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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自住房合计贷款50万,多还了10万放在withdraw账户里(注意不是offset账户),所以目前还欠40万。
当做投资时,将该笔10万取出,欠款额重新变成50万。
Q1:那么在计算应抵税利息的时候,是如何计算呢?
按现行7%利息算。50万一年产生利息3万5.所以用于投资的部分可抵税的利息就是3.5w*(10w/50w)=7K 或者 10w*7%=7K.对吗?
Q2:如果又多还进20万。欠款额重新变成了30万,那么在计算应抵税利息的时候,是如何计算呢?
按现行7%利息算。50万一年利息是3万5.因为多还了20万,所以30万的利息是2万1.所以用于投资的部分可抵税的利息是2.1w*(10w/50w)=4K2.对吗?还是:
多还的20万,只是冲抵50万-10万(投资用)=40万的利息,多还的20万不用于冲抵那10万投资的用途,所以,可抵税的利息依然是10w*7%=7K ?
请问对于Q2来说,到底是按7K算,还是4K2?
[ 本帖最后由 contactus 于 2011-6-6 11:0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