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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现实很残酷,just a job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3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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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周五)一个PM给我打电话说,他说周一他离开了这个公司,开始说以为下周一,原来已经了,很是惊讶。
他的contract是明年中才到期,通常contrat主动走人要给公司四个星期notice,公司terminate给一周notice,这个是就打个电话然后,把笔记本留下走人。比较shock,何必呢,本来公司policy是圣诞期间两周左右contractor force leave,这么做真是让人节都过不好。

突然想起了一个前辈的话,just a job,今天你处处对得起公司,有一天公司就要对不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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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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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ct是这样的,今天不知道明天

发表于 2012-12-23 20: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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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在公司眼中,大家都只是个数字而已,削减开支的时候,Contractor往往是第一个被开刀的。不过PM的Daily Rate很高了,一般都1000-1200以上,如果之前有存款,休息一段时间应该问题不大吧。

发表于 2012-12-23 2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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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a job,今天你处处对得起公司,有一天公司就要对不起你了”。太同意了,呕心沥血为公司真没必要啊,哪天你的奉献价值小了,马上看出区别了,人家对你就不满意了

发表于 2012-12-23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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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出也不行吧,不付出一天也不让你做下去。

发表于 2012-12-23 2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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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a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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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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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句——Just a job

发表于 2012-12-23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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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明白,楼主到底是抱怨这个contractor呢,还是说他这么做是应该的?

发表于 2012-12-23 2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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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ic 发表于 2012-12-23 22:40
“just a job,今天你处处对得起公司,有一天公司就要对不起你了”。太同意了,呕心沥血为公司真没必要啊, ...

深有同感
you only live once

发表于 2012-12-23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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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只会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裁员截流他们才能拿巨额奖金,他们真的不care普通员工的,虽然他们平时口口声声说员工上公司的宝贵财产。

发表于 2012-12-23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hua459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hua459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s the rule of the game, contractor gets more pay, but could be asked to walk at any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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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be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be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记得以前在国内某大公司工作,职业培训每次都跟你讲素质,讲伦理,讲职业道德。后来想想,那不就是奴役你的工具么。我加班还赶不完工作,不是公司在逼你,是你的职业道德对你的要求。最后要是跳楼了,也是你能力不强,压力过大,自己偏执了,跟公司无关。

说真的,不从那地方出来,估计后来就是技术上成神人,人格上被阉割。确实如楼主所说,just a job。干好自己该干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其余的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2-12-24 07: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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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办事。千万别想着现在辞职一走,公司项目有麻烦。麻烦自然会有,但是你老板的,不是你的。和他解雇你时候一样,麻烦是你的,不是他的。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的,3周notice, 你是我是大家是,ok

发表于 2012-12-24 07: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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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这样,深有同感

发表于 2012-12-24 07: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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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a job

发表于 2012-12-24 07: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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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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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08: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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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a job,仅此而已,不要纠结。

发表于 2012-12-24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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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 发表于 2012-12-24 09:10
Just a job,仅此而已,不要纠结。

说得好

发表于 2012-12-24 12: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caic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caic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ust a job。

发表于 2012-12-24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ctor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ctor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越是大公司越没人情味 职场混多了就会知道

有时候小公司反而好点

发表于 2012-12-24 1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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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OZ 发表于 2012-12-24 15:50
越是大公司越没人情味 职场混多了就会知道

有时候小公司反而好点

很赞同。
大公司只要做好本分就可以了,做多了也没用,还会有功高盖主之嫌,因为即使是部门经理,分部Director, 基本上都是打工的。
反而在小公司,工作勤奋,老板会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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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7: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udu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udu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很多时候做事情并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以及职业的职责。付出了努力,就算公司对你不好,但你的名声留下了,你的同事和上司知道你为人,说不定就为未来的职业机会打下了基础。何况很多时候你付出的努力往往变成了自己的能力之一。所以,在发牢骚的之余,我觉得大家也可以稍微为长远打算,没有必要太看重一时的得失。本事学了始终是自己的,任何人也抢不走。我的一点浅见,和各位同学共享。

发表于 2012-12-24 17: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ngwulong19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ngwulong19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要说工作了, 有人说死就死了, 老天爷也不会事先通知你,Just A Life。

发表于 2012-12-24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芥末微尘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芥末微尘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angwulong1978 发表于 2012-12-24 18:26
不要说工作了, 有人说死就死了, 老天爷也不会事先通知你,Just A Life。

本来很感慨,看到这里突然想笑

发表于 2012-12-24 17: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商务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商务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angwulong1978 发表于 2012-12-24 17:26
不要说工作了, 有人说死就死了, 老天爷也不会事先通知你,Just A Life。

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发表于 2012-12-24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ame05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ame05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多时候对工作要认真负责 因为那是自己的reputation,对雇主呢就不能指望太多 特别是contractor
当然每个合同应该都由注明notice的条款的 很多时候雇主因为别的原因 比如别的项目拖拉 导致超出预算 可能不得不砍其他的contracto r这种也是看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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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7: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g7112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g7112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呆在小公司,薪水不算高,就一般般吧!

不过上班氛围很好,很愿意继续呆下去,转了PERM还好薪水没少太多!

发表于 2012-12-24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ifo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ifo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ug71124 发表于 2012-12-24 17:49
我呆在小公司,薪水不算高,就一般般吧!

不过上班氛围很好,很愿意继续呆下去,转了PERM还好薪水没少太多 ...

事情不好说啊,干的不好会倒闭。干的好可能会被收购。还有换老板等等。

发表于 2012-12-24 18: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martjo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martjo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应该好好做,对得起自己!

发表于 2012-12-24 18: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ic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ic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过这对CONTRACTOR来说是正常的吧,这是风险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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