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一年后的回顾 各方面良好- 自己动手更换in car DVD stereo GPS bluetooth radio unit <多图多图, 慎入慎入> (2012-9-9) cherrieshowshow · 带你的孩子出去玩儿吧!(with Photo) (2009-9-22) pinkscooter
· 简单又好吃的零食--牛肉干 (2006-3-5) moth · 快乐香蕉求职随笔 (2005-12-10) Happybanana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1382|回复: 10

[生意经营] 163买店希望原雇主帮忙继续做一年需注意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26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_la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_la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背景:
163
为了身份
英文基本不会
就一个人,老婆孩子在国内

看重一个可以稳拿身份的生意,价格也不贵,想着做完2年拿了身份就可以,原雇主愿意帮忙做一年,一年后慢慢过渡到我,我继续做一年就可以申请pr...

盘算的是挺好,但是需要注意的地方挺多... 不如说

转房租,盘货什么就不用说了...
原雇主以我的名义来做一年,我得办个公司账户,以后所有的现金帐,支出,收入得过到我这里来....
还需要注意点什么呢?

望足迹帮我一起想想...
能打五个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2-26 18: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n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n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就是所有东西都变成你的,原来的老板变成员工,你发工资给他,但是工资多少要商量好

发表于 2014-2-26 18: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放飞心情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放飞心情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多看多问!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2-26 23: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se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se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多看看啊   要谨慎~~~

发表于 2014-2-26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蜜糖吐司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蜜糖吐司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原店主走了,你能自己经营的来吗?

记住这个是生意,没有任何人有义务和责任给你帮忙一年,没有法律意义的。

我相信在这边做生意的都明白我说的意思。

发表于 2014-2-27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山雪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山雪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楼说的对,澳洲生意也不好做~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2-27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1r0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1r0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哥在哪做生意

发表于 2014-2-27 2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NNY_D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NNY_D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多东家卖之前都那么说

帮你干几个月,要求涨工资或干嘛

谈不拢人家走人,等你黄掉再低价买回,这样例子太多了

不要指望东家帮你打理,那是不可能的

求人不如靠自已
CPA&TAX AGENT

发表于 2014-2-27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ngle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ngle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4-2-28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eetig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eetig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是澳洲移民部核查的重点,就怕你们实际不参与经营管理,而由别人代劳,最后拒签。

发表于 2014-2-28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1r0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1r0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ENNY_DONG 发表于 2014-2-27 20:20
很多东家卖之前都那么说

帮你干几个月,要求涨工资或干嘛

看请的人怎么样咯。。我也在担心这个问题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