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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神De女兒

我只想让你快乐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4-15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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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4-16 13: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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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mao  在 2006-4-15 11:22 PM 发表:

呵呵,大家也不要为难她了,我们已经说太多了,再说下去就伤人了,呵呵,大家都不要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呵呵。




在复活节看到这贴真有点应景,我同意能猫的后半句,在这里确实不适合谈论宗教.个人建议有兴趣了解的同学可以去附近的教会和侍工聊一下,就不要在这里继续讨论了.(再另一个贴里说过:拒绝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是很可惜的)

前半句是不同意,神女同学的心脏可是很强的,大家尽管打击她也不会改变她传福音的心(很感激她让我认识了神).

发表于 2006-4-16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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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并没有谁为难她,倒是神女一步一步撕去对这个BBS general community的应有的respect, 在逐步考验大家的智商和忍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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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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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tual  在 2006-4-15 09:46 PM 发表:

这样说
是不是有点无赖了,不饶不休的?另外有句话是管理员对以上规则保留解释的权力。LZ怎么就看不见啊?管理员已经通过短消息解释了规则:就是宗教话题过于敏感,你怎么充耳不闻啊?


完全同意,你好意劝告我不要继续这类话题,我就挑战你的耐心,怎么样?无赖能害怕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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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ve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ve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到这里来吧:
http://www.netcellgroup.com/bbs/index.php
这里你可以尽情地说。

对于传福音,我也觉得应该顺其自然。差强人意的传道对于不信的人会起反作用的。
我也是基督徒。我可以理解为什么别人巴不得所有人都信上帝的感觉。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上帝实在太好了。圣经里说耶稣是道路,真理,是生命。。所以我通常的做法,让神给我指引。我不想有我自己太主观的说法和行为。
祝福这里所有的人。

发表于 2006-4-16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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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u  在 2006-4-16 01:54 PM 发表:

你到这里来吧:
http://www.netcellgroup.com/bbs/index.php
这里你可以尽情地说。

对于传福音,我也觉得应该顺其自然。差强人意的传道对于不信的人会起反作用的。
我也是基督徒。我可以理解为什 ...



这个网址好像已经给过她n多次了,完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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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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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hePlaceToB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hePlaceToB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圣经中有这样的提示:

(1)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2)彼此之间不可轻看,不可彼此论断;
(3)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我们一样;
(4)务要追求和睦的事和建立德行的事,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参罗14:1-19,15:7;弗4:1-6).


同为基督徒,我理解你爱主信主的决心.但很多时候,强求是没有用的.我们尽自己的力,做主所喜爱的事,余下的,主自会做工.如果别人接受不了,我们也许该首先检讨自己的作为.

NetCellGroup最初也是几个这里的基督徒兄弟姐妹们网上互相学习的平台,目的是帮助志同道合的朋友提升灵命.足迹网管理员发给你的短信,的确是一番好意.

欢迎你去那里,和主内兄弟姐妹们分享你的感受见证.待我们的灵命积累到一定程度,自然能为主做更多工作.

祝福这里的每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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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快沙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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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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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laceToBe  在 2006-4-16 15:51 发表:

圣经中有这样的提示:

(1)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2)彼此之间不可轻看,不可彼此论断;
(3)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我们一样;
(4)务要追求和睦的事和建立德行的事,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参罗1 ...


很欣赏这位jj的布道方式
+分感谢
不进则退!

发表于 2006-4-16 19: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rchi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rchi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搂主就像芙蓉JJ一样,大家不停的劝说她也没有用的,她只会认为真理就在她的手上,她就是神独一无二的女儿,神会将一切好的东西都留给她。。。。。。

发表于 2006-4-21 21: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神给人最宝贵的就是自由选择的意识,神不会强迫人做任何事。
神说:凡饥渴的,都可以到我这里领取生命的活水!
好久没到这里了,看到这么多朋友对lz的评论,我只想对lz说:求圣灵感动你,让你顺着圣灵的引领去传福音,这样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祝福所有的朋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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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3 1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kyriv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kyriv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thanx for sending us your story of experiencing GOD. I am Christian as well and have the same feeling as yours - happiness everyday. God gives us the right to choose him or not to do. In my own opinion, lz does not want to push anyone to accept sth. It is her way of expressing thankfulness to GOD only.

发表于 2006-4-23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神De女兒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神De女兒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kyriver  在 2006-4-23 19:23 发表:

lz,thanx for sending us your story of experiencing GOD. I am Christian as well and have the same feeling as yours - happiness everyday. God gives us the right to choose him or not to do. In my own  ...


Thank u, and thanks for all other suggestions~  soooooo~   I buzz off~~  I will leave in God's will not mine; i will follow His way not mine~~  I appoligize for making some guys
apart of God, i still got lots of things to share to say   My next artical will be ........    TBA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事奉耶和华!

发表于 2006-4-24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eofwi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eofwi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铁枪  在 2006-4-15 12:19 AM 发表:

虽然我还不是基督徒,不过我欣赏有信仰的人


基督只是万千信仰里的一种而已,不要忘了佛教,无神论其实都是信仰。

最反感某些基督徒搞得好像只有他们自己有信仰,别人都是待拯救的迷途的羔羊,最后谁拯救谁还不知道呢。

发表于 2006-4-24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aven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aven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n a, jiu jiu wo ba, yi ba nian ji le, lian ge ai ren ye mei you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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