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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各位一个关于PPL的问题。过程很复杂,简单点说,9月份在旧公司工作三个月后,12月份的时候换了新工作,过了不久发现怀孕了,公司好心没有辞退我,现在开始休产假,准备申请PPL,但是在新公司并没有工作满10个月。如果加上在旧公司工作的时间,是满足了10个月的要求。但是在网上提供雇主信息的时候,我应该提供新公司payroll的联系方式吧?那如何证明我在去年12月之前也工作了3个月呢?网上并没有办法提供这些信息呀。有人有相同的情况吗?请指教要如何申请,是要直接去centerlink中心申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