚你滞纳金。你小样,还敢不交房产税,国家还可以制定更严厉的政策,杀一儆百,让你蹲几天大牢。君不见,带奶粉都要判两年(当然,也就是吓吓你)。

什么?如果不交不许过户?那过户时补交吧----买家又惨了。
只要有了房产税,还有那么多人敢囤房?买家惨不惨,交给大家自己心里去想。要是啥税都能转嫁给买家,刚出台的20%的房产增值税,你是不是也有信心转嫁?

什么?强制征收,不交就枪毙?那离婚行吗?生孩子行吗?亲戚来了行吗?
怎么征收,上面讲过了,做了笔记的TX都清楚。不知道到,问一下知道的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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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8: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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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sqhugh 于 2013-3-11 06:37 编辑
farmer 发表于 2013-3-11 05:51
羊圈里的肥羊事到如今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比问题要多。
一、空军们梦寐以求的首套免 ...



羊圈里的肥羊事到如今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比问题要多。肥羊依然认为不会开征,但肥羊不需要安慰,因为真开征的话,无非是涨点房租而已,无非是转嫁给买房人而已。肥羊是不会有什么损失的。需要安慰的是租房的人,和打算买房的人们。在北京,关于房子的哪一个税不是转嫁给买方或租客了?呵呵。何况相当多的肥羊可以通过离婚、分散到成年子女、老人名下而轻松化解。(不考虑那些多个户口本的特权阶层,只说普通老百姓)
一、空军们梦寐以求的首套免征,二套5%,三套20%的房产税不会出台,因为产权太复杂,无法实现公平。
国家正在构建全国统一的住房产权信息平台,产权总有可以从不明晰到明晰的一个过程。总不能永远不明晰下去。
1.小产权、军产、央产、宅基地、大瓦房、员工宿舍征不征?
不同产权房,房产税征收比例可以按属性划归不同的税率,这个税务部分的高人会来定。我的妈呀,真得是高人来定啊,连小产权都开征,农村大瓦房都开征,不要太复杂啊

2.按人均面积,富人区万柳47平米400万免征,回龙观70平米160万平民住宅要征,合理吗?
美国有没有穷人和富人区,人家为啥能增收,我们怎么就不能了?人家还没有第一套房的概念。你都有第二套房了,管你在第二套在哪里?按面积,按总价,我看都非常合理。外地来京打拼的倒霉了,给老人买房来北京住,是要交税的哦,只好离婚了哦,上面说过了哦,做笔记的TX都清楚了哦,不知道的,问下做笔记的TX哦 哦对了,我帮你说了吧,开征离婚税是个好办法哦

3.按总价,城区小破楼价值500万,房东是个吃低保的土著,怎么征?
哪个国家设计了税,还怕收不到的?制度是人家定的。再说了,吃低保的,还有第二套500万的房产,房租少说也5000元,这样的低保,我也没见过。你知道北京有个自行车牌照税吗?你知道北京出租房是要交房产税的吗?你知道曾经一顿饭超过399元要交宴席税吗?

4.按套数,小老百姓两套55平小两居要征,官员250平米4房3卫2厅的大“经济适用房”免征,合理吗?
任何政策,没有绝对公平,第一套免征,第二套起征的政策就是相对合理。他官员,第二套不也得征,只要是第二套,也就不管是多少平米了。哦,明白了,两套小产权房要征,农村两间大瓦房要征,北京屌丝山区两套房要征,城区一套大豪宅免征

二、开征了也无法实施

就算真的找出一个“公平”的征收方法,怎么收?税官上门收?让老百姓自己去银行交?
又回来了,既然设计了税,就一定有办法收到。原来大家都是租国家提供的房子的时候,你见谁不交了?你要是不老老实实交房产税,到时候,卖房时国家就可以不给你过户,并且像RTA一样罚你滞纳金。你小样,还敢不交房产税,国家还可以制定更严厉的政策,杀一儆百,让你蹲几天大牢。君不见,带奶粉都要判两年(当然,也就是吓吓你)。看贴不细啊,过户时候交?买房的刚需倒霉了哦,税又要一如既往地转嫁到你们身上了哦,不要心存侥幸哦,这么多年来无一例,所有税都是你们出的哦

什么?如果不交不许过户?那过户时补交吧----买家又惨了。
只要有了房产税,还有那么多人敢囤房?买家惨不惨,交给大家自己心里去想。要是啥税都能转嫁给买家,刚出台的20%的房产增值税,你是不是也有信心转嫁?哈哈,这时又不提美国了?美国没人囤房的?美国房价因为房产税而大跌了?自相矛盾了吧。你以为真会二套每年5%,三套每年20%啊,纯粹作梦,房产税就是拿出来吓吓人的,我仍认为不可能开征(或者虽然开征,也叫房产税,但跟你想像的那种房产税完全不是一个性质,就象上海和重庆版房产税),即使开征也不可能按年征收,因为条件不具备,美国有那么大贫富差距吗?有那么大地区差异吗?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产权吗?等条件具备了,房价得涨多少了。何况真要是跟美国一样每年1%左右,会引起抛房吗?5%, 20%就不要作梦了,现实一点吧,政府虽然愚蠢,但绝不是愤青。

什么?强制征收,不交就枪毙?那离婚行吗?生孩子行吗?亲戚来了行吗?
怎么征收,上面讲过了,做了笔记的TX都清楚。不知道到,问一下知道的TX。

希望你自己也做好笔记哦


补充一点,就算有一年,条件具备了,象美国一样开征房产税了,也绝不是为了降房价而开征,税率不可能很高,不会引起抛售。因为用脑子想一下就明白,假设找到了每年20%强制征收的方法的话,绝对引起抛售,每个人的房子数量绝对不会超标,结果呢?国家没税可征了

所以啊,第一不要期待房产税的出台,若干年内出不来美国版房产税,第二不要期待税率太高,根本就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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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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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0 16:39
绝对不会取消,而且后面还有房产税等着。每年按照房价的市场价征收1%-2%

现在的20%的税收政策收紧,就是 ...

够狠,干脆都没收了然后均分吧,就像土改一样
If

发表于 2013-3-11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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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我是谁 发表于 2013-3-4 00:15
不用担心。一套自住的满5年不用交税,二套也没问题,假离婚呗,一人一套还是不用交;三套也没问题,稍微复 ...

高人啊

发表于 2013-3-11 08: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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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场不自由,这就是问题的所在。老是要看政策,房价要看股价要看,都是当官的一句话,老百姓也只好是搞一些烂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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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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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发表于 2013-3-11 0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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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qhugh 发表于 2013-3-11 08:32
羊圈里的肥羊事到如今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比问题要多。肥羊依然认为不会开征,但肥 ...

也不用一条条回复了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能表示无语。房产税,以后就是代替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你说他收得到收不到?

2. 离婚能解决问题?现在出台了20%的增值税,你准备好离婚了吗?还是你亲戚朋友里为了这个都准备离婚了?

3. 真的等到肥羊们抛售完毕,那也是10,15年以后的事情了,美国版的房产税就来了。

发表于 2013-3-11 08: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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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可靠人士透露是4月1号开始正式施行哦~

发表于 2013-3-11 09: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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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明白,是从愚人节那天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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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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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1 06:51
也不用一条条回复了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 ...

也不用一条条回复了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能表示无语。房产税,以后就是代替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你说他收得到收不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但不是现在。所以现在为开征房产税而“担心”,根本没必要。等未来有那么一天英特那雄奈尔实现了,至多是美国版(1%左右),而不可能是愤青版(20%)

2. 离婚能解决问题?现在出台了20%的增值税,你准备好离婚了吗?还是你亲戚朋友里为了这个都准备离婚了?民政局离婚排大队,已经上新闻了。不要坐在家里空想了,这是现实

3. 真的等到肥羊们抛售完毕,那也是10,15年以后的事情了,美国版的房产税就来了。如果你相信20%愤青版一定会出台,那就请等待吧。这次20%个税是一次性的,尚且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何况每年20%。 顺便提一句,我个人认为北京这次制定细则时,很可能会“暂缓”,打折,或事实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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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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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闯黄灯鸟!

发表于 2013-3-11 0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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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唯一的一套房子交易的时候会受影响吗?

发表于 2013-3-11 09: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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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rmer 于 2013-3-11 09:42 编辑
hsqhugh 发表于 2013-3-11 09:08
也不用一条条回复了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 ...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能表示无语。房产税,以后就是代替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你说他收得到收不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但不是现在。所以现在为开征房产税而“担心”,根本没必要。等未来有那么一天英特那雄奈尔实现了,至多是美国版(1%左右),而不可能是愤青版(20%)

没说20%,现实的税率就是0.5%-2%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别为了说不可能,把税率推到极端的20%

2. 离婚能解决问题?现在出台了20%的增值税,你准备好离婚了吗?还是你亲戚朋友里为了这个都准备离婚了?民政局离婚排大队,已经上新闻了。不要坐在家里空想了,这是现实

现实?如果是现实,就应该是发生在你我他身边的事情。要真是大概率的事情,不会光在新闻上听说了。先问问自己,会不会为了这现在已经颁布的20%增值税离婚,再说其他的。必要时,还得问一下媳妇同不同意。

3. 真的等到肥羊们抛售完毕,那也是10,15年以后的事情了,美国版的房产税就来了。如果你相信20%愤青版一定会出台,那就请等待吧。这次20%个税是一次性的,尚且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何况每年20%。 顺便提一句,我个人认为北京这次制定细则时,很可能会“暂缓”,打折,或事实上取消

个人认为是没用的。新政府刚上台,两会前夕颁布的那么大的消息,在首都就打了水漂,叫全国怎么执行?这不是在打总书记的脸吗?YY的事情我们还是少想,多考虑一下背后的逻辑。

发表于 2013-3-11 0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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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o 发表于 2013-3-11 09:24
那么唯一的一套房子交易的时候会受影响吗?

唯一的房产,持有5年以上的,短期是没有影响的。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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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o + 3 谢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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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oge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oge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近一直有人给我发这个,不知道发到这儿是不是违规啊,如果违规的话麻烦版主删了吧


(转!!!!!!!!!!)

全面征收房产奢侈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
1、明确时间表。建议由国务院适时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城市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2015年1月1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距离2014年1月1日应相隔6个月,以为各地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

2、坚持首套房优惠和多套房限贷政策的长期化。建议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购买除别墅以外的家庭首套住宅,贷款利率一律为基准利率的7折,首付两成,免收契税,并建议将该政策载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或《住房保障法》,实现首套房优惠政策的长期化、法制化;

购买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0%,首付五成以上;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一律不予发放购房贷款。

3、对奢侈性住宅征收房产税。修改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改为《房产税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以上有关1%-3%的房产税税率,4%-5%的房产税税率,具体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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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2198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2198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ogeee 发表于 2013-3-11 11:06
最近一直有人给我发这个,不知道发到这儿是不是违规啊,如果违规的话麻烦版主删了吧

真的假的  
有分加分,没分鼓掌

发表于 2013-3-11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yre_4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yre_4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后害的还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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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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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 发表于 2013-3-11 07:41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能表示无语。房产税, ...

1. 啥时候自行车税成了国家重要税收来源了?那自行车拍照税和房产税相提并论,我只能表示无语。房产税,以后就是代替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你说他收得到收不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但不是现在。所以现在为开征房产税而“担心”,根本没必要。等未来有那么一天英特那雄奈尔实现了,至多是美国版(1%左右),而不可能是愤青版(20%)

没说20%,现实的税率就是0.5%-2%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别为了说不可能,把税率推到极端的20%看来税率上是有共识的。只不过我认为短时间内没开征的可能性,至于什么时候理顺,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联网所能解决的。你也不要因为税率低就认为一定能开征,原因不再赘述了。

2. 离婚能解决问题?现在出台了20%的增值税,你准备好离婚了吗?还是你亲戚朋友里为了这个都准备离婚了?民政局离婚排大队,已经上新闻了。不要坐在家里空想了,这是现实

现实?如果是现实,就应该是发生在你我他身边的事情。要真是大概率的事情,不会光在新闻上听说了。先问问自己,会不会为了这现在已经颁布的20%增值税离婚,再说其他的。必要时,还得问一下媳妇同不同意。呵呵,只有买得起房的人,而且买得起多套房的人,才会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对于全体市民来说,不可能是大概率事件。为了买房资格而离婚,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而离婚,现在有些人是为了所谓的避税而离婚。点到为止吧。这一点上的确是你在YY了

3. 真的等到肥羊们抛售完毕,那也是10,15年以后的事情了,美国版的房产税就来了。如果你相信20%愤青版一定会出台,那就请等待吧。这次20%个税是一次性的,尚且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何况每年20%。 顺便提一句,我个人认为北京这次制定细则时,很可能会“暂缓”,打折,或事实上取消

个人认为是没用的。新政府刚上台,两会前夕颁布的那么大的消息,在首都就打了水漂,叫全国怎么执行?这不是在打总书记的脸吗?YY的事情我们还是少想,多考虑一下背后的逻辑。闯黄灯罚款、筵席税也是全国性的规定,结果一样打水漂了,而且是全国性的打水漂,筵席税据说是李鹏总理的想法,该打脸一样打脸。筵席税好像是说超过400元就要交税,结果发票只开399,开多张,轻松化解,后来不了了之。不要因为所谓的房产税是“大头儿”就如何如何,没有可行性,多大头也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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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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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o 发表于 2013-3-11 07:24
那么唯一的一套房子交易的时候会受影响吗?

目前交易都仍按1%交个税。满五年唯一住宅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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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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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的话,可能会留一个口给持有5年以上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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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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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房子不如北京的涨的多啊,最近2年就没怎么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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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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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真不缺乏爱交税的爱国者啊,哭着喊着让政府加税,结果每加一次税,买房的人就倒霉一次,乐此不疲,直到现在,依然有人哭着喊着让政府加税。

那个不满五年5.5%的“营业税”,当初也认为是杀手锏啊,结果降了一分钱房价吗?呵呵。不但如此,买家还得多交5.5%的税。

有哪一次是有房的人哭吗?一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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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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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qhugh 发表于 2013-3-11 11:35
中国人民真不缺乏爱交税的爱国者啊,哭着喊着让政府加税,结果每加一次税,买房的人就倒霉一次,乐此不疲, ...

有一个简单的真理------所有的调控最终都由买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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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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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o 发表于 2013-3-11 08:39
有一个简单的真理------所有的调控最终都由买房者承担。

调控就是加税,治理就是罚款。

在北京这样一个供需失衡的市场,所有成本最终转嫁给买方和租客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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