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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oversea 賣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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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香港有半個業權,另一半是媽媽的,所有費用都是母親出,之後她賣掉,因為我沒有時間回去香港,在這邊找律師做了Notary Public Services,那澳洲是不是有我那次賣買的資料。
出售所得的錢我都是全給了母親,是不是都要報給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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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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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售楼的钱不转入澳洲的话,跟ATO可以没有任何关系。无需担心。

发表于 2014-12-2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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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气人 发表于 2014-12-2 10:40
只要售楼的钱不转入澳洲的话,跟ATO可以没有任何关系。无需担心。

那我照說沒有收入,可以嗎?
因為那是買樓的錢都是媽媽出,沒有理由她賣了有賺我跟她要。

发表于 2014-12-2 1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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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你就把钱都给了你妈,所以你报没这方面的收入是事实。但是不知道你妈是否跟澳洲有无联系,如果她是澳洲居民,按法律上你妈就要申报。

发表于 2014-12-2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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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气人 发表于 2014-12-2 10:47
本来你就把钱都给了你妈,所以你报没这方面的收入是事实。但是不知道你妈是否跟澳洲有无联系,如果她是澳洲 ...

我媽不是這邊的公民呀.....
所以我照申報我沒有這個收入是沒有錯,對嗎?

发表于 2014-12-2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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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sio 发表于 2014-12-2 11:54
我媽不是這邊的公民呀.....
所以我照申報我沒有這個收入是沒有錯,對嗎?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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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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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昨天一直心里不安.

发表于 2014-12-2 1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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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气人 发表于 2014-12-2 10:55
对!

順便問一下,因為我一直都不知道申請了TFN,就算沒有工作都要每年報稅.
他們追回我過去幾年的報稅表。
其中有一個是這個問題.
Reason for not lodging a tax return:
1) I will not have to lodge a tax return for 2009 because none of the reasons listed on pages 99-100 of Tax Pack 2009 apply.
2) I will not have to lodge a tax return for 2009 or any future years because:

我應該如何填寫?

发表于 2014-12-2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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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难回答你,因为对你的私人情况一无所知,不能胡乱回答你可能导致误导。
但是有一个忠告,以前几年被追溯的Non loedgmeng最好找有牌会计代理帮你申报递交,否则税务局可能会找麻烦,甚至开罚单。

发表于 2014-12-2 1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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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气人 发表于 2014-12-2 11:17
这个有点难回答你,因为对你的私人情况一无所知,不能胡乱回答你可能导致误导。
但是有一个忠告,以前几年 ...

但我一直沒有打工都要嗎?

发表于 2014-12-2 1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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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果半个业权系你名下,而你系澳洲税务居民的话, 严格来讲你系应该计算并申报CG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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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2-2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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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Su 发表于 2014-12-2 12:21
如果果半个业权系你名下,而你系澳洲税务居民的话, 严格来讲你系应该计算并申报CGT的。 ...

这个就不用提了......以ATO的系统和效率,只要LZ或家人朋友不主动向ATO说明,他们10年内也无法发现这问题........10年后说不定全球税务系统都统一了???

发表于 2014-12-2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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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free 发表于 2014-12-2 11:27
这个就不用提了......以ATO的系统和效率,只要LZ或家人朋友不主动向ATO说明,他们10年内也无法发现这问题.. ...

但我在澳洲做了公證.澳洲應該知道吧

发表于 2014-12-2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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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 我们结婚吧!

发表于 2014-12-2 1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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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sio 发表于 2014-12-2 12:18
但我一直沒有打工都要嗎?

只要你是澳洲居民,哪怕没有一分钱收入,也要填写并递交Non lodgement 的表,这每年都可以从网上下载。但是以前几年的就没有了,必须去找代理帮你填写递交,当然你要付费给代理。

发表于 2014-12-2 1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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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要付的.都必定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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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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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sio 发表于 2014-12-2 12:29
但我在澳洲做了公證.澳洲應該知道吧

你做公证只是找了有牌的律师,又不是税务局。

发表于 2014-12-2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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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粉碎机 发表于 2014-12-2 11:30
土豪 我们结婚吧!

為什麼是土豪?

发表于 2014-12-2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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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气人 发表于 2014-12-2 11:32
你做公证只是找了有牌的律师,又不是税务局。

但要去澳洲的忘記是那個部門加簽。

发表于 2014-12-2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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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sio 发表于 2014-12-2 12:32
為什麼是土豪?

你有楼啊
不惯毛病!

发表于 2014-12-2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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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粉碎机 发表于 2014-12-2 12:06
你有楼啊

又不是我付錢。
都是我媽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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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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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free 发表于 2014-12-2 11:27
这个就不用提了......以ATO的系统和效率,只要LZ或家人朋友不主动向ATO说明,他们10年内也无法发现这问题.. ...

犯规不被发现不等于没犯规。
现在政府间的信息交换频繁。澳洲政府会不会从某些渠道获得这个信息很难说。

我的建议一向都是按规定申报,以合法方式避税,而不是忽略不报。

根据楼主的情况,她只需要申报从她成为税务居民那天到卖房那天房价增值的部分,而且她只拥有50%,再加上50%CGT discount,她也提到她没有工作。那么要交的税算下来可能本来就没有或者不多。  但申报了就合理合法了。
联系方式
http://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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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2-2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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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Su 发表于 2014-12-2 13:07
犯规不被发现不等于没犯规。
现在政府间的信息交换频繁。澳洲政府会不会从某些渠道获得这个信息 ...

理论上这没错..........但是实际上没有人这么干.........不单华人,就算是鬼子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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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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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sio 发表于 2014-12-2 12:29
但我在澳洲做了公證.澳洲應該知道吧

公证难道还需要记录进电脑系统????这个我从没见过.........

就算记录了,他们如何知道你是卖了还是持有?ATO要查你的话,全澳起码成千上万的富豪都会颤抖........................

发表于 2014-12-2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鼹鼠和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鼹鼠和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真是好人,海外卖房不把钱汇过来还想着报税。

发表于 2014-12-2 12: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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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和蝉 发表于 2014-12-2 12:23
楼主真是好人,海外卖房不把钱汇过来还想着报税。

我是怕他們查了.最後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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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ff_lawso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ff_lawso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enerally, you acquire a CGT asset when you become its owner. However,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legal and beneficial ownership can differ. Where the legal and beneficial ownership of an asset is different, a trust situation occurs.

A resulting trust, sometimes called an implied trust, is a trust that arises by operation of law in favour of the creator of some prior trust or other interest in certain circumstances. This include cases in which someone purchases property in the name of another. A trust is presumed in favour of the party providing the purchase money.

Therefore, you can argue that a resulting trust does exist in your situation. You as trustee merely hold the 50% legal title to the property for the benefit of your Mum (the beneficiary). The beneficiary (your Mum) provided the purchase consideration for the property and is responsible for the payment of all outgoings and other maintenance costs. And your mum (the beneficiary) is absolutely entitled to the property as against you as trustee of the trust. You have no interest in the property other than that existing by reason of the office of trustee and the holding of the 50% legal title.

Therefore, the sale of the property by the trustee (you) will be treated as though the beneficiary sold the property rather then the trustee. The estate of the beneficiary (not the trustee) will therefore be liable for the capital gain or capital loss made on the disposal of the property.  Hence you may not have any CGT issue in Australia.

发表于 2014-12-3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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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free 发表于 2014-12-2 12:17
理论上这没错..........但是实际上没有人这么干.........不单华人,就算是鬼子也一样. ...

有的人是不报,也见过被捉到后悔的。反正自己对法规清楚了,怎样做最后还是个人的决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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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23: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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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Su 发表于 2014-12-3 21:44
有的人是不报,也见过被捉到后悔的。反正自己对法规清楚了,怎样做最后还是个人的决定。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肯定是要报的,但是澳洲啥情况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偷税漏税的成千上万,还尽是有钱的家伙.

所以站在这个角度,楼主不依法报税是有一定风险的(7年而已),但是考虑到具体情况和被捉的机率,这个风险完全冒得过.

发表于 2014-12-4 08: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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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free 发表于 2014-12-3 23:47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肯定是要报的,但是澳洲啥情况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偷税漏税的成千上万,还尽是有钱的家 ...

自己看着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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