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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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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atio 于 2014-9-12 17:36 编辑
这是第一科的学习。 首先大家可以到SBS的网页,看一看关于澳大利亚移民政策分析、历史、社会的舆论等等,对这个国家的移民条例背后的故事有一定的认识。 例如这是一个很好的网页: http://www.sbs.com.au/news/artic ... licy-private-sector
在这个单元我们了解澳洲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the Legislature)、执法(the Executive)、司法(the Judiciary)是三个既相对独立但又有overlap 的系统。 明白三权分立(the separation of powers)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the purpose of this separation is to create a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on power: to ensure that the actions and decisions of one section of government are scrutinised by another. 在这三个powers下面负责具体事务的部门也不一样。 移民部只是执法机构, 移民部长管理移民部工作的同时又坐在议会参与立法的程序,这一点反应出澳洲的三权分立并没有一个clear-cut. 相对来说司法部门就比较独立。
了解澳洲 legal system还有一个原因,一个合格的agent 在帮助客户处理申请的时候,首先refer to 的是Migration Act, Regulations 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而不是去看移民局的网页。 如果申请人的conditions全部符合当时相应的法律条例条令,移民局作为执法机构只能够签发相关签证。 否则申请人有权利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出上诉。有时候很多国内的中介觉得移民局里的工作人员都很神秘,签证能不能批出是碰运气,这是很错误的。 移民部工作人员只是小螺丝钉, 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应该执行的任务。
课程开始介绍大家如interpreting the law:
Step 1: meaning of the words of the Act;
Step 2: context, including suroundings, find out the purposes of the Act;
Step 3: what is the plain meaning of the words, does that matching the purpose?
Step 4: if plain meaning doesn't match the purpose of the Act, refer to extrinsic material
Step 5: making law presumption
澳洲的移民法和社会经济民生政治有很大关联, 移民法本身并没有印刷的版本, 因为变化得太快, by the time 印刷版本出来也就过期了。 所以agents都会去一个叫做LEDGEND的移民法database上面看当时最新的条例。 也因为移民法的复杂性仅此于taxation law, 在课堂上花了好多时间习惯使用ledgend, 直到你可以很熟练的在各个条例和文件之间游刃。
LEDGEND需要付费, 但是大家可以到comlaw.com.au 看到最全最新的移民条例 (as of 9/9/14):
- Migration Act 1958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C2014C00332
- 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http://www.comlaw.gov.au/Details/F2014C00932
在接下来的学习里,基本上就是明白上面这两部法典还有其他指导性文件的每字每句在说什么。 对,是每字每句。
很重要的另外一点, 就是司法机构的作用和运作程序。 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对签证结果不满意,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上tribunals, 如果tribunals 维持原判,有机会可以一直从the Federal Magistrates Courts, 到the Federal Court, 到High Court 打官司。 High Court作最终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从tribunals 到Federal court 的判案方法都是重新按照现行的法律审定一次申请人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获得签证,但到High Court 看的角度就totally difference, 他们看的是之前所有的执法和司法机构在工作的时候有没有任何差错, 法律是否有任何漏洞, 如果这两点中有一个方面有任何瑕疵,那么申请人胜诉,但同时法律漏洞补上。 举个例子, 之前有MSL女子不愿意除去面纱让交通警察核对身份, 官司一直打上high court, MSL获得胜诉。但是当兄弟们赞美他们的神让奇迹出现的时候,法律就修改,要求外星人都要除去任何遮挡面部的遮盖,让警察叔叔查实身份。
看cases 是我最最最enjoy的一部分, 因为总有那么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例,一眼看去我就想笑的不成立的理由,却拿到公堂上争辩,一直被否定的情况下,到了high court因为之前的程序有小小瑕疵,申请人就胜诉。其实这个并不单单是移民法,而是所有在类似的法律系统下都有的情况。 如果大家问为什么有些律师为坏人打官司,质疑他们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其实我觉得倒不如说那是一场法官和律师之间较量和”合作“,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挑战,法律的系统才越来越滴水不漏。
Austlii.edu.au 是一个open resource, 上面有所有所有澳洲各种法庭的裁决。 大家可以看看上面关于移民方面的case. 下面这个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http://www.austlii.edu.au/au/cases/cth/MRTA/2014/2.html 某学生需要续签他的签证, 但是各种折腾,结果没能提供需要的文件被拒签。 上诉,继续不提供文件,被tribunal 判维持移民局的原来决定, i.e. 拒签。
哦对了, 这一科还介绍citizenship Law, easy piece. 大家有兴趣可以到上面说的comlaw.gov.au 搜索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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