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藍山的星空 (2016-7-15) silvia · 旧纸箱的利用(更新,第三个成果——化妆盒华丽登场~) (2009-7-13) edith921
· 今天面试的一点感受,给仓促面试的筒子们提个醒 (2005-6-17) 小昭 · 做医生真的需要强大的内心 (2011-8-18) JuJu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4668|回复: 50

[心情小品] 心情感悟版征文: 第一次见对方父母的那些尴尬事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5-13 17: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ple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ple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心情感悟版征文: 第一次见对方父母的那些尴尬事

恋爱中的男女一定都有这样简单的梦想,牵着自己心上人回家给父母看看,让他们分享自己的幸福。但由于带另一半回家可能是婚姻前奏曲,带他/她回家也就多了一份心思。

心情感悟版举办征文活动 - 第一次见对方父母的那些尴尬事

征文规则:
讲讲当年第一次见对方父母的事,那些礼物、那个着装、那些紧张的话语,对方父母对你的评价,或者有其他的故事等等。要求文字500以上

帖子题目请注明‘参加征文活动:第一次见对方父母’,便于斑竹高亮加分

心情版欢迎真诚的、格调高雅的文章,拒绝哗众取宠、低俗无聊,若有这样的征文,不好意思让楼主白白敲打这么多文字,我们也不会有加分,直接转大千世界,谢谢大家配合、理解!

征文奖励:

凡帖子内容符合以上要求的,加分80,精华不限,欢迎大家参加。
如果能翻出来当年拜见时穿的衣服并有照片附上的,额外加分20。

老规矩,头三个参加的,奖励分100。

本次活动由即日开始, 5月31号结束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0 收起 理由
amon54 + 10 谢谢奉献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5-13 17: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干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干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承认,看到标题我想歪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老子 + 5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5-13 17: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ple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ple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拍了N遍脑袋也搞不清咋么想歪的呢?

发表于 2011-5-13 17: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北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北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尴尬怎么办?

退役斑竹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3 18: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明河素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明河素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已经交了一篇啦,是不是第一个?

发表于 2011-5-13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兔宝和猪宝 6# 帖子

此文章由 amon5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on5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滴是滴,活动分和我个人赞助的浮云都已兑现,吼吼!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5-14 21: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o8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o8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先斩后奏的怎么办?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4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太有才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太有才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mon54 于 2011-5-13 17:47 发表
是滴是滴,活动分和我个人赞助的浮云都已兑现,吼吼!


个人 赞助多少啊? 嘻嘻

[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11-5-14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11-5-14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ink_maom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ink_maom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才MM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太有才了 + 1 好久没来,大家可好啊

查看全部评分

退役斑竹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5 0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明河素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明河素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11-5-14 22:44 发表


个人 赞助多少啊? 嘻嘻

我很伤心的,煮版个人赞助的浮云我还没看见,就被人半路劫走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太有才了 + 1 我赞助你把,最后一分了

查看全部评分

C'est la vie.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5-15 0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ple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ple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宝和猪宝 于 2011-5-14 23:25 发表

我很伤心的,煮版个人赞助的浮云我还没看见,就被人半路劫走了


嗯?是吗?不好意思啊,那是俺干的,偶还以为是萌版加错了呢!SORRY哟!我回去加回来,我再赞助点行不?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退役斑竹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5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明河素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明河素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pplenet 于 2011-5-15 00:30 发表


嗯?是吗?不好意思啊,那是俺干的,偶还以为是萌版加错了呢!SORRY哟!我回去加回来,我再赞助点行不?

谢谢啦,收获颇丰
C'est la vie.

发表于 2011-5-15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xplor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xplor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见如故,一点儿都不尴尬。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6 0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道歉,我看这题目的第一眼我想歪了

发表于 2011-5-16 11: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ld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ld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anbu 于 2011-5-13 16:40 发表
我承认,看到标题我想歪了。。。


不单单是你,我也想歪了,而且觉得这事好无聊啊
没谈成的会写成怨妇贴
谈成的也有可能写出来会影响夫妻感情

明知道婆媳关系最难相处,还要挑起这个话题,真的为了新足GDP不惜一切代价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老子 + 5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5-16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runc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runc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好阿, 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我看大家都挺心平气和的.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5-16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当年的点滴,现在可能想来是温馨回忆。

青涩的种种,也给后来人以启迪。

不过难免想法比较负面的同学爱往负面的方向去看,在此表示下同情

新足迹之所以以口相传,发展到今天,是话题广信息全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缘故。

退一万步,就是想创造GDP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造的.

只有充满活力的论坛才会被模仿被抄袭被批评被指摘. 内容说话,点击说话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 收起 理由
月亮 + 5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于无声处听惊雷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6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楼和14楼想的一样,纯属搞笑;15楼是真想歪了,对么?2楼

发表于 2011-5-16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ld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ld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stina 于 2011-5-16 10:30 发表
当年的点滴,现在可能想来是温馨回忆。

青涩的种种,也给后来人以启迪。

不过难免想法比较负面的同学爱往负面的方向去看,在此表示下同情

新足迹之所以以口相传,发展到今天,是话题广信息全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缘故。

退一万步,就是想创造GDP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造的.

只有充满活力的论坛才会被模仿被抄袭被批评被指摘. 内容说话,点击说话


负面?呵呵,你自己看看参加的征文有多少是在说父母拆散了?
新足确实比其他华人论坛做的好,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为了这里好,所以才提意见的。
难道说凡是因为新足做的好,版主做的一切就是对的?

为什么题目不能改为,第一次见父母的那些事? 为什么一定就是“尴尬事”?

发表于 2011-5-16 13: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分手未必是坏事,通过见面增进了解做一个informed decision, 婚前知道这不是个好的选择要好过婚后发现,所以一点都不负面。至于解读为负面,那是各人的心态和自由。

谢谢肯定新足迹,有这么多肯提宝贵意见的网友,那么多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的网友,我们肯定会越来越好。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1-5-16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ld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ld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stina 于 2011-5-16 12:31 发表
分手未必是坏事,通过见面增进了解做一个informed decision, 婚前知道这不是个好的选择要好过婚后发现,所以一点都不负面。至于解读为负面,那是各人的心态和自由。

谢谢肯定新足迹,有这么多肯提宝贵意见的网友,那么多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的网友,我们肯定会越来越好。


那为什么题目就一定要“尴尬事”呢?见父母就一定会尴尬吗?
你要维护某些人的面子就硬说别人心理负面,这是一个虚心接收意见的态度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1-5-16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ld128 21# 帖子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位朋友,负不负,怨不怨,我说了不算,大家文字说话吧

第一次见父母的尴尬事,我觉得这个题目很好,很有意思,让人想起当年,嘴角不由浮起微笑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1-5-16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ld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ld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怨不怨,我说了不算,大家文字说话吧

不过难免想法比较负面的同学爱往负面的方向去看,在此表示下同情


所有话你都自己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发表于 2011-5-16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北风 于 2011-5-13 16:56 发表
没尴尬怎么办?

要是你当年见父母不尴尬,也欢迎把你的温馨往事和大家分享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1-5-16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谢小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谢小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嗯,百家争鸣的时代降临了。。。。好呀好呀

不要再搞统一思想教义信仰的那一套了。。。。人不仅求得物质上也求得精神上生存的喵~~~

曾经负面消极的本人也要开始积极向上了喵

直觉思维的本人也要开始逻辑思维了喵

都是风水轮流转。。。最终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发表于 2011-5-16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ld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ld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stina 于 2011-5-16 12:50 发表

要是你当年见父母不尴尬,也欢迎把你的温馨往事和大家分享


那为什么不直接把题目一改,皆大欢喜呢?哦,不是皆大,因为我把事情挑明了,某人就脸上无光了。
参加活动 第一次见对方父母 一次屈辱的见面
征文活动:第一次见对方父母--你我的爱只能擦肩而过
第一次见对方父母---直接导致我们分手


我不知道谁能看到这样的题目,还能觉得
题目很好,很有意思,让人想起当年,嘴角不由浮起微笑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Explorer + 3 洋版喊你去聊球。。。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5-16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sd思维方式果然与众不同,本来挺好的一件事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1-5-16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runc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runc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嘛事都能抬杠

发表于 2011-5-16 14: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pplenet 于 2011-5-13 16:55 发表
拍了N遍脑袋也搞不清咋么想歪的呢?

把“对方”两字看漏了。
成了“第一次见父母的那些尴尬事”。
如果是“见”改成“撞见”更传神。。。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培培 +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5-16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ld128 23# 帖子

此文章由 Explor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xplor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决赛在即,切不可因小失大。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