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eshao搬家简历之后续篇---Ducted heating的安装,清洁与搬家 (2006-7-24) 草莓 · 台北印象 (2014-11-13) daniello
· Lanshan: 好看又好吃,难忘的记忆-可可螺旋面包卷 (2012-10-11) lanshan · 【深夜碎碎念】平权与盟友——让两个中学生告诉你男性该如何参与女权主义 (2016-3-9) 奇思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levo

代朋友发贴,请教些关于离婚的事宜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07-4-2 23: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千秋舆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千秋舆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来,未婚的XD们找老婆的时候,要找个乖的听话的,能力不要太强的老婆才行!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7-4-3 00: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t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t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oldensun 于 2007-4-2 21:51 发表
上次不就有一男的抓到他老婆和别人通奸,结果他老婆干脆和他离婚,把他大部分财产拿走,那才叫郁闷尼


不可能吧,女方被抓住通奸的话,应该不能得到这么多赔偿吧
没有图像的签名档,多么凄凉。So...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一样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 -- 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发表于 2007-4-3 0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nb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nb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这个,不知道到了国外还算不算通奸了。 也许只是人性解放的一部分了。

发表于 2007-4-3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onast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onast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通奸的话,恐怕也得把证据提交上法庭,才能把对方定罪为过错方啊。电视里那些富豪的老婆花大钱请私家侦探就是为的这个吧。
那位倒霉的男主角兴许是当时没有带着相机。。。

[ 本帖最后由 fionastar 于 2007-4-3 12:59 编辑 ]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7-4-4 22: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da4m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da4m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认为男的绝对是受害方.

大家想想,他连房子都没想都记到老婆名下了,能是个不爱老婆不爱孩子的男人吗?

至于为什么打她? - 我想肯定是那个女的干了啥坏事,男的一时想不通才打的!!!!!!!!!!!!!!!!!!!

发表于 2007-4-5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难道不能婚前财产公证保护自己的财产?
学一下汤姆婚前协议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4-5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ng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ng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da4me 于 2007-4-4 21:51 发表
我认为男的绝对是受害方.

大家想想,他连房子都没想都记到老婆名下了,能是个不爱老婆不爱孩子的男人吗?

至于为什么打她? - 我想肯定是那个女的干了啥坏事,男的一时想不通才打的!!!!!!!!!!!!!!!!!!!


无论怎么想不通,无论老婆做了什么事(当然,老婆主动对老公以拳脚或其它器械进行攻击,老公正当防卫不算),打老婆的男人都绝对应该BS。这样的人,根本不能算男人。

比如他老婆给他戴了1万顶绿帽子,那么他可以离婚。也不能打老婆啊!

这男的就是自作自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4-5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da4me 于 2007-4-4 21:51 发表
我认为男的绝对是受害方.

大家想想,他连房子都没想都记到老婆名下了,能是个不爱老婆不爱孩子的男人吗?

至于为什么打她? - 我想肯定是那个女的干了啥坏事,男的一时想不通才打的!!!!!!!!!!!!!!!!!!!


不是很赞同,正常情况都会在两人名字下,他这样做很奇怪,也可能为了避税或有别的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07-4-5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s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s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为了避税,他工作很一般的,^_^收入不好,还是有一搭没一搭的

具体内部原因 我也不清楚了,只是处境很艰难了

发表于 2007-4-5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ucalyp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ucalyp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能性:

打完他老婆后,向他老婆认错:“我是真的爱你的,你看我把房子都只写你的名字。我打你也只是一时控制不住。。。。。。”

发表于 2007-4-5 15: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定风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定风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家对房子写谁的名字敏感么?我一个女朋友,一直都耿耿于怀房子要写自己的名字,虽然房款是准老公出的,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果房子是老公的名字,老婆住在里面不需要付房租,如果离婚,财产也是一人一半,她在担心什么呢?而且她是很爱很爱准老公,脑子里面却在想这些事情,如果婚前就想这些事情,那还结婚干嘛阿~~?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7-4-5 15:5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pda4me 的帖子

此文章由 euge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uge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 should let the father to see his kids. she is hurting their kids! Fuck!

发表于 2007-4-5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s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s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故事里得男女,结婚之前同居了7年,结婚了5年,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用的女的名字。

这10多年里,女的从来没有赚过一分钱,^_^ 生了4个孩子,故事发生得时候第5个孩子在肚子里,目前是不是还在,谁都不知道了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4-5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结婚5年生了4个孩子,那么结婚之前应该就有孩子了,这大概就是你朋友把房子放在LP名下的原因吧。

发表于 2007-4-5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定风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定风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应该不会离婚吧,都有5个孩子了。。。晕。虽然大家说她有了房子,老公什么都没有,但是澳洲法律我还是很赞同的,老公毕竟有工作,可以养自己。而她只有房子,或者救济,但是一个女人养5个小孩,太不容易了。看这里很多爸爸妈妈好几个大人围着孩子转都还觉得不知道怎么养似的。

发表于 2007-4-5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s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s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据说结婚得时候没有孩子 是结婚之后生的,4个孩子都5岁之下,第五个还在肚子里。

这个女的,够狠啊!~ 孩子都很小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4-5 17: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iss99 于 2007-4-5 16:03 发表
据说结婚得时候没有孩子 是结婚之后生的,4个孩子都5岁之下,第五个还在肚子里。

这个女的,够狠啊!~ 孩子都很小


5年生了4个,还怀了第五个,这个也太抓紧时间了吧。

发表于 2007-4-5 17: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s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s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_^  我也觉得很恐怖,

发表于 2007-4-5 17: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ranoi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ranoi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EL 有个深圳来的女孩, 叫郑曦, 四川人, 父母从深圳南油退休的会计. 1998 年嫁给一个不认识的, MEL 的OZ公民, 广东男孩, 是朋友介绍去中国娶过来的. 一家人早早预谋好, 结婚的目的是 PR ...

来了 MEL 没多久就勾搭上了有钱人, 2年PR拿到, 立即离婚, 卷走了那个可怜的广东男孩的一半财产.

[ 本帖最后由 paranoid 于 2007-4-5 16:27 编辑 ]

发表于 2007-4-5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定风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定风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认识的人也结婚,,,,太冒险里

发表于 2007-4-5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s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s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了一个PR,把幸福置于何处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7-4-6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ick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ick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唉,

对有些人来说,能无拘束地选择离婚才是莫大的幸福阿,

契诃夫说:“如果你怕孤独,就不要结婚。”

发表于 2007-4-8 15: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f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f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owermao 于 2007-3-31 17:45 发表
同志们都BS打女人的男人了,那还有很多打男人的女人都在逍遥法外呢,澳洲的法律是不公平的啦

在澳洲离婚,双方财产的70%都分给女方,如果有孩子就更多~~

男人也可以报警控诉啊, 只是面子上过不去罢啦!
L & L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
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发表于 2007-4-8 19: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bo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bo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lickle 于 2007-4-5 23:01 发表
唉,

对有些人来说,能无拘束地选择离婚才是莫大的幸福阿,

契诃夫说:“如果你怕孤独,就不要结婚。”

我觉得你说的比契诃夫好~~~~~~~~~

发表于 2007-4-8 2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潇潇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潇潇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社会本来男女就是不平等的,即使我们都是思想现代的新女性,但生活的社会到底还是男权主导的;
很多时候,客观主观都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平等,所以国外的法律是有依据的,女性是相对弱势的,婚姻中受多的保护也是100%正常的;当然,男人也不容易,大多数家庭,男人还是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者,朝九晚五的做着老黄牛,日积月累的难免有怨气;不过坚决bs打老婆的,无能的男人才会将情绪发泄给自己最亲近的人。
还是老祖宗的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理。

发表于 2007-4-9 0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典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典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lickle 于 2007-4-5 23:01 发表
唉,

对有些人来说,能无拘束地选择离婚才是莫大的幸福阿,

契诃夫说:“如果你怕孤独,就不要结婚。”



是啊,离几次婚,财富来的快,比做妓女来得快多了,在某些人眼里这就是幸福。

顺便问一下契诃夫是Citizen还是PR? 他也做搬运工了?
职业灌水赚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7-4-9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t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t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aranoid 于 2007-4-5 16:23 发表
MEL 有个深圳来的女孩, 叫郑曦, 四川人, 父母从深圳南油退休的会计. 1998 年嫁给一个不认识的, MEL 的OZ公民, 广东男孩, 是朋友介绍去中国娶过来的. 一家人早早预谋好, 结婚的目的是 PR ...

来了 MEL 没多久就 ...



鄙视一下。不过都是人,人是复杂的。也不是不能理解她。只能让光棍们自己多多提防了。
没有图像的签名档,多么凄凉。So...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一样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 -- 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发表于 2007-4-9 0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travel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travel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oldensun 于 2007-4-8 23:21 发表



是啊,离几次婚,财富来的快,比做妓女来得快多了,在某些人眼里这就是幸福。

顺便问一下契诃夫是Citizen还是PR? 他也做搬运工了?

曰的很好, 嘎分!
Some birds are not meant to be caged.

发表于 2007-4-9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d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d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蛮同情这个男人的.
以后不信任何女人了...也没必要吧.

这种事情外人差不上嘴的.自己最清楚.

发表于 2007-4-9 18: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engt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engt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evo 于 2007-3-31 00:35 发表
双方PR,感情出现严重不合;离婚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所以想咨询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是在这里办,还是要回国办?还是自动分居两年后可离婚 ?
谢谢!
:si78


哪儿接的婚就上哪儿办哪。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