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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eshine 于 2008-10-17 00:03 发表 
年终来了个表格要求填GST REPORT,我当时在季度GST 表格中选的是第二项,现在年终表格上有以下四个数字要求填写:
G2 EXPORT SALES
G3 GST FREE SALES
G9 CAPITAL PURCHASE
G10 NON CAPITAL PURCHASE
我的理 ...
这个报告叫作 annual GST information report. 因为你作出了第二项选择, 你在季度上报 GST 的时候只上报了销售金额没有上报你的采购金额, 但是因为你退回了你的 GST input tax credits (1B), 所以年终的时候 ATO 要求你把过去一年的采购总额(Capital and Non Capital)汇总上报.
正确的做法是:
1. 把过去四个季度的 GST 报表翻出来作为参考, 找出原来计算 GST input tax credits (1B) 的公式
2. 按 Capital 和 Non Capital 分类, 把当年的采购金额 (如果你当初填的销售金额是含税的, 那么这个采购金额也应该含税, 反之亦然) 汇总, 分类填上. 注: 进货的成本也是采购的一部分; Capital items 一般包括但不局限于汽车, 电脑, 收银机, 货架或者装修的支出等等; Non Capital items 一般包括但不局限于水电费, 电话费, 汽油费, 汽车年审费, 修理费, 店铺租金, 进货成本, 商业保险费, 劳动保险费, 利息支出等等; 按照 GST 的法律, 工人工资, 养老金和折旧金额不能被纳入计算公式中.
鉴于这个报告只是一个信息的报告, 所以如果你只是犯了一些微小的计算错误, ATO 不会叼难你. ATO 看重的是你每个季度的 GST 到底算得准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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