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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海外居留身份回国也得办手续 新政明年七月实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6 18: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ili090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ili090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ttp://yimin.chinadaily.com.cn/2012-08/29/content_15714554.htm

综合报道持有海外居留身份,回国定居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并进行申请?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拥有海外居留身份的中国人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于近日开始执行的《申办中国签证须知》规定,海外华人持外国护照回国签证时必须出具由中国国内人士提供的邀请函,发邀请函者要说明自己的身份证号、与受邀请人的关系、受邀者的护照号码,或是提供详细的旅程计划、行程安排、保险及资金证明等。如果说这只是对已经改换国籍的华人“设限”,那么,即将于明年7月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就将限制范围扩展到了持有海外居留身份(PR)的中国人身上。

这一新法规的第十三和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这也即意味着,即便只是拥有海外居留身份,以后回国定居将有可能需要办理重重手续。对于这个规定,Skykiwi的网友们也在论坛里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对于已经更换国籍的华人实施严格的入境申请和控制无可厚非,但如果将“打击面”扩大到拥有海外居留权的中国人,就有些“过了”。网友Gemdale就发言称:“拿PR的中国护照,拿PR的中国公民,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回家过年也需要申请吗?中国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国国籍,拿了外国护照,那你针对外国公民,法律应该怎么规定怎么规定,中国公民没有意见。”

与此同时,这一条款具体如何执行,如何界定,也让大部分网友感到迷茫。网友BlueTeam就提出,尽管政策已经公布,但执行起来仍难度颇大,因为很多概念无法明确界定,“我个人觉得这项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第一,我们虽然拿新西兰的PR,但是护照是中国的,所以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回国无需签证。第二,在目前来看出入境管理局还没有界定何为回国定居,那么既然他们无法界定我们何为回国定居, 那么也就更无从谈起他们所说的申请了。”

而对此,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工作人员则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由于这一新法规明年7月起才实施,他们还未接到关于此事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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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21: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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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合理啊

发表于 2012-9-26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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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

发表于 2012-9-26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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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24日表示,中国将扩大居留许可证的签发对象,并降低门坎,方便海外华人获得中国绿卡,回中国居留。

中社社报导,曲云海表示,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一直在采取积极措施,为外籍华人提供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因为「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外籍华人群体,是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争取国际支持的重要力量」。

他说,方便海外华人回中国居留,一是适当扩大居留许可的签发对象。自2010年6月1日起,中国公安部推出了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政策,增设了探亲、投靠、置房(置房类家属)、赡养、寄养类居留许可。合法入境的外籍华人,凡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办理上述居留许可。

据统计,2010年6月至2011年底,共签发探亲类居留许可3万6000人次、投靠类居留许可187人次、置房类居留许可3068人次,赡养类居留许可348人次,寄养类居留许可2万8000人次。而「签发对象绝大部分是外籍华人」。

出入境管理局同时也逐步降低「绿卡审批门坎」。曲云海说,2004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即中国的「绿卡制度」。该办法着眼引进中国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同时也对外籍华人办理「中国绿卡」提供了便利。

他指出,外籍华人除可按投资、任职者身分申请「中国绿卡」外,还可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绿卡」,主要针对投靠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以及年满60周岁投靠境内近亲属的老年外籍华人,只要符合一定生活保障、居留年限等条件。

曲云海说,据统计,2004年8月至2012年7月,中国公安部共批准3275人获得「绿卡」,其中以家庭团聚名义获批共1663人,其中夫妻团聚1204人,亲子团聚433人,亲属投靠26人,占总数的50.8%;为「千人计划」621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签发「绿卡」。

此外中国公安机关施行的办理口岸签证、办理签证延期、变更签证种类和增加签证入境次数等便利性措施,受惠群体也包括外籍华人。他说,这些政策便利了外籍华人赴中国探亲、观光和访问,增进了外籍华人的归属感。

发表于 2012-9-26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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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回国探亲不算定居吧

发表于 2012-9-26 2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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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回国探亲不在此列吧。我就待个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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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21: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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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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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算定居阿

发表于 2012-9-27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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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也要那么麻烦,手续越来越复杂,哎

发表于 2012-9-27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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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病啊?!

发表于 2012-9-28 11: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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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持中国护照,并且购买单程机票,海关怎么可能知道是不是回国长期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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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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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啦。。。以前也有同样的规定,被记者误读了。。。

发表于 2012-9-28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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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的规定

发表于 2012-9-28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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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 ... 不能接受

发表于 2012-9-28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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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管这些乱事。

发表于 2012-10-7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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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ty 发表于 2012-9-28 12:19
假的啦。。。以前也有同样的规定,被记者误读了。。。

在2013年7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确实是这样规定的。问题是怎么样才算定居?不是说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吗?难道母亲不要儿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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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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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

发表于 2012-10-8 06: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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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以后没准闺女回娘家探亲也要申请了

发表于 2012-10-8 08: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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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多久算定居

发表于 2012-10-8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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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糊其辞,无法执行。

发表于 2012-10-8 0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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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08: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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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政府的意思是当神州人最好。

发表于 2012-10-8 0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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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了!说什么好,带我问候她奶奶!

发表于 2012-10-8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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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卡落琳0000 于 2012-10-8 09:56 编辑

我就不骂人了吧

发表于 2012-10-8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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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合理。怎么说pr仍然是中国国籍的,随时可以回国,凭啥还要办手续...............

发表于 2012-10-8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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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也没用,除非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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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2: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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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党国的决定,就是知会大家一声,你们有权表达你们的意见,但你们说的都是废话。

发表于 2012-10-9 12: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ng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ng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关于华侨回国居住和定居有关问题的说明>(20/09/2012)
http://melbourne.china-consulate.org/chn/tzgs/t971423.htm

发表于 2012-10-9 18: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y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y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关于华侨回国居住和定居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2/09/20

  近来,墨尔本一些中文媒体就中国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部分条款进行了报道,部分华侨对回国居住和定居提出相关疑问。为使广大侨胞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华侨回国居住和定居  

  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中国国境,并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没有期限限制,其回国权和居住权受到法律保护。  

  华侨回国定居管理的实质是恢复户籍问题。根据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公民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的规定,华侨出国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华侨如需恢复户籍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回国定居手续,并进一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出境入境管理法》关于华侨回国定居的规定  

  根据198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华侨要求回国定居的,在境外应当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手续,在境内向省级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从方便华侨回国办理相关定居手续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申请。”新法将境内华侨回国定居申请的受理机关由公安机关调整至侨务部门,不存在法律新设审批规定的情况。目前,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华侨回国定居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出境入境管理办法》关于华侨身份证明的规定  

  由于华侨出国定居时需要注销户口,致使其无法办理居民身份证,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为满足华侨在国内工作生活的需要,解决华侨证明身份的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发表于 2012-10-9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y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y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什么变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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