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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artin_2F

[NSW] 微博新闻:Chatswood一中国留学生自家门口被醉鬼调戏攻击,持刀自卫被起诉持械伤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5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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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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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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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政府的海报加是一条SAFETY SYDENY,顺便把这哥们一块帮了?

发表于 2012-5-26 18:3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myae2009 10#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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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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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瓶子攻击了还不让还击?! 靠  !
看来得上电锯了,Garden tools,算器械不?!

发表于 2012-5-29 16: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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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吗

发表于 2012-5-29 16: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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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这样理解, 警察赶到时, 看到两人打架, 一人拿个刀子, 一人赤手空拳(酒瓶子已经仍出去了)。 警察肯定会先制止拿刀子的。 至于事件起因是什么, 怎么判。那是法官的事。
所以不能误解为 不能还击。
在澳洲, 不能指望被打了靠法律给你讨公道。 能做的 就是尽量打架的时候别吃亏, 能用什么器械 就直接用, 完事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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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6: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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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只是个姿态,,,假设,那华人朋友没拿起刀反抗,被打死了,打残了呢,,,,,

至少现在他还活着,没残废。。。。其他的事什么都好说的。。。。
有命再说,,总想着事后不被起诉,不违法,是很愚蠢的,幼稚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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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6: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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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伤害了人,就要承担后果,不管谁挑起来的。。。。有损失就要赔偿,很多法官都是很混蛋的,吃喝嫖赌样样在行。。。。

发表于 2012-5-29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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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伤疤忘了痛,几年前墨尔本那个中国人教授,在街上活活的被几个小鬼佬摔死,他们才判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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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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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twang 于 2012-5-29 15:33 发表
被酒瓶子攻击了还不让还击?! 靠  !
看来得上电锯了,Garden tools,算器械不?!


你还别说,还真的可能会好过水果刀。为啥呢,事主在前院被威胁,情急之下随手拿起电锯;水果刀则是走回厨房拿出来的。从前院走回厨房全过程,事主可以自由行动,回到厨房后也可以选择关门,但没有,而是拿起水果刀自己跑到前院去对峙。也就是不是一个纯防御行为。假如真的把醉鬼打伤,电锯的自卫比水果刀容易成立,进入厨房之后再持刀出来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卫的需要,多少有点斗气的色彩 (如果前院有家人之类受威胁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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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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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近电玩版流行的话来说,当事人没有选择以防御和躲避技能的风筝流外加警察召唤,而选择了高攻高暴伤武器堆dps,试图达到秒杀敌人的战略威慑目的,结果被警察叔叔拿下,因为当事人的威胁度和仇恨比较高……

[ 本帖最后由 Totaro 于 2012-5-29 16: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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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am + 4 你太有才了
kentwang + 4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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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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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taro 于 2012-5-29 16:08 发表


你还别说,还真的可能会好过水果刀。为啥呢,事主在前院被威胁,情急之下随手拿起电锯;水果刀则是走回厨房拿出来的。从前院走回厨房全过程,事主可以自由行动,回到厨房后也可以选择关门,但没有,而是拿起水果刀自己跑到前院去对 ...


的确是,回厨房拿刀,还是水果刀,是比较愚蠢的做法。
我现在随身携带的就是我头像的那个,工程塑料的比特犬狗头,俩尖耳朵超硬,挂钥匙环上,平时就是装饰品。

发表于 2012-6-19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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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带个尖锐的戒子,一巴张上去把他搞瞎,说是他自己冲上来撞倒的。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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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66 + 2 好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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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7: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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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寒冰有木有出来说他要处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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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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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一回事,判决才算。2帮人打架,谁动刀起诉谁,也说的过去。

不过像楼上的哥们说的,宁可被起诉,不能被盖布呀。

发表于 2012-7-18 17:5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entwang 4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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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在哪里买的 我也想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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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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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twang 于 2012-5-30 22:26 发表


的确是,回厨房拿刀,还是水果刀,是比较愚蠢的做法。
我现在随身携带的就是我头像的那个,工程塑料的比特犬狗头,俩尖耳朵超硬,挂钥匙环上,平时就是装饰品。

哪里买的啊?
有外壳吗?
感觉很不错。警察也不会问。
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2-7-18 1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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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公道话,在身上有刀的话,的确会被起诉。
但是如果刀是在路边看到了,我看戳死那个洋人都可以算是自卫。
Chatswood都这样了,还是Eastwood好,都是国人。 安全

发表于 2012-7-18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lenacarr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lenacarr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VVV小熙VVV 于 2012-7-18 16:04 发表
沈寒冰有木有出来说他要处理这事儿?

快了

发表于 2012-7-18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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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的是个男的吧?调戏男人?

发表于 2012-7-18 19: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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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近期这么多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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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19: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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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这种没事找事的特别多!

发表于 2012-7-31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k4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k4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otaro 于 2012-5-29 16:08 发表


你还别说,还真的可能会好过水果刀。为啥呢,事主在前院被威胁,情急之下随手拿起电锯;水果刀则是走回厨房拿出来的。从前院走回厨房全过程,事主可以自由行动,回到厨房后也可以选择关门,但没有,而是拿起水果刀自己跑到前院去对 ...


发表于 2012-8-4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yz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yz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警察来之前,快点把刀扔掉啊

发表于 2012-9-30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lao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lao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澳洲指望被打了靠法律给你讨公道是很艰难的。
能做的 就是尽量不吃亏。
能用什么器械方便 就直接用, 完事丢掉就好。

发表于 2012-9-30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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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佬得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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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16: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TUDO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TUDO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想手上有刀被警察起诉也许是警察工作的正常程序,不一定就是留学生输了。

发表于 2012-12-15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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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事的,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某某店员工拿出比抢劫犯更长的刀来反击都没有问题,还上了图片,也没见有事,该出手就要出手。

发表于 2012-12-16 19: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后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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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9: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粤式烧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粤式烧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持刀就是错,这种人就应该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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