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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AppleMartini

准备告别这样的婚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4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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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yuau 发表于 2013-2-24 14:09
据我个人见闻,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只要同居(有证据)6个月以上,就可以分1半房产。
回去找他,他一定动手 ...

朋友请一定多了解点信息吧, 事实真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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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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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回复,我爸妈劝我不要他一分钱,我之前工作还有的少些积蓄在他那,他都不打算还给我。我爸妈说算了,什么都不要了。是我当时的懦弱和总想要还给大家在朋友和家人面前留些面子,才造成了今天的结果。
PR不PR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没想过再回澳洲,打算今后在国内发展了,谢谢大家,真的!

发表于 2013-2-24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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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主来说自由和开心比房产更加重要,律师费用也不少,既然楼主身份也到手了又没有孩子根本不用再去自找烦恼,摆脱你的老公才是目前你要考虑的。
虽然是婚后财产,也没有你的付出,念在夫妻一场就算了吧,毕竟才结婚两年。

发表于 2013-2-24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liu847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liu847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保护女性,家暴的话有妇女保护组织给临时居所,分财产有婚姻女方可分一半。

发表于 2013-2-24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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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lygowan 发表于 2013-2-24 13:08
家暴报警的话,可以不用担保人签字就换pr的,lz当时应该报警。现在看看能不能提供证人。

财产你应该是有份 ...

这就是传说中的捷径吧?

发表于 2013-2-24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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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手就是撕破脸了,没什么可留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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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15: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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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魔头 发表于 2013-2-24 11:11
想听听另一面说法

都家暴了,还要听听另一方的。
看来人的尊严果真没有最低。

发表于 2013-2-24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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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双方都是伤害。
楼主是靠婚姻拿到PR, 没有孩子的情况下提出离婚,是对彼此最小的伤害!

家暴是不容忍耐的,有第一次就会有下次!

发表于 2013-2-24 17: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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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人认为我是图他的PR,我对天发誓,我从不认为这个PR对我有多么重要,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让他去取消给我的这个PR。之后也不想再回澳洲了,只想陪在父母身边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

发表于 2013-2-24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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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应该考虑离婚了,问题是你没有在这边留有家暴的证据,在财产分割上未必能拿到大于一半

发表于 2013-2-24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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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不多 发表于 2013-2-24 15:35
都家暴了,还要听听另一方的。
看来人的尊严果真没有最低。

楼主的话必须全信吗?足迹里大翻盘的例子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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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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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魔头 发表于 2013-2-24 18:14
楼主的话必须全信吗?足迹里大翻盘的例子少吗?

侦探?法官?问题是你有必要了解事实的真相么?

发表于 2013-2-24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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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不多 发表于 2013-2-24 19:42
侦探?法官?问题是你有必要了解事实的真相么?

原来你不关心真相,那我也没有和你讨论的必要了。

发表于 2013-2-24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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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魔头 发表于 2013-2-24 18:50
原来你不关心真相,那我也没有和你讨论的必要了。

你是谁我都不知道,这个ID后面电脑前面的是谁呀?
什么是真相呀?怎么搞清真相呀?
人家就说了一事儿,愿意说的话请就所说的事件表个态度,不愿说的话不说就好了。
还真要进去到事件本身里里外外扒拉一遍呀?不必吧。

发表于 2013-2-24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nfen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nfen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他都不说,家暴绝对不能容忍

发表于 2013-2-24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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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错,男人也不能动手,这就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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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2-24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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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不多 发表于 2013-2-24 20:26
天大的错,男人也不能动手,这就是底线。

这话比较靠谱
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寻找光明

发表于 2013-2-24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mallpizz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mallpizz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eiyuau 发表于 2013-2-24 13:09
据我个人见闻,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只要同居(有证据)6个月以上,就可以分1半房产。
回去找他,他一定动手 ...

6个月? 钱太容易给分了吧
Life is tinted

发表于 2013-2-25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雪满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雪满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懂所以问问,家暴的话是否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呢?

发表于 2013-2-25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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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inahe 发表于 2013-2-24 12:29
同情一下。但是个人觉得能赶紧离了就离了,不要纠结房产了,就算能分到一些估计也要脱层皮才能拿到,律师费 ...

属于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争取。如下建议供你参考:

1. 找个律师,如果想省钱,找那种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一定会对你有帮助;
2. 不要再跟这种家暴的男人见面,一切交律师处理;
3. 你可以分得50%的财产,你和他居住已经两年,估计他婚前和你婚前的部分都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这点和国内婚前财产不参加分配不同。
4. 不管你目前的情况怎样,分居一年是前提。

我朋友刚办完离婚,是男的跟她要钱,因为她比较富有,他们前后折腾了3年,终于离了,也分好了财产。如果他的财产较多,不用手软,这是你应得的。

发表于 2013-2-25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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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的不多 发表于 2013-2-24 15:35
都家暴了,还要听听另一方的。
看来人的尊严果真没有最低。

严重同意。LZ有些无知,恕我直言,在澳洲家暴是犯罪行为,你要报警,如果当时不敢报警,事后一定去把情况跟警察说明,他们会给你的老公发一个ORDER,如果很严重,他是要上庭接受法庭判决留案底的。学会保护自己,才不会更深被伤害。

如论双方谁对谁错,男人拿起拳头打老婆都是错误的和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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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by_20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by_20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同情LZ, 但是你已经拿到澳洲PR了, 很值钱的, 据说10W澳币呢. 支持你离婚, 但不是很赞同你还要分割对方的财产!!!

发表于 2013-2-25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想听听另一方的想法!

发表于 2013-2-25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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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魔头 发表于 2013-2-24 19:14
楼主的话必须全信吗?足迹里大翻盘的例子少吗?

支持!
要给意见不是盲目的听从单方面的说法。
还要看家暴是什么引起的。
虽然动手不对,但是不排除有的时候女人实在是把男人逼到了绝路!

发表于 2013-2-25 1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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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LZ不必把自己的家事拿出来供他人评判对错,没有丝毫意义。至于PR值不值钱,可能对有些人是很重要的,必备的,你都打算在国内陪父母了,我想这个身份对你没有太多用处了。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多听专业人士的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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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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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a 发表于 2013-2-25 11:13
劝LZ不必把自己的家事拿出来供他人评判对错,没有丝毫意义。至于PR值不值钱,可能对有些人是很重要的,必备 ...

贊同,看完全部的跟貼也沒明白樓主到底想要大家幫啥,想要得到自己最大的權利就去找律師去吧,這里你一句我一句的也未必能幫樓主指到明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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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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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丁丁妈妈 于 2013-2-25 11:52 编辑
靠谱的不多 发表于 2013-2-24 19:42
侦探?法官?问题是你有必要了解事实的真相么?


说的好 ,最讨厌这种刨根问底,最好人家私事都抖出来,他看戏的那种人

发表于 2013-2-25 11: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choxiny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choxiny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老公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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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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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理咨询 于 2013-2-25 12:20 编辑

看到家暴,我忍不住就要插话。首先,楼主你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很多情况下,婚姻问题是两人共同造成的,而我也同意不能只责怪一方。但是,在家暴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是施暴者一个人的错。除了自卫外,我再也想不出任何对别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理由。即使夫妻间天大的问题,也不能用暴力去解决。
在楼主处理好财产问题后,建议楼主去看看心理医生,不是说你心理有问题,而是家暴对受虐者造成极大的心灵创伤。你每年有10次bulk billing的心理咨询。好好地利用。

发表于 2013-2-25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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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 发表于 2013-2-25 12:11
看到家暴,我忍不住就想插话。首先,楼主你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很多情况下,婚姻问题是两人共同造成的, ...

这种bulk billing的心理咨询是要找GP,然后才能去心理医生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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