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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harlie的外婆

求助懂澳洲法律的朋友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8 2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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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D妈妈,为我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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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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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50 发表于 2013-1-28 12:43
那个网址里面没有中文界面,那些中文图片不是来自于那个网址,只是内容都是楼主要的,我就都放在一楼了 ...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3-1-30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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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如果家里关系复杂矛盾多的,还是找律师立个遗嘱比较放心。如果家庭关系简单和谐,只是为了以后简化继承程序,自己用will kit做也可以,一定要按程序,比如怎么在目击证人前签字,以保证自己立遗嘱的合法性。

不管是律师做还是will kit自己做,如果被亲戚去法院告,wil有时可以被判失效的。后者被判失效的可能性大点吧,我想。

发表于 2013-1-30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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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1-28 12:36
不是的。只是分多分少的问题。所以有好多官司。

胡说,这种事情自己不知道就不要误导别人,有父母子女在,没立遗嘱就没兄弟姐妹任何事情。

发表于 2013-1-30 17: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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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50 发表于 2013-1-28 12:02
网上看来的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 ...

赞成

发表于 2013-1-30 17: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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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妈妈 发表于 2013-1-28 21:38
可以按5楼的电话,打过去咨询一下,免费法律服务。

立遗嘱的人可以用外语表达意愿,但最终版本还是英文 ...


赞同.

在沃洲,遗嘱当然要英文,这是沃洲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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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0: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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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发表于 2013-2-3 2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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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有空,过二天再去咨询,等有了正确的答案再向大家汇报

发表于 2013-2-4 0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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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fei 发表于 2013-1-30 15:54
胡说,这种事情自己不知道就不要误导别人,有父母子女在,没立遗嘱就没兄弟姐妹任何事情。 ...

那胡说的人就仔细说说吧。

当初我妈走的时候,姥爷还神智清醒,一切好办。但是当初公证处的人跟我说过,如果有子女先父母去世,那么父母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父母老迈,神智不是那么清醒,由其他子女(去世人的兄弟姐妹)赡养。那么就涉及到钱分多分少的问题了。官司就是这么来的。出面打官司的也是兄弟姐妹。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发表于 2013-2-4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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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fei 于 2013-2-4 09:54 编辑
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01:11
那胡说的人就仔细说说吧。

当初我妈走的时候,姥爷还神智清醒,一切好办。但是当初公证处的人跟我说过, ...


法律就是法律,配偶,父母和子女为第一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继承,无第一继承人,再说第二继承人的事情,和其他无关,分配比例也是有严格规定的,还有啥分多分少的问题,这个公正人员是不懂法的人。

发表于 2013-2-4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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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01:11
那胡说的人就仔细说说吧。

当初我妈走的时候,姥爷还神智清醒,一切好办。但是当初公证处的人跟我说过, ...

其实,你说的这个情况,还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姥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有权继承你妈妈的财产,如果你妈妈在世,依照中国的法律,她也有法定义务要赡养老人。

老人神智不清,并不影响他的继承权,反倒是要认真考虑老人的养老费用,哪怕是老人无其他子女,住到养老院去了,他的继承份额也得给。老人自己已经没有能力完成继承的手续,谁来代表老人做这件事,那就看现在谁在照顾老人,老人的监护人来帮他完成法律的手续。这个人也许是去世人的兄弟姐妹,也可能是其他人,只是他有资格代表老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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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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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fei 发表于 2013-2-4 09:43
法律就是法律,配偶,父母和子女为第一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继承,无第一继承人 ...

继续技术研究,有规定比例吗?不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吗?法律上也要照顾老幼吗?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发表于 2013-2-4 0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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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00:11
那胡说的人就仔细说说吧。

当初我妈走的时候,姥爷还神智清醒,一切好办。但是当初公证处的人跟我说过, ...

麻烦问一句,您说的这些是中国的事儿还是澳洲的事儿啊?
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3-2-4 0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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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urplenight 于 2013-2-4 11:26 编辑
tina50 发表于 2013-2-4 10:16
其实,你说的这个情况,还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姥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有权继承你妈妈的财产, ...


对的,但是如果没有遗嘱,具体操作就可能会有问题。当时给我讲的例子,就是老人三个子女,一个是突然去世的,平时在金钱上是主要赡养人,一个是同住照顾老人的。然后突然去世的小有家底,没有遗嘱。然后就在给老人多少赡养上有了很大矛盾。一开始协议的给老人赡养费也不少,但是后来妹妹认为老人年纪大了,会越花越多。哥哥平时孝顺,肯定会尽量给老人更好的。于是妹妹就把哥哥老婆给告了。。。

据说旁观者认为,老人也不是那么神智不清,只是被人说糊涂了而已。而且估计一般人都会认为,身边子女比过世的子女配偶更可靠吧。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发表于 2013-2-4 0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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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0:25
麻烦问一句,您说的这些是中国的事儿还是澳洲的事儿啊?

中国的。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发表于 2013-2-4 09: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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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09:29
中国的。

主要是难以相信您父亲竟然动不了妻子留下的财产。学习了啊~
而我们家的老辈儿房子存款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给处理了。
明年买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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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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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0:34
主要是难以相信您父亲竟然动不了妻子留下的财产。学习了啊~
而我们家的老辈儿房子存款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 ...

是的,帐户全部LOCK了。我们那会儿也小,谁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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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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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澳洲,最近生了娃记性很差,但是记忆中,如果没有遗嘱,联名帐户是自动归配偶的,联名股票也是,联名房产也是(除了JOINT TENANTS IN COMMON的情况)。

例外是养老金,需要自己提名继承人(nominee), 一般养老金中都有保险,所以去世了以后,养老金里可能钱也是客观的一笔。我当时提名的是老爸,现在想想,当时忘了问了,如果同时提名老爸,老公,和娃怎么操作。

还有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应该是要提名的。家庭情况变化(比如有了孩子之类的)得记得及时改变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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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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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0:34
主要是难以相信您父亲竟然动不了妻子留下的财产。学习了啊~
而我们家的老辈儿房子存款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 ...

好奇,什么是非物质文化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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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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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10:24
好奇,什么是非物质文化处理啊?

哦。玩笑话。
但是实质一样。老人发送后,家里开个碰头会,实权派表示大家都很孝顺。这一阵子丧事办得很尽心,很辛苦。老人的钱都花在葬礼上了,剩下每家600RMB。房子木有了。存款木有了。一切都木有了。只有每家600RMB。爱要不要。能继承的只有老人辛苦和奋斗的精神。所以这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体物质遗产那部分不贵俺们管。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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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 6 辛苦和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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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3-2-4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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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1:29
哦。玩笑话。
但是实质一样。老人发送后,家里开个碰头会,实权派表示大家都很孝顺。这一阵子丧事办得很 ...

估计老人还没走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把物质装腰包了。。。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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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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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10:41
估计老人还没走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把物质装腰包了。。。

必须的。存款早就转走了。房产是趁着老人糊涂的时候改掉的。因为人家在房产局工作,虽然是违法操作但是轻松拿下。
所以我自己家里和道听途说别人家里都是违规操作。而你家里的事儿竟然严格遵循了法律,我才感到吃惊。
看着你的帖子,虽然也看出应该是在中国,但是和我经历不同,有点儿感觉像澳洲,这才发此一问到底是哪里。呵呵。
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3-2-4 11: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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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1:47
必须的。存款早就转走了。房产是趁着老人糊涂的时候改掉的。因为人家在房产局工作,虽然是违法操作但是轻 ...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当年大家都很忙,事儿都是我跑的。当年象牙塔出来的傻瓜一个,难道是因为我没送点儿礼?才这么麻烦?害得我国内飞来飞去。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s: Reality doesn't have to make sense.

发表于 2013-2-4 1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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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instorm 于 2013-2-4 11:12 编辑
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11:06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当年大家都很忙,事儿都是我跑的。当年象牙塔出来的傻瓜一个,难道是因为我没送点 ...


是的。在国外太久了处处那国外标准在中国做事。这事儿来说,如果认识人,甚至连一包烟都不用就给你办了。不认识人,送点儿东西也就办了。这种事儿无关痛痒。办事儿的人就是盖个章儿而已。有时候难为你也是想放你点儿血,如果不上道那就继续杠着你。但是你愣是扛过来了。哈哈,对方也是很无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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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买T3

发表于 2013-2-4 11: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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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night 发表于 2013-2-4 10:43
要说澳洲,最近生了娃记性很差,但是记忆中,如果没有遗嘱,联名帐户是自动归配偶的,联名股票也是,联名房 ...

听一个来了20年的大姐说他们全家都有遗嘱,小孩不算。
看来还真是有那么点必要啊。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3-2-4 1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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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rm 发表于 2013-2-4 11:47
必须的。存款早就转走了。房产是趁着老人糊涂的时候改掉的。因为人家在房产局工作,虽然是违法操作但是轻 ...

哥们弟兄多本来是好事可老人没死就各怀鬼胎,一死立马翻脸,让人寒心哪。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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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del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del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Adelie 于 2013-2-4 21:58 编辑

最好找律师,这样有保障。

听说其基本的原理的很简单的:先把财产分配好给你有责任给财产的人:即你自己的配偶和子女 (不是国内那样的留给父母和孙子),然后就是自己喜欢怎样都行。

如果想像国内那样的重男轻女把财产都留给儿子然后女儿就一文也不留的话,在澳洲就没门了 ~

发表于 2013-3-5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rlie的外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rlie的外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由于本人不懂英语,要等女儿有空,所以时间长了一点,请大家原谅。版主给我的老年人的法律问题里的几个电话基本打过,只有一个电话是可以为我们不到60岁的人服务,他们建议你有财产最好就是立遗嘱,可以到邮局买一份will表格自己填,请私人律师那是要费用的,(还没有问多少费用),

发表于 2013-3-5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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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地方可以免费立遗嘱,如果有人要,我可以把地址发给你们

发表于 2013-3-5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sOrang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sOrang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立遗嘱还是找律师吧,出了麻烦说不清。程序太繁琐,如果资产比较多更容易被子女争夺,所以得立个清晰有法律效率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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