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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递交澳洲签证申请有变化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5 1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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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墨朱 于 2012-9-5 19:02 编辑

澳大利亚签证服务在中国的变化

北京和上海的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AVAC)将更好地为中国的赴澳访客、技术移民和商务代表提供服务。

澳大利亚移民与公民事务部(DIAC)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并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推广设立AVAC。

移民部发言人今日说道:“在北京和上海设立AVAC将使该区域的客户获得更便捷的移民和公民服务”。

“采用AVAC是在该区域进行一揽子服务改善措施项目中的一部分”。

除了2012年9月初开始运营的AVAC以外,广州和成都也计划于2013年设立AVAC。

AVAC将提供一系列的客户服务,包括:电话咨询时间延长至工作日每日下午5点,网络咨询服务台提供在线查询功能,客户可在线查询其签证的申请状态。

AVAC收取额外服务费可提供的其它服务,包括:快递服务、复印、护照照片拍摄、短信通知和翻译服务。贵宾商务室备有专属的工作人员、复印和传真设施,客户还可在贵宾商务室享用茶点。

发言人称 :“所有的签证申请仍将继续由移民与公民事务部评审并作出决定,AVAC的工作人员将不会参与签证的评审和决定,也不会知晓签证申请的结果。”

随着AVAC的采用,部分签证申请的评审地点也将有所变化。澳大利亚驻上海和广州的领事馆签证处将分别成为中国北方和南方的签证评审中心。

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将主要负责与中国政府部门联络,并保留一系列与中国公务出行和其它非商务临时居民签证相关的签证评审职能。

北京领区和上海领区的客户若本人亲自递交澳大利亚签证申请须在北京或上海的AVAC递交。通过邮寄或快递递交签证申请的客户需要将签证申请直接寄往相关评审中心所在地的AVAC。递交领养类签证(102类)或居民返程签证(155/157类)的客户例外,他们须将签证申请直接交至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处。

广州领区的客户申请澳大利亚签证须继续在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处递交申请。通过邮寄或快递递交非商务临时居民签证的客户例外,他们须将申请直接递交至北京的AVAC。

目前对由外交部或当地外事办公室为政府官员申请签证的递交和评审安排将不作调整。这些签证申请仍须在邻近的澳大利亚签证处直接递交。外交签证申请须在北京大使馆递交。

除DIAC所要求的签证申请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外,AVAC将对每个申请收取175元人民币的服务费。该费用与目前服务提供商在全球收取DIAC客户服务费的平均价格一致。

有关签证递交和评审安排的更多具体信息可在未来几周从DIAC网站获取。

(此信息来自澳大利亚驻华使馆中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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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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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啊

发表于 2012-9-5 19: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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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搜刮钱财
据说还是包给阿三做的,很过分

发表于 2012-9-5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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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要给我妈申请676签证。电话上海领事馆咨询,说9月10日以前递交的,还按照原来的政策和辖区,以邮寄日期为准

变来变去的,真是麻烦啊

发表于 2012-9-5 19: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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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发表于 2012-9-5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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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申请费加了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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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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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象涨价

发表于 2012-9-5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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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简明扼要的总结一下,到底啥不同?!

发表于 2012-9-5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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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悉尼的中国领馆一样,真是公平。好的不学,就学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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