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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oontosun

在澳洲遇到渣男,向广大网友救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21 09: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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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起来也就4千多,这钱,算什么钱呢?

讨钱的小气死了,被讨的也是计较,半斤八两。


不过还是讨钱的不好。这种讨钱,无所谓呀,本就没多少钱,让对方折腾,我觉得是没什么手段能合法使用的,但就算是他赢了,顶多到时就是还他就是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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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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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lly2000 于 2017-11-21 10:08 编辑

看来上面的人大部分也不是真心回复你的。我没有遇过这个情况,但是我可以根据我知道的告诉你。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你想不想还钱?如果你想还钱的话,根本其他也不是问题了。
如果你不想还,就先等他去香港这边丛民事方法去告你(就是在小额裁判处),但是这是私人的金钱纠纷,也不是公司和客户的纠纷,加上证据不足,人家有可能根本不会接受他的申请。你就先让他去折腾。如果他可以成功告你的话,法庭会把信寄到你家里,可能先叫你庭外和解,如果不打算停外和解的话,你们倆就等当天在法庭见面,由法官去判。双方也不需要找律师,因为金额太小了。
我认为这个情况下,你先等着看他有什么行动。如果他根本告不入的话,你就不需要理会。如果他可以成功告你的话,你可以考虑在出庭之前把钱全部还给他。因为从账面来说,你輸的机会比较大。庭外和解对你来说比较有利。
最后给你一个意见,如果他打算在香港告你,你最好在香港的讨论区问人意见。这里的人大多都应该不懂香港法律。如果他打算在澳大利亚这边告你,其实我也不清楚他可以用什么渠道来告你。可能他只是在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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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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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刀斩乱麻,早死早托生,别了了几个钱拉拉扯扯。吃亏就是福,来日方长。

发表于 2017-11-21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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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钱还他就是了,快刀斩乱麻不是?省得还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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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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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半天,还是钱的问题
还只是些小钱

发表于 2017-11-21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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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鸡毛蒜皮的事,其实你们俩挺般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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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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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以为是20k澳币。。。。

发表于 2017-11-21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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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俩都没吃亏

发表于 2017-11-21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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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开玩笑,3万块钱在香港生活很困难,根本不存在放弃香港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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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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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2000 发表于 2017-11-21 10:01
看来上面的人大部分也不是真心回复你的。我没有遇过这个情况,但是我可以根据我知道的告诉你。
首先第一个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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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were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were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他在微信中承认”自愿性质”帮助我,这样也算向他借钱欠他款吗?微信纪录在澳洲能不当作证据? (注:看到此处,网友可能会看成是我贪心,但我很坦白说出我自己的感受:网上不能尽诉太多细节,若此段感情要以金钱去算,我绝绝对对比此男人付出多100陪,例:以往他来香港探房我的住宿,交通等,都是由我付款,单这一项比他现在追讨我的要多)
====================================
你为他付出也列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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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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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楼主前男友不是讨钱,而是一种骚扰。

发表于 2017-11-21 10: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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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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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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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自愿性质”帮助你,他要收回,从道理上来说,完全成立。你应该列你给他的expense,直接甩给他自己看啊。

发表于 2017-11-21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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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_qiqi 发表于 2017-11-21 09:04
华人还是土澳?Citizen还是PR?

是华人,北方的,现是Citizen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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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cheng 发表于 2017-11-21 09:05
感情是你們二人的事,誰對誰錯不用多表白,欠債還錢是真道理,如果是我 會將錢還上。 ...

对的,感情对对错错要算真不知道从何算,你欠他他欠你,他欠我我从未打算要算。反而现在此人卻声声要追讨他的损失,太欺人喇!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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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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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仅仅比服务生多一点点,
2万港币写这么多,真的没话说。

发表于 2017-11-21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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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牛哥 发表于 2017-11-21 09:07
楼主应该不是香港本地人吧?像是北方人

我是澳门出生后来去了香港工作:)

前男友是北方人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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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123 发表于 2017-11-21 09:14
这一点钱还入禀法院?依据?好搞笑。

他大概只可以从澳洲的Small Claims of Local Court 告我吧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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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onese 发表于 2017-11-21 09:20
诚恳的态度向大家请教:

【前因】

谢谢您!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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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drafter 发表于 2017-11-21 09:24
为什么不还钱了事? 如果钱能解决的事情而且是自己可以负担的钱就不要纠结, 去财免烦(灾), 扔点钱摆脱个人 ...

对的!他看我找到新对象所以心理不平行不停烦我要钱,我付了他会闭咀,但我付了他损失的,谁还我公道?谁还我损失?我真的心有不甘,可能自己对世事还沒看透,沒能做到自在放下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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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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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nite 发表于 2017-11-21 09:27
这点钱连付律师费都不够吧 如果是为了钱 他不太会告吧 如果为了出气 那令当别论了 ...

他应该会去澳洲的Small Claims of Local Court告,不用律师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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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ontosun 于 2017-11-21 10:57 编辑
ILQ 发表于 2017-11-21 09:27
他要讨,你就还钱。
这种你不爱的男人也做不成朋友的,越早断绝往来越是赚到。这点小钱买个舒心,人要学会 ...


是的,自问自己还沒能做到放下自在,觉得很不公平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isaw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isaw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奉劝你赶紧给钱走人,一点点钱有必要吗, 跟渣男去争你对我错的,你的题目就说明了一切,碰到渣男了,还有啥想不通的?

发表于 2017-11-21 10: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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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2000 发表于 2017-11-21 10:01
看来上面的人大部分也不是真心回复你的。我没有遇过这个情况,但是我可以根据我知道的告诉你。
首先第一个 ...

给层主点赞。不过就算法院受理也不像会输的样子啊,没有借条没有证明归还意愿的财物不是一律当作赠予吗?

发表于 2017-11-21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U.Doubl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U.Doubl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家别再秀优越感了,2万港币对你不算是钱,可能对楼主老说是笔大钱。每个人的条件不同,尽量多替别人着想。

LZ是女孩子,前男友一威胁就怕了。其实这没什么好怕的,这个钱他要不回来的。直接告诉他那2万港币是对你的补偿,从此两不相欠,各走各路。从此对他的电话,短息一概忽略。直接拉黑屏蔽。你从此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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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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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z821 发表于 2017-11-21 09:29
總供才多少錢?


澳幣大概7000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发表于 2017-11-21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ronteluck201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ronteluck201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在新澳洲男友是在澳洲认识的还是回香港认识的?

发表于 2017-11-21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cent55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cent55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看看 32 楼的建议吧,最靠谱的回复了。

其他的冷嘲热讽就忽略吧,还有各种地域问题,论坛特色

发表于 2017-11-21 11: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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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612 发表于 2017-11-21 09:34
"我回到香港后他知道我生活困难,自愿性质帮助了我港币$20,000"

一个曾经月薪3万港币的人会因为这点小事 ...


我来澳洲前把香港租的房子退了,到了澳洲半年沒有收入,但一直用著以前赚来的积蓄全供香港買的房子。现金流当时非常紧张,回去香港找房子租住、生活开支等,确实困难。

換手机換微信他找不到我,会透过法院找我,这样一辈子有被通緝的恐惧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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