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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手续] 中国加大打击“三非”外国人力度 - 定居澳洲的童鞋们赶紧来讨论一下,特别是已入籍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 09: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wu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wu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新网7月1日电 (王永吉) 加大打击“三非”外国人力度、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进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连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

中国加大打击“三非”外国人力度

《出境入境管理法》今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

《出境入境管理法》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出境入境管理法》还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才、投资者或者出于人道等原因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居留证件;规定了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换发、补发的情形,为给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提供停留居留便利提供了法律授权。

同时,这部法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为逐步放宽“绿卡”申请条件留下空间,有助于促进引智引资工作。

该法还进一步完善了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制度,区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规定外国人持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最长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分别为90日和180日,最长为5年;对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作了规范,即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此外,该法加大了防范和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力度。法律明确了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具体情形,力求解决非法就业认定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对“三非”外国人和 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例如将外国人非法就业罚款处罚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以切实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

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
http://news.qq.com/a/20130701/00 ... 012&ptlang=2052
歸去來兮,青春將蕪,當年我離開家鄉她才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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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nzaixin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nzaixin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希望能有效执行起来

发表于 2013-7-1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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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大变化啊,对在待在澳洲发展的人,好像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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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7-1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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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

发表于 2013-7-1 11: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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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中国公民回国也要审批。闻所未闻。

发表于 2013-7-1 11: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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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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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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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 2013-7-1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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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
今年3月回家,大胆没办签证,香港转机,幸运的来去自由。

估计以后没有这么幸运了。

发表于 2013-7-1 15: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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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能执行的很好

发表于 2013-7-1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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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3-7-1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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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TUDOU 发表于 2013-7-1 11:06
有啊。中国公民回国也要审批。闻所未闻。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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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红烧鸡翅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烧鸡翅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过分了!

发表于 2013-7-1 17: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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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TUDOU 发表于 2013-7-1 11:06
有啊。中国公民回国也要审批。闻所未闻。


你就说你是短期回国,根本查不出来。
这条例就是坨屎,他想规定的是针对这些拿着中国护照本的PR人士。但实际上,首先,控制人口出入境的关键在于签证,而已经拿了中国护照本的人,你没有办法在中国护照本上贴中国签证。更加不要讲所谓的短期回国和定居之间的界限问题,这在司法上根本是不可能的。
真要搞这些PR的人,该修改的是国籍法,就跟澳洲学,5年住满2年,住不满就取消国籍。很简单就搞定了。

发表于 2013-7-1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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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国二少爷 发表于 2013-7-1 17:20
你就说你是短期回国,根本查不出来。
这条例就是坨屎,他想规定的是针对这些拿着中国护照本的PR人士。但 ...

谢谢二少爷。
我只是感概,中国公民回中国需要审批,这是要多么脑残才想得出来啊。

发表于 2013-7-1 17: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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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TUDOU 发表于 2013-7-1 17:22
谢谢二少爷。
我只是感概,中国公民回中国需要审批,这是要多么脑残才想得出来啊。 ...

中国法律都这样,立法的人都不信立出来的法能操作,更何况司法的人。。。走过场而已。

发表于 2013-7-1 17: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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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yan 发表于 2013-7-1 15:25
麻烦,
今年3月回家,大胆没办签证,香港转机,幸运的来去自由。

ding
为什么我说我是淑女,全世界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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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TUDO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TUDO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袋鼠国二少爷 发表于 2013-7-1 17:24
中国法律都这样,立法的人都不信立出来的法能操作,更何况司法的人。。。走过场而已。 ...

是啊。用你的话说,就是一坨屎。

发表于 2013-7-1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袋鼠国二少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袋鼠国二少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XIAOTUDOU 发表于 2013-7-1 17:27
是啊。用你的话说,就是一坨屎。

所以大家都放心吧。。这个条例本来就有漏洞,就算没漏洞都不一定能贯彻执行。。

发表于 2013-7-1 17: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oge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oge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 这句话喊了有十年了吧,绿卡还是和普通人毫无关系

发表于 2013-7-1 17: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杨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杨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

发表于 2013-7-2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sally574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sally574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们抱怨得很奇怪。。。
按规定出国定居要自己去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 所以如果回国定居你们就没有户口了,就是要通过这些流程来回国后才能恢复户口,中国是有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在国内生活户口是必须的,这条是对应的那条销户的,。。。。
没销户口就直接回国定居好了,就当没出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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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sally574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sally574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们抱怨得很奇怪。。。
按规定出国定居要自己去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 所以如果回国定居你们就没有户口了,就是要通过这些流程来回国后才能恢复户口,中国是有实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在国内生活户口是必须的,这条是对应的那条销户的,。。。。
没销户口就直接回国定居好了,就当没出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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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7-2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telscombin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telscombin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xiaosally5749 发表于 2013-7-2 19:31
你们抱怨得很奇怪。。。
按规定出国定居要自己去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 所以如果回国定居你们就没有户口了 ...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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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sic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sic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xiaosally5749 发表于 2013-7-2 19:31
你们抱怨得很奇怪。。。
按规定出国定居要自己去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 所以如果回国定居你们就没有户口了 ...

理解下嘛,有的人只要是中国政府办的事,不抱怨一下就浑身痒的难受,人才懒得去考证背后的因果缘由。

发表于 2013-7-5 16: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lk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lk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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