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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版主姐姐,来答复一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7 11: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灵芝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灵芝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知道你是多才多艺的人,我想问二个问题,有关父母付费移民的事。
1、 如果当事人在申请的过程中在澳州办了676签证且呆了一年左右的,是不是当PR下来时,无犯罪公正(国内的)不在需要办理了。能在澳州当地办吗?有效吗?
2、我好向记得坛子里有个文章,就是父母已经在澳探亲当中,PR下来时,只要用信件的方式寄去领事馆,是不是当事人必须从国内出发才行?
3、还有,你好向也是去年底的,现在到什么进度了?
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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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4-17 11: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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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替版主回答一下

1。不能,必须回国内办
2。你可以把护照寄去使馆贴签证,他们不管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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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月亮 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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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妹答复,俺们足迹上朋友都是活雷锋

发表于 2012-4-17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na5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na5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灵芝芝 于 2012-4-17 10:22 发表
我知道你是多才多艺的人,我想问二个问题,有关父母付费移民的事。
1、 如果当事人在申请的过程中在澳州办了676签证且呆了一年左右的,是不是当PR下来时,无犯罪公正(国内的)不在需要办理了。能在澳州当地办吗?有效吗?
2、我好向 ...


来了来了,呵呵。。。,芝芝呼唤,我要小跑步的来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无犯罪证明国内国外是分开算的,一般来说,如果你在一个国家生活了长达一年,就需要办理那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了。
我们在中国生活了大半辈子,这个无犯罪证明是肯定要的了,这个在国内开,一般来说是六个月的有效期,所以不要提前太多时间做,防止过期。

如果在澳洲生活了一年,那澳洲的无犯罪证明也是要的,这个在澳洲做。
目前有几个同学家的父母短期到澳洲探亲,但累计达到一年或接近一年,也被要求做澳洲的无犯罪证明。
如果曾经在中国和澳洲以外的国家生活过,时间长达一年,那么还会被要求做那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的,
每一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只能表示你在那个国家的情况,不能互相代替的。

在说第二个问题:
这个我印象中是必须要出境帖签的。但看了月亮妹妹的答复,我也有点疑惑了,所以马上给上海的移民办事处打电话确认,
接线员官员也不确定这件事到底是应该怎么做,她让我不要撂下电话,她去找懂的人咨询一下,
过了一会儿回来了,坚定的跟我说,如果人在澳洲,移民官是不会批给你143签证的,这个签证获批的前提,人必须离境。

我又去签证版查了一下帖子,下面这个帖子可以供你参考:
http://64.50.172.145/bbs/viewthr ... p;page=1#pid7734497
“公婆申请143已经基本批下了,但是婆婆现在在澳洲境内,移民局要求必须出境才能批下来。”

所以出境是必须的了,否则得不到批准,就更谈不到贴签了。


最后说第三个问题:
我不是去年底递的签证,我是今年2月份递的,所以我的移民之路还是---路漫漫呢
关于现在的进度,你可以参考下面这个帖子: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ge%3D1&page=270

举几个实例供你参考:

ydytbzy同学的情况:
我父母143移民:
2010年12月21日递进143移民申请,并取得FN;
2012年1月5日通知四个月内等候补材料;
2012年2月18日通知补材料;
2012年3月15日面试;
2012年4月12日发EMALL给CO ,询问进度,4月13日CO回EMALL通知交第二笔费用
(可见多联系可以提高进度);CO还通知说:如果签证批了,须在2013年2月20日之前首次登陆。

bellaphe同学的情况:
2011年3月21日获得FN,
2012年4月13日分签证官,通知补材料。

tyhi同学的情况:
2010年12月圣诞之前申请
2011年12月通知4个月内分到co,并要求体检,aos和无犯罪
2012年2月28日分到移民官,要求不材料
2012年3月24日要求付第二笔款 7万5千9百3
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母亲出澳洲境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正式下签

你看tyhi同学的情况,她的母亲也是必须出澳洲境的。
移民局官方的说法现在是审到12月末的,但也有同学的父母是去年2、3月份的,直接就通知让做无犯罪证明和补材料了。

[ 本帖最后由 tina50 于 2012-4-17 1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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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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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的答案太给力了,对你办事认真仔细鞠躬表达谢意。以后有不懂的有地方问了。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4-17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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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个问题,我询问的结果是:如果上一个中国无犯罪公证做好以后,申请人没有在中国累积住满12个月,就不用再做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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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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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D妈妈,明白了。

发表于 2012-4-17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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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妈妈 于 2012-4-17 19:44 发表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询问的结果是:如果上一个中国无犯罪公证做好以后,申请人没有在中国累积住满12个月,就不用再做新的了。


嗯,你说的这个让我想起来,上次有一个同学的父母和这个情况类似,143获批时,移民局要求补无犯罪证明材料,他们和移民官商量,说入澳前做过无犯罪证明了,之后没多久就出国了,之后一直在澳洲生活,可否用前一个代替,移民官同意。

发表于 2012-4-17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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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妈妈 于 2012-4-17 19:44 发表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询问的结果是:如果上一个中国无犯罪公证做好以后,申请人没有在中国累积住满12个月,就不用再做新的了。

我觉得这一条非常有用,在申请143后,申请一年676签证的人,在143获批时,就可以不必重复做公证了。

发表于 2012-4-17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ier9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ier9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先学习学习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4-17 21: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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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递交143的时候,不必随附无犯罪公证+体检结果吧。等移民局通知才做,这样做一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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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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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妈妈 于 2012-4-17 20:16 发表
其实,递交143的时候,不必随附无犯罪公证+体检结果吧。等移民局通知才做,这样做一次就好了


递交143的时候,移民局有一个清单,里面的内容很简单的,没有无犯罪公证+体检结果的要求,申请时,按那个做就可以了。
无犯罪+体检都是等通知补材料的时候才做的。

[ 本帖最后由 tina50 于 2012-4-18 0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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