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念亲恩 - 爸爸的菜园 (2008-8-5) daffodil · 【狸出品】 ---- “京味切糕”~才貌双全的「糕富帅」 来了~~~ (顺路奉送「艾窝窝」) (2012-12-16) 黑芝麻狐儿
· 请问谁知道上海拿公积金和养老金加失业金需要多久时间? (2005-8-15) 浅浅 · 半月谈 - 中国摇滚音乐教父崔健 (2009-7-31) zmzhu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飞天企鹅不会水

[VIC/TAS] 我妈早上一小时的成果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14 11: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天企鹅不会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天企鹅不会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000567 于 2010-4-14 11:16 发表
希望楼主吃的时候别浪费,像一次抓十几只的时候那样

放心,一定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1: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m_cheu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m_cheu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飞天企鹅不会水 于 2010-4-14 10:32 发表

感谢这位澳洲友人的提醒,不过以后抓到螃蟹,大虾,海参海螺什么的我还是会拿出来分享。靠海吃海没什么不可以的。如果我是去市场花钱买这一百只不知道您还会不会说这些话?

楼主好像很生气,不知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 不过还是要再提醒一下,吃了这么多,你这只不会水的飞天企鹅可要在天上飞稳点,别掉到海里去,那样的话螃蟹们不会饶了你的!

发表于 2010-4-14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shire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shire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个小时抓了这么多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能问问楼主妈妈是早上几点去抓得?带了几个网兜阿?5个以上?用什么做得诱饵呢?

我们每年去抓螃蟹的次数不超过2次,一个小时能抓8只都不错了。。80只确实挺厉害的。。- -#

发表于 2010-4-14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yy_jess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yy_jess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妈妈真是厉害,一看到图片第一个反应就是“哇",先加分了,结果看到那么多批判的声音~~ 欢迎大家拍我

螃蟹冻起来好浪费,确实还是吃多少抓多少好。要不破坏了生态,也糟蹋了螃蟹。
我喜欢轻风拂过脸庞的感觉,
就像你来到我身边一样。

发表于 2010-4-14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前些天来的许多华人朋友,奋战了数小时却一无所获。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螃蟹真的被抓光了?"
澳洲有很多资源供人们自由分享,但像你这样只为自己利益,肆意索取这些资源,那后人还有什么可分享。你自己不也怕没资源可用吗。有些事情虽不违法,并不表示你就可以肆意妄为。你能明白这个很简单的道理吗。

"如果我是去市场花钱买这一百只不知道您还会不会说这些话?"
你去市场里买多少螃蟹自然无人指责,但你没有这么做。购买资源和免费索取资源是两回事。如果没有这免费资源共你索取,你会一次性买100只螃蟹吗?你会买那么多,吃不完然后冷冻,冷藏处理螃蟹肉,去吃那不再新鲜的螃蟹肉吗?你意识到你的说词是多么的无力而可笑吗。而且,就算你去购买了资源,然后因不能消耗完,最后造成有意识的浪费。浪费也是可耻的。浪费不犯法,但可耻。就像你现在这种不计后果索取免费资源的行为,也许不犯法,但也可耻.

"种族主义者那法律来威胁我,看华人做生意不顺眼的拿法律来吓唬我,我的骨肉同胞拿法律来指责我"
以前或现在别人怎么对你不重要,你有理自然同样可以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不要把自己老说成是受害者,你完全有权利去更公平对待你的国家居住。但不管你去哪里居住,你所做的行为不讲道理,对社会和后人的影响不良,同样会遭到别人的指责。还要提醒你一下,你是在中文网站炫耀你的肆意索取免费资源,指责你的自然只有你的同胞。同时你应该感到庆幸,因为有很多同胞不愿管闲事来指责你。如果你真认为你做的事情在理,我们这些指责你的人都不对,你大可把你做的这事用英文发布到澳洲的网站上,看一下是否只有同胞来指责你。

最后想说你这个人感觉还是有文化的,甚至还会用自认为对的理由为自己辩护,那么我相信你能明白我所说的"浪费不犯法,但可耻。不计后果索取免费资源的行为,也许不犯法,但也可耻." 去好好反省一下。不要一副"不违法,可为之"的态度去走自己的人生, 同时用这种态度去影响身边的人,教育自己的后代。

评分

参与人数 18积分 +44 收起 理由
XIAOTUDOU + 2 我很赞同
紫萱 + 4 我很赞同
angel8791 + 2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0-4-14 11: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蓝色的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蓝色的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螃蟹遇到高手了!(monkey1)
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还在这里狡辩就是你的不对了!

[ 本帖最后由 蓝色的鱼 于 2010-4-14 12:06 编辑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emper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emper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吃过澳洲的螃蟹,请教下这的螃蟹和国内的大闸蟹比起来味道如何呢. 螃蟹是我的最爱阿

发表于 2010-4-14 12: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leven_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leven_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赶紧把照片删掉吧!要不一些人看到,又用照片说事,说我们华人的坏话了。

发表于 2010-4-14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knaom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knaom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首先我觉得你不会拿一百块钱出来买,第二,只要在市场卖的都是合格的size的螃蟹,卖方都是有牌照才可以捉的,而且有一定的数量和大小的规定。

发表于 2010-4-14 12: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下子抓这么多是不是已经犯法了?

发表于 2010-4-14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bur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bur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多说无益,已经通知Vic Fisheries了,开的motel也找到了,建议LZ赶快给你妈妈买张licence,没有的话又捞这么多她可能去坐牢,拜你所赐。

如果你是想提高你的入住率而发的假新闻,那就另当别论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一路向北 于 2010-4-14 10:46 发表
好多卫道士阿,太假了。顶企鹅,原来现在lake entrance还能抓到螃蟹阿



你是在支持楼主的行为吗? 你认为楼主这种不计后果索取免费资源的行为是我们做为地球的一份子因该有的生存态度吗?或者说你本人也是一个在这么做的人?

如果是的话,我为你这种人感到悲哀。

也许你所谓的假,是指出来指责楼主的人中也有在索取免费资源的人,他们却扮演卫道士。你的逻辑有误,我们反对的是像楼主那样不计后果索取免费资源的行为。你明白吗?

就像你所说的那样,你都为lake entrance还有螃蟹感到意外。如果有很多人都像楼主那样不计后果索取,那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你就会为很多地方都不再有免费资源而感到意外了。说话或做事要三思而为之,要有逻辑,你明白吗?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0-4-14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range03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range03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的确过了点, 大家都这个抓法的话以后可能真见不到螃蟹的影了。。。

发表于 2010-4-14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n77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n77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多说无益,已经通知Vic Fisheries了,开的motel也找到了,建议LZ赶快给你妈妈买张licence,没有的话又捞这么多她可能去坐牢,拜你所赐。

LZ惨了, 碰到较真的了

发表于 2010-4-14 12: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bur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bur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zn7726 于 2010-4-14 12:27 发表

LZ惨了, 碰到较真的了

淹死会水的,打死强嘴的

发表于 2010-4-14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uinisla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uinisla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unbury 于 2010-4-14 12:18 发表
多说无益,已经通知Vic Fisheries了,开的motel也找到了,建议LZ赶快给你妈妈买张licence,没有的话又捞这么多她可能去坐牢,拜你所赐。

如果你是想提高你的入住率而发的假新闻,那就另当别论了。



看不懂。lz妈妈开motel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n77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n77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不懂。lz妈妈开motel的?

我也没看懂, 不过貌似认识LZ的人不少, 知道LZ家的底细

发表于 2010-4-14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gg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gg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ay too many

[ 本帖最后由 digger 于 2010-4-14 12:42 编辑 ]

发表于 2010-4-14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00056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00056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p;extra=&page=1

lz的旅店广告贴,螃蟹貌似卖点之一

发表于 2010-4-14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赶快多买几个执照吧,不过估计是假的,让大家来抓和住店的。纯属广告。。。。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0-4-14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monct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monct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unbury 于 2010-4-14 12:18 发表
多说无益,已经通知Vic Fisheries了,开的motel也找到了,建议LZ赶快给你妈妈买张licence,没有的话又捞这么多她可能去坐牢,拜你所赐。

如果你是想提高你的入住率而发的假新闻,那就另当别论了。

你丫怎么这么狠阿,以为Vic Fisheries你们家开的,想怎样就怎样,我顶lz。人家也不是经常抓这么多,说两句就行了。

评分

参与人数 3积分 +7 收起 理由
aufarmer + 3 楼主确实抓多了点。不过这举报也太狠了,说 ...
penguinisland + 3
redappleau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2: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多了,吃不玩啊
应该有数量的限制吧

发表于 2010-4-14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tta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tta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太生气了

发表于 2010-4-14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dl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dl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无语,抓这么多。住的近经常抓新鲜的吃不行吗?非要一个不放过,然后吃不完宁愿
扔掉浪费。

发表于 2010-4-14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e42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e42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以后这种事情就不要放到公共论坛上来了,自己家里吃吃就算了。

[ 本帖最后由 bee4217 于 2010-4-15 11:48 编辑 ]

发表于 2010-4-14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ruij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ruij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南澳,blue crab is 40 limited, sand crab is 40 or 50 记不清了。楼主捉的是sand crab,我想别的州应该也有限制的。
不知道的话,下次查一下就可以了。否则被捉住就是50Aud/只。
楼主大概不知道这个规定,下次注意就可以了,大家也不要这么吃饱了撑的没事去告人家。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5 收起 理由
北京吉普 + 2
penguinisland + 3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0-4-14 12: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未名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未名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让我想起了以前论坛里钓鱼的录像。典型的找骂得

发表于 2010-4-14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lls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lls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unbury 于 2010-4-14 12:18 发表
多说无益,已经通知Vic Fisheries了,开的motel也找到了,建议LZ赶快给你妈妈买张licence,没有的话又捞这么多她可能去坐牢,拜你所赐。

如果你是想提高你的入住率而发的假新闻,那就另当别论了。


举报,咒别人的母亲去坐牢,你又算个什么好鸟?
最烦你这种躲在电脑后面装B的同胞

发表于 2010-4-14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dzo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dzo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0-4-14 11:54 发表
"前些天来的许多华人朋友,奋战了数小时却一无所获。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螃蟹真的被抓光了?"
澳洲有很多资源供人们自由分享,但像你这样只为自己利益,肆意索取这些资源,那后人还有什么可分享。你自己 ...


哥们说的太好了,弓虽丁页
40cm Bream-44cm达成, 50cm Snapper-55cm达成, 米级King-1.1m达成,15kg Tuna, 70黑毛, 米级蓝,  米级Jew,

发表于 2010-4-14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熊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熊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和他妈妈如果每人一个牌照不就可以捉100只了。

[ 本帖最后由 小熊猫 于 2010-4-14 13:21 编辑 ]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