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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入籍] 给爸买位子移民了,妈是不是可以办配偶移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5 09: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miy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miy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题:如果给老爸买了个位移民过来了,接着老妈可不可以办配偶移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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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9: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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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mmiyy 于 2012-3-15 10:08 发表
如题:如果给老爸买了个位移民过来了,接着老妈可不可以办配偶移民啊?

这个接着,不是马上,而是爸爸办成功后,5年后才可以给妈妈办配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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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pers2003 + 5 谢谢奉献
sammiyy + 2 原来如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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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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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现在又改政策了?好像5年后不让过来了,要过来就要付费了。是不是啊

发表于 2012-3-15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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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zvany 于 2012-3-15 10:10 发表
我听说现在又改政策了?好像5年后不让过来了,要过来就要付费了。是不是啊


早晚会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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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me + 4 有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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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3-15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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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mmiyy 于 2012-3-15 10:08 发表
如题:如果给老爸买了个位移民过来了,接着老妈可不可以办配偶移民啊?


5年以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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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iyy + 2 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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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3-15 09:1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ozvany 3# 帖子

此文章由 闲夏采薇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闲夏采薇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要听谁谁谁说,去移民局网站看。 现在绝对没有这样改。

booklet 4 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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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erchen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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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09:2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闲夏采薇 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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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妈听别人说的,我们家都办好了,所以就当故事听听了
看到这个帖子就好奇问问而已。版主不用那么生气吧(paopaobing(58))

发表于 2012-3-15 09: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gerandgol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gerandgol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般要改的话,会说从xxx年7月1号后拿到父母移民的人不可以办配偶移民。

发表于 2012-3-16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sebb112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sebb112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好,

我以前在国内从事澳洲移民6年,目前在攻读移民法,有志做一名注册移民律师。

我很权威的告诉您(尽管还没毕业注册),
如果你父亲办理143时和你母亲已经在婚姻关系里,但你只办了父亲一人(也就是只送了一人份的钱),你父亲拿到143后5年内不得以配偶visa担保你妈过来。除非有strong compelling reason。如果你妈5年内想过来,只能走143,再贡献一笔钱。总之别想轻易逃掉一笔贡献费。

如果你父亲办理143时是单身,拿到pr后可以立马以配偶签证担保他要的配偶过来!

所以有很多中国人为了省一笔4w块(如今的贡献费),先和老婆离婚,然后办一个人过来,拿到pr后又复婚。。。。

中国人的脑袋实在是澳洲人怎么该政策都跟不上的。。。澳洲人也无法理解为了省一笔钱可以假离婚,或者为了拿pr可以假结婚。。。。hoho

发表于 2012-3-16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osebb1120 于 2012-3-16 14:26 发表
你好,

我以前在国内从事澳洲移民6年,目前在攻读移民法,有志做一名注册移民律师。

我很权威的告诉您(尽管还没毕业注册),
如果你父亲办理143时和你母亲已经在婚姻关系里,但你只办了父亲一人(也就是只送了一人份的钱),你父亲拿 ...

这个厉害的!看来要假离婚的要快了,不然等澳洲政府反映过来改了政策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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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2010101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2010101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久前就有类似的先离再复婚的,不过那是为了办家庭最后团聚移民的。

不少最后弄假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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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zi198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zi198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啊 弄假成真就杯具了
头像被屏蔽

皮靴族

发表于 2012-3-16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2-3-16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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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sai 于 2012-3-16 14:44 发表



扯淡,移民法读狗肚子里了。

哇塞,这个犀利的
We are looking for real estate agents

发表于 2012-3-16 13: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oer_b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oer_b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要打架了吗?
今天是周五啊 心情应该不错的

发表于 2012-3-16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es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es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憎恨这种看网站就自称专家,抱有故意或不故意坑人的广告
那位专家,你把条文贴出来让大家读读。基本语法这里的人都懂。 看看大家怎么说。

[ 本帖最后由 kesai 于 2012-3-16 15: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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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uise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uise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osebb1120 于 2012-3-16 14:26 发表
你好,

我以前在国内从事澳洲移民6年,目前在攻读移民法,有志做一名注册移民律师。

我很权威的告诉您(尽管还没毕业注册),
如果你父亲办理143时和你母亲已经在婚姻关系里,但你只办了父亲一人(也就是只送了一人份的钱),你父亲拿 ...


-----哈哈,如果是真的话,那简直太划算了。国内办一个离婚简直白菜价啊
头像被屏蔽

皮靴族

发表于 2012-3-16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2-3-16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2010101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2010101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esai 于 2012-3-16 15:17 发表
这里的斑竹也有趣。允许坑人的内容发布,不允许带“感情字眼”真实评论发出。 如果是一个一般人,我回复肯定是:不对。错的,不带感情的。

对于这种自称专家,歪曲事实的。说句扯淡算请的。

欢迎各位父母积极离婚。 88

欢迎离婚,还是父母,还积极,这。。。。。

发表于 2012-3-16 14: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rica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rica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位准律师说的是事实啊,政策就是这样的啊,真豁得出去的话有人回钻这种空子也是事实啊。
按现实情况来说,其实不必说中国人怎样怎样,钻移民法或者各种法空子,是人类的共性,只不过我们中国人常年搏生存,这方面特别会动脑子而已。这就是灰色地带,永远存在的。正常人有条件就躲远点,没条件的就自己冒险自己负责吧。不过万一失败了,别怨政府也别怨社会就是了。

发表于 2012-3-16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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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问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一方办过来了,前后也不过2年时间最多了吧。过来之后马上复婚办理另一半,如果双方一直住在一起的,而且都是老夫老妻了,弄假成真的概率应该不会太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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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ammiyy 1# 帖子

此文章由 舟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舟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样做不值得。

发表于 2012-3-16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ozvany 7# 帖子

此文章由 rongerc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ngerc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版主没生气

肯定是觉得好笑

发表于 2012-3-16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apers20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apers20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esai 于 2012-3-16 15:17 发表
这里的斑竹也有趣。允许坑人的内容发布,不允许带“感情字眼”真实评论发出。 如果是一个一般人,我回复肯定是:不对。错的,不带感情的。

对于这种自称专家,歪曲事实的。说句扯淡算请的。

欢迎各位父母积极离婚。 88


Don't judge too quickly. Take it easy, mate! (paopaobing(3))
男足勇闯世界杯

发表于 2012-3-16 15: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myjo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myjo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esai 于 2012-3-16 15:17 发表
这里的斑竹也有趣。允许坑人的内容发布,不允许带“感情字眼”真实评论发出。 如果是一个一般人,我回复肯定是:不对。错的,不带感情的。

对于这种自称专家,歪曲事实的。说句扯淡算请的。

欢迎各位父母积极离婚。 88

发表于 2012-3-16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es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es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eapers2003 于 2012-3-16 15:56 发表


Don't judge too quickly. Take it easy, mate! (paopaobing(3))


3000多名移民律师探讨过的事情,在这个论坛里被说成:这样是事实。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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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白雲山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白雲山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88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3-16 15: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esar66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esar66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听说目前政策是前五年不可以办配偶,五年后才可以。。

发表于 2012-3-16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sebb112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sebb112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呀,我也觉得有些人很好笑。我在说:
1,现行澳洲移民政策
2,现行中国人的对策

我没有鼓吹任何人去假离婚或者假结婚。攻击我干嘛呀。真搞笑!

如果谁为了省4w块钱想去假离婚就去离好来。如果谁宁可付2份4w块也不要离婚,那就去付好来。攻击我干嘛。好笑!

再说了,作为一名准律师,我还不希望遇到作假的案子。如果被移民局看出破绽(离了又结,结了又离的),我还要被处分呢!何必呢!

希望大家都玩真的!千万不要作假!不要为难世界上任何一个诚信且专业的移民律师!不要为了钱放弃的尊严!不要让中国人的名声再臭下去!不要让移民局天天在为补漏洞而去修改法律instead of 审理你妈143visa!

原帖由 ericayuan 于 2012-3-16 15:45 发表
那位准律师说的是事实啊,政策就是这样的啊,真豁得出去的话有人回钻这种空子也是事实啊。
按现实情况来说,其实不必说中国人怎样怎样,钻移民法或者各种法空子,是人类的共性,只不过我们中国人常年搏生存,这方面特别会动脑子而已。这就是灰色地带,永远存在的。正常人有条件就躲远点,没条件的就自己冒险自己负责吧。不过万一失败了,别怨政府也别怨社会就是了。

[ 本帖最后由 rosebb1120 于 2012-3-16 20:20 编辑 ]

发表于 2012-3-16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ngerc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ngerc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得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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