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真实的蜗居 残酷的蜗居 (2010-1-19) 一炷香 · 2018新年 欧洲三国法意希 38天 (开贴需要勇气更新需要毅力) (2018-3-3) monica612
· 小记一下两年前ULURU徒步之旅 (2017-8-24) 飞行 · 重度露露柠檬症患者 (2020-12-25) peanu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Poinsettia

[综艺曲艺] 非你莫属主持人说应聘者说中国是中国让他浑身犯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按小刘当时的情况,她的行为不配用“士可杀不可辱”来形容(理由我不需要再解释一遍)。你所谈到的例子中的人物也不适合用这句话,他们本人也不会用这句话来形容自己的行为,因为他们了解这句话的沉重。你对这句话的曲解,还有苟同你的曲解的人是对用生命遵从这句话的古人与前辈们的一种侮辱。请尊重这句话和它所包含的意义!
在我看来张主持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小刘好不了多少。在你的眼里,美化她的更贴切的词也许应该是以怨报怨。你有时间,还是仔细看看小刘事件的视屏,看看她是如何一步步自以为是地上套的。
No Pain No Gain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22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2:15 发表
小刘和千千万万在中国或是世界各地的小刘都是可替代的。小刘没有明显竞争优势。企业或应聘人没有必要在乎她,走了这个小刘,还有数不尽的小刘。所有企业都可以不在乎小刘,而小刘要做编辑工作却不能没有企业在乎她,这就是弱势,就是不公。这种不公只可能在一种情况下改变: 求职的这个人出类拔萃,对于企业不可或缺,很明显小刘不是。
我赞成张主持是个毒舌,是个心理和人品都有问题的人,也是由他引起对小刘的不公。这是可以说是客观事实。然而小刘在节目中也表现出她的情商很低,非以眼还眼不可。如果她心中没有复仇的火花,老奸巨猾的张主持又怎么能够煽风点火。张主持就是看出小刘情商低,给她不断下套,而小刘在自以为是地捍卫了她自己的尊严同时,很配合地越套越深。在现实职场中,你站在雇主的位置,面对海量的平凡雇员,也会更倾向于雇用一个情商高,抗打击的人吧。


主持人设套?

您太抬举主持人的智商了!

明眼人都看得出,主持人没那个口才,多次被小刘顶回来,逼急了在那边胡说,然后再利用主持人地位把她逼出场。

发表于 2012-1-22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ugao 于 2012-1-21 19:21 发表

你太能说教了,想证明什么?高人一等?不知道你跟孔子学了多少,我估计孔子如果现在还在世的话,应该不会跑到这唧唧歪歪。
没感觉那女孩到了你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程度。刺猬被攻击时也会缩成一团,你不能说那是主动攻击,不过 ...


这位mm,我们是在论坛里讨论一个事件,不是在唧唧歪歪。我的论点有些mm不同意,所以我在和她们叙述我的论据来证实我的论点,没有说教。我没和孔子学什么,我并不欣赏他,但我尊重他。我只是拿他举例而已。你的设想很有趣,我想孔子如果还在世的话,他必然不会上足迹音乐影视版,但很可能会上行万里路版,然后抱着他治理天下的梦想,继续走着他的路,不会对他的挫折睚眦必报。
你对小刘的同情过甚,以致于对当时事态的发展缺乏客观的分析。我从没有说小刘是主动攻击,我说她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句话本身就是在说被动的反应,而这正是小刘当时的反应。人不是刺猬,刺猬只有用它唯一拥有的刺保护自己,而人却能用各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人不应该学刺猬,大概也没有人喜欢被形容像刺猬。
我24岁时候很平凡,也在为求职而奔波。我会两门语言,也有很多和我想要做的工作毫无关系的工作经验,我意识到我没比别人强,所以我没有在应征工作的时候像小刘那样自已为是,和我的雇主说我的私人文艺喜好,或为当时我所经历的不公的事情纠结,而是认真地讲述我能为这个企业贡献什么,我的长处和工作能力,最后得到工作后实在勤恳地去做。
问mm的年龄是因为这是一个由求职引起的关于职场的话题,如果她还没有经历过求职,似乎不太适合进行讨论。就像我没有跳过伞,似乎就不够资格去评论别人跳伞的感受和经历。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3:2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forestlevy 210#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是一个论坛,我们在讨论一件事情,讨论就是各抒己见,这和情商何关?你有参与过任何讨论是沉默无声的嘛?Have some common sense bro.

发表于 2012-1-22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bhyqs 于 2012-1-22 13:19 发表


主持人设套?

您太抬举主持人的智商了!

明眼人都看得出,主持人没那个口才,多次被小刘顶回来,逼急了在那边胡说,然后再利用主持人地位把她逼出场。


你太低估主持人的临场经验了,也不了解有些人耍手段的本领。小刘明显情商低,张主持只需不断地提出一些质疑和建议,小刘就会炸开。他就是利用这个方式把boss团拉推到小刘的反面的。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别的主持也许可以,但是这个张主持很“劭”,智商和人品不是用一般标准可以衡量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22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2:41 发表
你说“小刘谈及西方高雅一点的东西(比如莎士比亚)就被人冠上显摆装逼的帽子”,似乎和有人说我卖弄古文是一样的。大多数人都知道莎士比亚,却不知其英雄双行体作品,大多数人知道古文,却不去运用。我用古文写了几句,就有人说我卖弄,你似乎没有反对。为何别人因英雄双行体说小刘卖弄,你却要出来指责呢? 这似乎是双重标准吧。我从没说小刘要提高到海龟的表率,我很清楚地说了她不配,她的任何行为只是代表她自己,也无法用她的低情商去捍卫什么人。


您还不明白吗?大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您施行双重标准在先。刘俐俐谈英雄双行体您认为就是显摆,您自己甩英文甩古文反倒是天经地义————大家看了觉得受不了,才开始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的。就像frank mok大谈对中国人不能讲英文(同时甩出自己的15年海外经历),说完了5分钟后又甩出英文词”attitude“。看了不让人觉得身上一阵一阵犯冷么?

另外,请童鞋不要把对事情的讨论转移到对人的讨论。刘俐俐”配不配“做海龟表率是一回事(这是关于人的问题)。但是现场对于所海龟提出的质疑具有典型性,她很好地回答了那些问题。回中国并不等于在国外混不下去、没法融入当地社会,有的时候只是因为个人选择或者经济原因,答得很好啊。虽然我自己没回”我们这儿“,但是我身边回去的朋友或多或少都被别人说,在海外没本事混。对于典型问题做一个典型回答,这在我眼里看来是一种捍卫(这是关于事的问题)。您要是认为不是捍卫,那是您的个人观点,请让我们各自保持自己观点,各位论坛看客自然也会有自己观点。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2:41 发表
不管任何人质疑“海龟回国是否因为在国外混不下去”,那是别人的权利。就像你和我面对小刘这个问题各持己见,也是我们的权利。别人的行为我们无法掌控,可是我们可以掌控自己的反应。用自己的行动来让对方了解我们。如果有人在工作中质疑你的能力,你是马上展开唇枪舌战反击,还是用工作业绩来消除质疑呢?

在公开场合质疑,而且是发出一系列的质疑、讥讽、挖苦(比如13人团所为)和背后对你有质疑、或者私下里质疑你,是有本质区别的。public humilliation和普通的humilliation是有区分的。

按您的逻辑,那么多帖子对您的论点产生质疑,您也不必回帖反击啊?!您可以用您的行动来让大家了解你,用业绩来让大家消除质疑。您自己也是一贴一贴认真地回复了、试图反驳了,这是为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2 14:05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crunchy + 4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22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3:20 发表
我24岁时候很平凡,也在为求职而奔波。我会两门语言,也有很多和我想要做的工作毫无关系的工作经验,我意识到我没比别人强,所以我没有在应征工作的时候像小刘那样自已为是,和我的雇主说我的私人文艺喜好,或为当时我所经历的不公的事情纠结,而是认真地讲述我能为这个企业贡献什么,我的长处和工作能力,最后得到工作后实在勤恳地去做。


"和我的雇主说我的私人文艺喜好" -- 澳洲人的简历里都有personal interest一栏的。您不说,不代表别的求职者不在简历里列这一项。我还列我自己喜欢侦探小说呢,面试的时候常常遇到面试官是阿加莎迷的。您的个人现象不能说明和您不同的版本就是错误的,就是”自以为是“的。

”或为当时我所经历的不公的事情纠结“————这还是一个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有些不公的事情是可以不纠结的,有些则需要公然应对。public humilliation具有他的特殊性。我已经举过晏子使楚和周总理扔手绢的例子了。难道他俩都做错了?

发表于 2012-1-22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211#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只是用了孔子求职的坎坷作为例子来说明求职群体的弱势,却从未有推崇孔子的理论,你举例有误。而且我也很明确地说了我不欣赏他。
你经常说我偷换概念,可我觉得你是逻辑混乱。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问题,可是我所说的不公与弱势也是现实存在的。你我以及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能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这是个愿望,可是愿望与现实是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你身边有朋友经历过我所谈到的免费甚至贴钱工作吗?你去问问他们是否感受到了“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我认同一个社会该向我们愿望发展,但是不能忽略事实,纸上谈兵啊?我没有要把我的观点强加到你的头上,我无法这么做。讨论的结果通常是没有结果,关键是各抒己见。就像我说你对“士可杀不可辱”曲解了,你也可以坚持你没有。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5:17 发表
你身边有朋友经历过我所谈到的免费甚至贴钱工作吗?你去问问他们是否感受到了“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


我都不是说过了么?经济待遇和人格侮辱是两回事。把降低经济待遇和人格等同起来不是偷换概念么?(211楼里面已经指出这两个概念有区别了。)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5:17 发表
你经常说我偷换概念,可我觉得你是逻辑混乱。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问题,可是我所说的不公与弱势也是现实存在的。你我以及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能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这是个愿望,可是愿望与现实是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


您前一句抄我的词儿说人人平等是社会道德标准,后一句马上又改调说这是不切实际的愿望了,这不是偷换概念是什么。?

我可以再次告诉你,人格上平等是道德标准。这不是一个”愿望“而是对于道德标准的理解的基础上所产生的”expectation“,是大家都应当做到的事情。比如不往牛奶里加三聚腈胺也是一个expectation。你总是想要强调,有不公的事实存在,大家就应该bite the bullet。牛奶里有三聚腈胺大家就应该开口畅饮吗?

“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就因为有这种论调,官二代撞了人,就会认为对方作为弱势群体理所应当应该接受不公的现实。就因为有这种论调,当初在上海开租界的外国人可以在外滩树立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您这一句话,让我看了以后感到身上一阵、一阵、又一阵的犯冷!

有不公的事实是一回事,是否应该接受这种“事实”是另外一回事。不能用“不公”的存在来说明“接受不公”的合理性。

谁的逻辑混乱,我们让第三方、各位看客来判断好了。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2 15:57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5 收起 理由
first1 + 2 显然不是你逻辑混乱。说得好。
梦非梦 + 3 支持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22 15:5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218#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看帖不仔细,你可以去看一下我的贴。别人先说我卖弄,对我施行双重标准时,我才拿小刘提到的双行体举例的。有人说我是卖弄的时候,别忘了小刘,别来双重标准。你所说有误。
小刘是否有对海龟的典型质疑做出了“典型”的答复,或是否捍卫了,我一直以来都说那只是她的的答复和她对自己的捍卫。就像张主持的行为也只代表他个人。张主持对别人说“中国”时定下了他所谓的“典型”称呼,海龟是否也应该对他人向海龟回国原因作出的质疑定下“典型”的答复?小刘的答复是否典型?为谁捍卫?我们可以各持己说。
这个讨论中,我站在你的对立面本来就会有很多人质疑,世上没有多种观点就不会精彩,也不会有思想的碰撞。我觉得大多数人只注意到了小刘的惨淡收场,却没有人去关注她在事态发展上所做的“贡献”。所以我让质疑我的人去多看一下小刘的视屏,想一想你会用什么方式去应付。就像多数人会看到项羽自刎于乌江而兴叹,却不会仔细思考他是怎么走到那一步的,并吸取教训。这个节目应该播放超过50期了,每期有4个求职者,也就是说已有超过200人来求职,相信不乏海龟,里面也不乏经验少于小刘,能力弱于小刘的人,为什么只有她走到了那一步?
你的逻辑又混乱了。我在和你讨论,这个讨论中我站在你的对立面,我一直在用行动来让大家了解我的观点。我码的字就是我的业绩。否则我是在不尊重你这位讨论的对手。讨论就是这样进行的。你有见到过沉默的讨论吗?
No Pain No Gain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22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219#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用你不欣赏的孔子的主张来回答你的话,周总理和晏子所为叫做“以直报怨”,而小刘所做的是“以怨抱怨”。这就是高情商,大智慧和低情商,小聪明的人的区别。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6: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octurnal 222# 帖子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管谁先施行的双重标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既然用了英文又用古文,就不该把刘俐俐甩英文拿出来批。

张某某也攻击过其他海龟,我也贴过了。见203和205楼。各人相比下来,刘俐俐的应对并不算差。203楼的那个女生事后也发过评论,说她最后拿到的offer竟然是月薪只有3500元的chicken feet(关键不是薪金低,而是这种待遇的工作满街都有)。为了3500元/月而在全国观众面前接受这样的羞辱,我个人觉得这个机会成本太高。

一个概念不明的人(论据见211楼、221楼分析)说我逻辑混乱,我感到无上荣光。我很荣幸,我们的思路是不同的。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2 16:14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xmq + 2 谢谢奉献, 鼓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22 16: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6:03 发表
用你不欣赏的孔子的主张来回答你的话,周总理和晏子所为叫做“以直报怨”,而小刘所做的是“以怨抱怨”。这就是高情商,大智慧和低情商,小聪明的人的区别。


小刘是否是以直报怨还是以怨抱怨,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我只知道刘俐俐的答复中没有对张某某进行任何人身攻击。

但是您赞同周总理和晏子的话,是否意味着您收回了自己“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220楼)的论调呢?不要忘了,晏子使楚代表的是小国寡民的弱势群体,周总理见杜勒斯的时候中国也是没有现在这么强大的。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2 16:18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kane321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22 16: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sidem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sidem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不说作为一个主持人,就单单说作为一个有教养的男人,张同志太没风度了!

发表于 2012-1-22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221#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道德标准的理解的基础上所产生的”expectation“不能被自动执行,普遍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与愿望又有多少差别呢。你既然没有朋友经历过我所叙述的经历,你有何资格高姿态的大呼我们都希望看到的“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的主观愿望呢?” 你知道我的朋友怎么说嘛,她说她这是忍辱负重,为的是达到她的最终求职目标。我并没有说”有不公的事实存在,大家就应该bite the bullet“, 这是你的理解。我是说因为求职市场有弱势的存在,求职面对不公要从容应对,而不是睚眦必报。我也用刘备的三顾茅庐举出了我所说的“求”的含义。
我说你逻辑混乱你还不信,你离题万里了。最初我的话是“求职中的“求”本就代表不公,大有屈膝之意,任你有治世之才,雇主仍可百般刁难,视而不见。孔子大贤近圣,云游诸国,终其身却未能一展抱负。孔子求职尚且如此,她小小刘姓女子,无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策,外缺秀,内乏慧,面对不公难以从容应对。本来大可轻描淡写,却定要耍利齿“灵”舌,以致众愤难平,最后惨淡收场,又何冤有之?!” 我之后的所有论据,还有和你的讨论也是依据这个论点展开的。
好好的在说职场,你把论点一下扯到中国的奸商,富二代的作为,还要联系上中国被侵略时的状况像话吗?这个策略在辩论里很过份,你是在混淆我的论点,将我论点同等于名族尊严,执法不当的认识误区里,从而让我淹没在被你误导的读者的口诛笔伐中。这个很不厚道啊。你才是最会偷换概念的人。以上你提得几项,一是血海深仇,一是近乎亡国之耻,和职场是一回事吗?面对这两种情况,当你曲解“士可杀不可辱”时,我已用孙膑,和勾践的例子给你做了最好的答复。看到你的偷换概念的本领,混乱的逻辑,让我感到头里一阵、一阵、又一阵的发晕
No Pain No Gain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22 17: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224# 帖子

此文章由 Nocturn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octurn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了,很高兴能和你这位辩友讨论了这么久。辩论归辩论,辩论之外我很敬重你,你是一个和我一样对己见很执着的人。也是一直在讨论中和我平心而论,也真的很花心思。我为你鼓掌。我年纪不大,80年的,以后请不要用“您"来称呼我。(monkey08)
就如我说的,讨论的结果通常没有结果,我尊重你的观点。
祝你还有各位参与讨论的网友,足迹的各位网友春节快乐!在新的一年里财源广进,合家欢乐,事业有成,万事如意!
这个讨论很过瘾,很久没有这么讨论了。如我的言论中对谁多有冒犯,请见谅。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8 收起 理由
黑山老妖 + 8 Well said. Happy new year.

查看全部评分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8: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6:58 发表 在道德标准的理解的基础上所产生的”expectation“不能被自动执行,普遍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与愿望又有多少差别呢。

差别至少有2点:(1)道德标准,是大家本应做到的事情。愿望是可实现可不实现的,不存在“本该做到”的潜台词。(2)达不到道德标准,人所不齿。达不到愿望,只能说遗憾。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6:58 发表 你既然没有朋友经历过我所叙述的经历,你有何资格高姿态的大呼我们都希望看到的“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的主观愿望呢?”


第一,我没有“大呼”“愿望”,我只是对招聘者和应聘者做了一个人格平等的定位。

第二,你不认识我,你无权说我经历过或没经历过什么。

我曾经也碰到过一个不讲理的boss。一个印度女人,他老公是白人所以她把自己提高到白人高度。你要是公司上班吃饭带rice,tea break的时候泡茶(其实我泡的是英式的earl grey),都会被她讥笑,说你unaustralian。参加melbourne cup的时候还要检查你的穿着,审视你5分钟后才说,看上去ok(其他同事都说好看来着,她自己心里不平衡罢了)。开展工作的时候还越级让我的下属先做别人的事情再办我的,故意降低我这块的工作效率。她主要针对的是中层女员工,对男员工特别的好。我的前任(东欧后裔)在这个位子上待了6个月,她的前任(亚裔)待了4个月(前台小妹看不惯,跟我路的底),我待了9个月后,愤然辞职了。辞职后竟然找到比原来待遇和工作含金量更高的工作。我自己的亲生经历告诉我,biting the bullet不解决问题。在2b老板下面打工没那个必要。竞争再怎么激烈,世界总是宽广的,总能找到适合你自己的位置。我的数位前任也跟我一样选择了voting with foot,而不是各自“忍辱负重”。Workplace harassment, Australia says no, so do I.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6:58 发表 好好的在说职场,你把论点一下扯到中国的奸商,富二代的作为,还要联系上中国被侵略时的状况像话吗?


联系到富二代,是因为你说了“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所以我回了“就因为有这种论调,官二代撞了人,就会认为对方作为弱势群体理所应当应该接受不公的现实。就因为有这种论调,当初在上海开租界的外国人可以在外滩树立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您这一句话,让我看了以后感到身上一阵、一阵、又一阵的犯冷!”

联系到周总理,是因为您说了“”士可杀不可辱“并不适合当成人生准则。韩信不忍胯下之辱,如何成就国士无双?孙膑不忍膑刑之苦,如何得报人生大仇?勾践不忍亡国之痛,如何成就复国大业?”(孙膑报仇和勾践复国和职场有毛关系?)然后我在198楼回复中才用了周总理的例子。

后来又说周总理,是因为你223楼说了“用你不欣赏的孔子的主张来回答你的话,周总理和晏子所为叫做“以直报怨”,而小刘所做的是“以怨抱怨”。这就是高情商,大智慧和低情商,小聪明的人的区别。”我在225楼回,“但是您赞同周总理和晏子的话,是否意味着您收回了自己“弱势群体确实在面对和甚至接受不公,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公”(220楼)的论调呢?不要忘了,晏子使楚代表的是小国寡民的弱势群体,周总理见杜勒斯的时候中国也是没有现在这么强大的。”

谁不像话呀?(monkey08)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6 收起 理由
xmq + 2 谢谢奉献,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有些人你跟他 ...
crunchy + 4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