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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昨天的结婚纪念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12 19: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n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n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昨天是光棍节,也是我们的结婚周年。其实我们结婚后才有这个说法的,而当时我选11.11,为的“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的寓意。

这是来澳洲后第二个老公不在的结婚纪念日了,早上进公司,打开电脑,收到一个简短的邮件“HAPPY ANNIVERSARY!”虽然没有礼物和鲜花,但是还是有淡淡的喜悦,因为写信的人很快就要登上赴澳的飞机了。

回忆结婚那夜,我们足足摆了25桌,人忙的没头苍蝇似的,一晚上不分国籍喝醉了N多人包括老公自己。夜深人静宾客散尽时,我收拾完狼籍,泡了一杯绿茶给老公醒酒,他说,这时真正感觉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paopaobing(60))

婚后一年开始办移民,是我起的头。原因是一次面试,除了我外两个海龟,和她们聊天觉得去海外生活一下开阔眼界也不错,最后我的落选更是坚定了要出去看看的念头。那时朋友也有办加拿大移民的,于是我就拖着老公上了贼船。

没想到移民办着办着,老公的事业越来越顺,最后我就为了保住签证,一人来到这里打江山,其中甘苦相信很多TX都有体验,就不再赘诉了,反正都是不得已才走到这一步的。好在相聚指日可待,明年的结婚纪念日,绝对不会孤单的度过了!

这里说一句迟到的祝福,希望老公在这里的事业也能顺利,但是在我们心中全家团聚更重要,ENJOY OUR LIFE IN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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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8-11-12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tevek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tevek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的好,全家团聚更重要

发表于 2008-11-12 19: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s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s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朋友也是这天结婚的,参加了她的婚礼,非常感动!(monkey09)

发表于 2008-11-12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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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恭喜

退役斑竹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11-12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ger_Ka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ger_Ka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短暂的分离是为了长久的相聚。祝福LZ 。

退役斑竹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11-12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旋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旋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祝LZ一家人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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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呵呵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呵呵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你比我幸福多了! 我还不知道我老公什么时候能过来呢.....
不过要更幸福奥...

发表于 2008-11-12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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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eveking 于 2008-11-12 19:55 发表
说的好,全家团聚更重要

发表于 2008-11-12 2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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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s007 于 2008-11-12 19:56 发表
我朋友也是这天结婚的,参加了她的婚礼,非常感动!(monkey09)


是不是和我们一样的想法呀,呵呵.

发表于 2008-11-12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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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麦嘟 于 2008-11-12 19:57 发表
恭喜 恭喜 [/quote]

原帖由 Tiger_Karen 于 2008-11-12 21:42 发表
短暂的分离是为了长久的相聚。祝福LZ 。


原帖由 旋木 于 2008-11-12 21:46 发表
祝LZ一家人幸福快乐:)



谢谢大家的祝福,我们会努力的!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11-12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xJ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xJ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身说法一个:我和LG结婚后也是天各一方生活了两年半。现在在澳洲有了一个不错的小家,两个娃娃也都见长见大了。你们也会有这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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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s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s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ance 于 2008-11-12 23:01 发表


是不是和我们一样的想法呀,呵呵.


是的!两个人结婚多年了,还像刚刚结婚一样,羡慕死了!!!(paopaobing(79))

发表于 2008-11-13 11: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ttemp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ttemp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小别胜新婚 :)

发表于 2008-11-13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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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呵呵虫 于 2008-11-12 21:50 发表
LZ你比我幸福多了! 我还不知道我老公什么时候能过来呢.....
不过要更幸福奥...


坚持就是胜利,自己小心爱护自己,就是对老公的最大安慰啦

发表于 2008-11-13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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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xJay 于 2008-11-12 23:07 发表
现身说法一个:我和LG结婚后也是天各一方生活了两年半。现在在澳洲有了一个不错的小家,两个娃娃也都见长见大了。你们也会有这一天的!



你家宝贝好可爱呀!

发表于 2008-11-13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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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temper 于 2008-11-13 11:52 发表
小别胜新婚 :)


哪是小别,久别了啊(monkey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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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yuef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yuef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ance 于 2008-11-13 20:07 发表


哪是小别,久别了啊(monkey37)


久别胜小别,小别胜新婚
无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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