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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txdtxdtxd

[其他] 在澳洲做警察的那些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3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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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是无数个“偶然”在你摸索着往前走的时候这里碰你一下,那里撞你一下,把你推引到你现在的地方,成了你现在的样子。"
喜欢这句话, 还是蛮喜欢澳洲的警察,虽然个人觉得办案效率慢了些,但人都很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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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d6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d6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长知识了
准备立志当警察了

发表于 2012-6-13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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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3 18:57 发表


打架或者袭击都是很棘手很难处理的事情。很多打架的案子我们是没法立案的,因为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什么细碎小事或都喝多了打起架来,最后loser要投诉winner。

理论上说,大多数案子警方接到complaint,就有义务调查和立 ...


恩,谢谢楼主的讲解,受益匪浅。

我想再问问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问题。

比如碰到抢劫的,拿刀子出来,但是被反揍了一顿,揍到什么程度算合法?又比如碰到小偷,抓了个现行,私自能给绑起来不?
今天是个好日子。

发表于 2012-6-13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xdtxdtxd 1# 帖子

此文章由 酱紫的生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酱紫的生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在新西兰的一家银行工作,在进行有关遇到持枪抢劫银行时该怎么办的训练时也有这种意识形态和普世价值被颠覆和"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中关于生命价值的取舍的差异"的深深震动。

发表于 2012-6-13 22: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pc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pc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好看,今天才发现这么个好贴。
崇拜一下楼主。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3 2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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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uture2521 于 2012-6-13 22:07 发表


恩,谢谢楼主的讲解,受益匪浅。

我想再问问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问题。

比如碰到抢劫的,拿刀子出来,但是被反揍了一顿,揍到什么程度算合法?又比如碰到小偷,抓了个现行,私自能给绑起来不?


防卫只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目的仅仅是终止威胁,那么不存在过当,你防卫过程中把他误杀了,都很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还要看当时的具体情节,据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看歹徒对你的伤害的性质,是火柴棍儿搓你还是那砍刀砍你等等。

那么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你无缘无故被拍了一砖,转身一看,鸟人正撒丫子跑,你上去也搂一砖头,那么这个性质就不是防卫,因为歹徒已经跑了,对你的伤害已经停止,本质上你在assault这个歹徒,是为了实施报复,,尽管你的行为完全是provoked的。那结果会是怎样呢?要看你这一砖如果有没有弄死他,如果就是一个轻伤,他又要投诉你,你是可以辩护的,这是 “provoked” 的反应,可以justify。
要是拍的较有水准,这倒霉孩子被拍死了,那么性质就会不一样了,死因庭是弄这些死了人的大案子的,你的每一个动作动机都会被反复质证盘问,显然你不能说这是防卫,这是provoked的反击,而且致死,你当然要好好辩护的,但是总归要为死亡负一定责任,最次也是过失致死。

你非要问你能合法的揍拿刀子的歹徒到什么程度,没什么法律说你能揍到流鼻血就好了还是你能揍到五眼儿青就好了,你只能理解法律的概念,就是揍到你觉得你的人身安全已经不会受到grievous bodily harm的威胁了,哪怕为了终止这个威胁他的手指都被你打断了,你也可以justify你自己的行为。

把小偷抓起来行不行?你不能把小偷抓起来,然后不报警,限制他的自由一段时间作为惩罚,那只要他想投诉你警察也不能不理,deprive liberty,是有一定性质的投诉。但是你现场抓住小偷,摁在地上,叫旁边的人立马报警,没什么不行的,很好,是英雄,报社都会来找你,
但是警方一贯的态度是,不建议老百姓这么做,很危险,你搞不清楚他是否有同党,他是否带武器。很重要的是,他会不会因为什么别的毛病死在你手里。NSW有个小偷,土著,被台湾的留学生摁在院子里,不知道心脏病还是被掐着脖子了,死了,这几个学生差点儿被几百当地土著堵住,被警察还有领事之类的人带着东躲西藏。这是我理发时听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发师说她看报纸看的,我这很顶版本歪曲的不成形儿了,NSW的同学知道更确切版本的欢迎指证。

所以,怎么说呢?自己看吧,警方的态度有一定道理,你也不能怎么说就怎么听,警方说如果回家看见家里有小偷,最好让开路,让他逃掉,这最安全,他们说他们的,我肯定不会,我惯小偷这毛病?至少要跪了跟我说“二大爷,我对不起你”才能走。

[ 本帖最后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2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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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男人 + 5 谢谢奉献
sillybaby + 5 牛逼极了!
future2521 + 5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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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3: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sk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sk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3 20:09 发表


前拍政府车的确是个好选择,保养定时,里程数小,车况清楚,但是的确要小心警察用车,尤其是像我们这种General duty的警察平时用的车。我自己是没拍过,但我听别人说过,如果是警方的车,这个情况不会被刻意隐瞒的,你只要问就好了。



多谢楼主的提醒,在维州的朋友也说拍卖的地方有LOGBOOK能看到之前的用户的信息

发表于 2012-6-14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llylu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llylu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么精彩的帖子我居然才看到!一口气到现在!lz风趣幽默,文笔好,人又帅,^还长知识^_^,绝对精品帖子!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4 0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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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中鱼 于 2012-6-11 18:32 发表
不过lz长得确实很亲切,让人觉着眼熟,昨天特意拉着老公看了看


(真难为情) 那你老公,那他.....他...喜欢我么?

[ 本帖最后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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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hal + 2 哈哈,撸主贼幽默了
R2005 + 4 你太有才了
515lala + 2 好可耐的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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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1:1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xdtxdtxd 339# 帖子

此文章由 fifiwo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fiwo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到这个,笑暴了。

发表于 2012-6-14 01:55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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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象样!
这个必须顶!

ps 楼主东北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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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9: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raoke_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raoke_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澳洲华人民警~~~~
楼主建议你看看rush和underbelly

发表于 2012-6-14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td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td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精彩的同时,充满了有用的信息。身在猫本的TZ向昆省的华人警察叔叔敬礼!~~

发表于 2012-6-14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yz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yz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非常非常谢谢楼主。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新闻达人 三奖

发表于 2012-6-14 11:4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xdtxdtxd 339# 帖子

此文章由 花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花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小心被你老婆扁啊

发表于 2012-6-14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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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bz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bz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只有算了?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iewthread.php?tid=502559

发表于 2012-6-14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上书房行走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上书房行走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终于学到了. 这是我的总结:

1,不要致死,随便你打. 别像曹博士那样没还手机会. 给人围住了就要出手. 不要老实听话.

澳洲的混混对打起来很少下手致死的. 但如果你听话了,任他们打,那很容易被打重伤或者打死.

但也不要照死里捅,照警察叔叔说的,让他失去威胁就行了. 嘿嘿~~插眼

2,随身要带一个能打的工具,但上法庭要说得过去. 如果带一把战术刀那肯定不好解释. 但兜里可以放个螺丝批之类的.

奶吧吧主可以放一把铁锨在店里.

[ 本帖最后由 上书房行走 于 2012-6-14 13:00 编辑 ]
如如不动,是动中求静,如如不静,是静中求动,不可求大,不可求小,折中可生

发表于 2012-6-14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nb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nb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3 23:19 发表


防卫只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目的仅仅是终止威胁,那么不存在过当。
如果你无缘无故被拍了一砖,转身一看,鸟人正撒丫子跑,你上去也搂一砖头,那么看看你这一砖如果有没有弄死他,如果就是一个轻伤,你被他诉了,你是可以辩护的,这是 “ ...


楼主的帖子真好,每天晚上,我都会把楼主写的新内容向老公汇报一下。

两年前,有一个貌似醉汉的跑到我家客厅,还和我儿子聊天,吓的我把老公叫起来。很纳闷,我家院子围栏有三米多高,醉汉还坚称他的自行车还在院子里,老公认为他是醉鬼,就把他拎出门外。但是小偷也可能嘴里喝口酒,假装把东西扔进别人家,然后行窃,抓到了就说自己喝醉了,进来捡东西的。不过他扔的东西也大了点  

请问帅哥警官,这种情况要报警吗,有点吓人,还好老公在,不然真是给吓死了,客厅里突然多一人。
不去幻想未来,只做该做的事。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4 13: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xdtxdtx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xdtxdtx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ingerbaby 于 2012-6-14 01:55 发表
楼主真象样!
这个必须顶!

ps 楼主东北人么?

嗯呐,纯那旮嗒淫。

[ 本帖最后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9: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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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_syd + 1 老乡啊,看到馋死了!!!
piero994 + 2 哎呀妈呀。不加分都hold不住了
a-goodman + 5 给老乡加分~~同是东北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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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4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xdtxdtx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xdtxdtx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oolbzk 于 2012-6-14 12:13 发表
LZ,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只有算了?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iewthread.php?tid=502559


兄弟,那你的意思呢?别人在你旁边放屁,你咽不下这口气(换我也咽不下,因为空气已经污染了),那你想怎么样呢?或者你想让警察帮你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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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bzk + 2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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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bz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bz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4:41 发表


兄弟,那你的意思呢?别人在你旁边放屁,你咽不下这口气(换我也咽不下,因为空气已经污染了),那你想怎么样呢?或者你想让警察帮你做什么呢?

是的,确实没办法,报警也没用,总不能让人不放屁~打了我也不占理~
so,只好骂一句算了~

发表于 2012-6-14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ek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ek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哈哈,想起儿时的歌谣:闻到这个P,很不满意,派兵站岗抓住这个P.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4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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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ke 于 2012-6-14 14:56 发表
哈哈,想起儿时的歌谣:闻到这个P,很不满意,派兵站岗抓住这个P.


keke同学,这是你“儿时的歌谣”啊?我听了汗流浃背,觉得身体很虚弱。

[ 本帖最后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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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dfr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dfr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3 18:57 发表


打架或者袭击都是很棘手很难处理的事情。很多打架的案子我们是没法立案的,因为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什么细碎小事或都喝多了打起架来,最后loser要投诉winner。

理论上说,大多数案子警方接到complaint,就有义务调查和立 ...


感谢楼主的分享 很有用的信息。 能否在请教一下如果处在墨尔本曹博士或者前端时间在悉尼发生的留学生火车上被殴打,被侮辱(卫生棉条塞嘴) 那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呢? 我设想曹博士当初也是想报警的,可能是来不及了吧。 作为警察,你接触的这种小混混应该不少 能否给分析一下他们的心理? 特别是在一对多的情况下 如何报警?如何逃跑?如何反击才是比较有效的

设定一个场景 晚上走在路上(当然在澳洲要尽力避免这种情况) 前边有一群小混混 冲你吆喝-甚至扔东西 这时候是应该报警? 走到马路对面避开? 回头朝反方向走? 进一步 如果他们朝你追过来,应该怎么办? 假如没有跑掉,被围住了 开始向你要钱,要烟,要手机, 大部分的建议都是要什么就给什么 但是给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技巧,需要做些什么防备? 更进一步,如果碰上像打死曹博士的那类混混, 就是为了打人取乐,应该怎么办?依我自己年轻时有限的打架经验 是打得过打,打不过跑,跑不了就蹲下抱头挨。 我感觉大部分的同学如果碰到一对多的情况是打不过也跑不了 毕竟不是十几 二十多岁的时候了。 看前一段时间那个悉尼学生火车被打得帖子,有些同学建议全力打一个,对方见血就怕了。你认为呢?

当然,最好的方法是避免晚上走路出门, 虽然这样的感觉不好,在国内的20多年,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北京上海,从来没有担心过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人袭击的情况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6-14 15: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xdtxdtx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xdtxdtx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上书房行走 于 2012-6-14 12:16 发表
终于学到了. 这是我的总结:

1,不要致死,随便你打. 别像曹博士那样没还手机会. 给人围住了就要出手. 不要老实听话.

澳洲的混混对打起来很少下手致死的. 但如果你听话了,任他们打,那很容易被打重伤或者打死.

但也不要照 ...



你这是总结谁的意见呐兄台?你自己的想法还是我的?我从来没说过“不要致死,随便你打”啊,我承认我的中文是退步的一塌糊涂,但如果归纳出这个来,那还是直接看我的好了。但如果兄台你说的是在被殴打袭击当时的以防卫保护自己为目的的防卫,那么就算歹徒被你打死了,你也不需负刑事上的责任。顺便问一下兄台,曹博士是曹刚吗?他出了什么状况?

OK,下一个总结,谁跟你说不揣刀子,揣个螺丝批就没事儿啊?你见过好人兜里老揣一个螺丝批在外面逛的吗?如果被警察搜着了,刀你还能说我带着削完苹果然后修脚的,螺丝刀你要怎么说圆了?还有,大多数的入室盗窃的MO都是,unknown offender gained entry by using unknown implement,possiblly screw driver,刚好你在附近带把螺丝批散布,street check了,你一准立马就被nominate成嫌疑犯了。

奉劝大家都在家好好带孩子,跟女主人一起做做饭,吵吵架,洗洗碗. 别跟外面那些去警局当回家一样的小流氓拼谁有民族气节,有劲么?

远离暴力,远离毒品啊。。。。。

[ 本帖最后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5: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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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积分 +8 收起 理由
biu + 1 分分终于回来了 +1
breatherzhao + 3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2373 + 4 早点休息淫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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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5: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dfr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dfr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quote]原帖由 txdtxdtxd 于 2012-6-14 15:31 发表



曹博士是曹刚吗?他出了什么状况?



据2008年1月26日 澳洲新闻小屋编译《Herald Sun》刚刚报道的新闻,1月22日本周二晚10点45分左右,在墨尔本西区Footscray的维多利亚大学附近的Empire Rd,41岁来自中国河南的移民博士曹中君(Zhongjun Cao,音译)从大学出来后在回家的路上无缘无故被7名青少年围殴,案发地点距离曹博士的住家仅500米的路程。。。从目击者看到的这群青少年的外貌特征来看,这些小垃圾们来自不同的种族背景。这六、七个年轻力壮的垃圾围攻身材瘦削的曹博士,将他打翻在地,并残忍地拳打脚踢,以致于曹博士头部受重伤最后致
命。

据悉,两名当地的年轻女子事发当晚曾在附近一家麦当劳附近和一群青少年说过话,这群青少年符合围殴曹博士的那群人的特征。这两名女子乘坐一辆深蓝色三菱Lancer轿车,后窗户上挂着P牌。警方呼吁这两名女子尽快与警方联系。

1月26日星期六下午五点左右,曹博士在皇家墨尔本医院不治身亡!曹博士过世时只有他的太太和一个十多岁的女儿陪伴在侧。。。

[ 本帖最后由 redfred 于 2012-6-14 16:37 编辑 ]

发表于 2012-6-14 15: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ture25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ture25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楼主是俺们东北那嘎达的老乡啊。。。。感谢细致的回答,加分没商量。

发表于 2012-6-14 15: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ek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ek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我的小包里常年带改锥和偏口钳子,不信你去看美容版置顶的包包秀。我的车钥匙和一把小瑞士军刀一起挂在脖子上的。

发表于 2012-6-14 16: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joh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joh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能说说澳洲的警衔吗?我咋都不认识捏。从小就对军衔警衔之类的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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