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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经营] 问题已解决,谢谢各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8 18: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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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把他的饭店出手
但是新东主要求他:1、在3公里范围内不能开类似的店
                  2、不能在3公里范围内任何餐馆当厨师、
                  3、保密配方、菜单、供货商等等所谓的商业机密(不知道在澳洲饭店到底有什么商业机密?)

这合法吗?

在澳洲还有其他规定吗?   如果真有这些规定,那么有具体的期限吗?不能保密一辈子吧?!国内是2年的,而且还要给钱的呢!

请有知道的朋友详细告知!谢谢!急!


[ 本帖最后由 123tnt123 于 2012-1-9 1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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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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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合法

发表于 2012-1-8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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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啊,fall wthin reasonable Restraint of Trade.
At common law any restraint of trade may be void unless REASONABLE.

What is ‘REASONABLE’?
In determining reasonableness, the courts will look at various
factors including:
 the geographical area of restraint
 the duration (time limit) of restraint
 the type or nature of the business
 the specific wording of the restraint
 the bargaining powers of each party
 the consideration supplied
Restraint of trade clauses must be specifically and
clearly worded to be enforceable

发表于 2012-1-8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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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朋友,是你自己吧。

发表于 2012-1-8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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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挺合理的,而且只要求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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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2-1-8 19: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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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M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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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19: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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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不合理吧。不可以限制人家工作的权利吧?
期限,三年 5年 你们自己谈了。

发表于 2012-1-8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野心男人 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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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中前雇主可以限制雇员的就业范围,虽然LZ是卖店,不过这样的限制应该也是合理的吧,同不同意就看怎么谈了

发表于 2012-1-8 19:3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NG 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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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真的是帮朋友问的,我的店还没开呢,呵呵,但是还想问一下,多长时限才算合理呢?不会真的是一辈子都行吧?

发表于 2012-1-8 19:4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野心男人 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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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朋友就是厨师啊,所以店里的菜都是他干的,我们也觉得不太合理呢

发表于 2012-1-8 19: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luesknight 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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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觉得不太对劲,不知道哪里不对,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意见。我在百度上查了一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就是不知道澳洲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可是这些也只是只雇佣关系的,那像买卖生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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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22: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were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were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123tnt123 于 8/1/2012 18:40 发表
因为我朋友就是厨师啊,所以店里的菜都是他干的,我们也觉得不太合理呢


呵呵,人家花几十万买下来

你朋友边上再开一家,或者用老婆的名义开一家,然后自己去打工,再把原来的客户抢过来,就很合理?

条件1,2限制很正常,才3km,最多加个时间期限
:)

发表于 2012-1-8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haleshom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haleshom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正常,一般买家的律师都会提醒在合同上加这条的,3公里都算好的了

[ 本帖最后由 whaleshome 于 2012-1-8 23:57 编辑 ]

发表于 2012-1-9 00: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xua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xua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既然你朋友还想继续干餐馆,而且还想在3公里以内,那你朋友干么要把自己的生意卖了?
想开分店吗?

发表于 2012-1-9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亚の夜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亚の夜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是外行,但我看的很合理只是3KM

发表于 2012-1-9 08: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dontkno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dontkno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般来咨询的帖子都是用朋友代替自己,要不然人家就去匿名发帖了,帮忙就好了
原帖由 PNG 于 8-1-2012 15:47 发表
楼主的朋友,是你自己吧。
纯,属虚构; 乱,是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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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08: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dz8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dz8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才3km
............................

发表于 2012-1-9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日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日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NG 于 2012-1-8 18:47 发表
楼主的朋友,是你自己吧。


坛子里有事的一般都是‘朋友’, 不过往好处想, 年薪500万, 家产上亿的一般也都是‘朋友’。
别争了,你又赢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9 09: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aq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aq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意思

发表于 2012-1-9 0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商业买卖这些条款是非常常见也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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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9 1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iyu2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iyu2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然就会像boxhill那个辫子男一样在人家隔壁开店,弄得人家生意一落千丈,不明白为啥买家没劈他。有人爆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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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reentomat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reentomat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你旁边开一家,你会是什么感觉?

发表于 2012-1-9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爱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爱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人都开车,活动范围大,所以至少应该是10公里。

发表于 2012-1-9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阿修罗之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阿修罗之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少5km吧 3km很少了

发表于 2012-1-9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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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23tnt123 于 2012-1-8 18:39 发表
谢谢,真的是帮朋友问的,我的店还没开呢,呵呵,但是还想问一下,多长时限才算合理呢?不会真的是一辈子都行吧?

我觉得3年很合理,一家餐馆的话,经营了3年他们应该有了自己的客户什么的。法官也是差不多有这个标准的。因为餐馆是个比较多竞争的行列, 一般的话不会超过5年。

发表于 2012-1-9 12: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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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修罗之泪 于 2012-1-9 10:19 发表
最少5km吧 3km很少了

那还是要看在什么地方,如果在农村的话,3k的确少了,但是在city的话,3k足足有余了。 因为造成抢生意的局面会比较少, 当然我是说一般性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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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uxuanlin 1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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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过开分店,也不是想在这3公里内自己再开一家店,以前没接触过这些东西,突然看到这一条,觉得心里不好受,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懂,所以就问问,搞清楚,既帮朋友问问,自己以后也想开个店,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事情,对自己以后开店也是有帮助的,谢谢指教!

发表于 2012-1-9 13:0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idontknow 1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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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发表于 2012-1-9 13: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qleisur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qleisur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不了解相关法规,但是觉得不太合理啊。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2-1-9 13: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黑山老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黑山老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合理的。这个条例就是所谓的non-compete。
如果你卖了店再到隔壁开一个一模一样的,买家不是亏大了吗?

当初IBM把打印机/复印机业务卖给Xerox就签了10年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做这个生意的non-compete。

[ 本帖最后由 黑山老妖 于 2012-1-9 13:10 编辑 ]
Happy Wife = Happ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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