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文章由 vera201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era201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还是留学生的时候,总听一些人说华人租客素质低什么的,不要在华人区租房子。现在自己当了房东,而且是在RTA注册在ATO缴税的正规房东,觉得房客素质最高的就是华人同胞,其次是亚洲其他国家的(印度马来越南等),然后黑人中东人,最垃圾的就是那些领政府补助的白人,真是几乎100%都是垃圾,碰到的就没一个好的!
先夸奖一下华人同胞:
都说华人很能费电,不爱护家具什么的,其实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小事。华人爱做饭爱洗澡爱费电什么的都包括在房租里了,如果觉得他用的太多,可以把房租和水电费分开处理,这些都是可以协商的,而且和华人房客们的协商气氛都比较友善,只要华人觉得没吃亏,他们是很乐意接收房东提出的条件的,配合度也最高。个别的华人会有欠房租的时候,而且他们往往都会用bond作抵押,如果实在交不上就用bond当房租,这样虽然对房东不公平,但也都是小钱,而且屋子里的东西也都不值钱,他们也不会造成大的破坏,这些小瑕疵和白人垃圾比起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总体来说,华人租客的态度比较好,交房租比较及时,也乐意与房东合作,有问题也可以很好的协商。
印度人中东人黑人等:
这些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卫生,而且态度比较差,每次协商都要费好大劲,尤其是黑人男生,脾气非常大,我现在已经不打算再招黑人了,协商起来太费劲!比如有个黑人总带女朋友住房间里,我多次警告他如果是两个人住必须要多交房租的,他说他女朋友只是住几天而已,但实际上已经住了一个月,而且他们的亲戚朋友还总是开party开到很晚,影响了邻居休息,导致邻居complain,最糟糕的是他总是拒绝和我协商这件事,就好像他交了房租我就无权干涉了,他做的这些事都是天经地义似的,态度很差。最后协商不成,只能走RTA程序把他赶走,他临走前还弄坏了我两个椅子,弄丢了两把钥匙,但我不想多作计较了,bond都退给他了,让他赶快走人,因为政府办事效率太低了,如果我要是和他纠结起那几十块钱的事情,就必须要等上至少4个星期。现在想起来这些问题也都是小事,损失的也都是小钱,虽然我不打算再招黑人了,但和白人垃圾比起来,我觉得黑人已经算好的了。
澳洲领补助的垃圾白人:
终于轮到吐槽这些最最让人气愤的一类房客了,简直是奇芭的不能再奇芭了!!我宁可房子空着也不愿招这种领补助的白人了!!
这些白人之所以比黑人更垃圾,是因为他们很会伪装自己,会欺骗你,让因为他们而拒绝其它看房的租客,他们深谙澳州的那些保护低收入者的福利和法律,很会利用法律的空隙去博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但这个利益往往是建立在损害房东的利益上的,但是它却是合法的,走正规程序的房东不得不承担这个巨大的损失,但却无处说理,就因为对方是“特殊人群”!!
先从最垃圾的说起:
这个最最垃圾的白人,一开始骗我骗的最好,给我的印象也最好,结果是最阴险让我损失最重的!!7月份,一位“干练”的白人单亲妈妈带着孩子看房,说她干练是因为她穿西服皮鞋扎马尾,说话办事很干练,,一副职场女强人的样子,她坦言道孩子每周末会接过来住几天,平时因为她上班孩子都放在她父母那里,而且孩子已经上小学了,是我们附近那很不错的公立学校。因为她出的房租很大方,给定金也痛快,所以我相信她了,还以为自己找到了高素质租客。
她真是个精明的老油条,特意选在周五搬进来,现在回想起来不寒而栗啊!!她刚住来的第二个周五,就说自己信用卡透支了,下周一交房租,我想周五到周一不过3天的时间,就同意了。然后到了下周一,她又说已经转帐了,但是不同银行需要三天的working day才能到帐,这次我也信了,因为银行间的转帐确实是需要3到5天的,当时我管她要银行的receipt,她说她正在上班很忙晚上发email给我,第二天又说找不到了,说三天后肯定会到帐的,我也没做计较。转眼一周又要即将过去,我周五察看银行帐户并没有到账,我赶快打了电话让她调查是不是寄错了?她推说工作忙,周一亲自去银行查,如果是她寄错了,她周一就给我现金把租金补上。我开始察觉到有一丝不对,但是周末去检查房子的时候,看到她把室内卫生打扫得很好,窗明几净,屋内摆设井井有条,我又一次的相信了她。
新的一周开始了,狐狸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她说寄错了,但是又没有现金,而且她刚失业了,其实她一直就没有工作,租金的事可不可以缓一缓,我说你都欠了一周了,不能再拖欠了。她一开始还是态度很好的骗我过几天再给,我说你已经好几次说再给了,我已经宽限你一周多了(十天),不能再拖了!她就很诡异的笑着说,我继续拖欠你会怎样?我说你再欠只能走RTA程序让你搬走了。她很得意地和我说,走RTA程序损失最大的是我,因为我要先给房客一个remedy notice (form11), 期限是7天,过了7天后,如果房客不交房租,才能给leave notice (form12),期限也是7天,如果过了7天房客还是赖着不走,我是没权利硬赶她走的,我必须去court申请强制将她赶走,申请程序审核需要两到三周,然后给双方发信调节,调解不成再给她7天notice,如果还不走,court再通知警察,等警察那边process了(大概两周),警察就会过来把她的行李都扔到外面,把她强制赶走。整个过程需要两个月,那么在警察来把她清理掉之前这两月期间,她都可以一直免费住在我这里!!而我却无权做任何赶走她的事情,因为她是零收入者,她是单亲妈妈,她可以证明自己身无分文,而政府给她的补助虽然可以cover她的rent,但是她可以说自己没钱拒绝交房租!
这就是澳洲政府办事效率低的弊端!!而她,钻的就是政府效率低的空子!!如果审核当天就可以解决,她就没机会白住那么久的!她还带来她男朋友和三个孩子一大家子的人一起住了进来(我后来才知道她有四个孩子)!!你们能想象的出来吗,一大家子6口人不交任何房租的在你房子里白住白用两个月!!恐怕连你的亲戚朋友都没这么好的待遇吧?!
当然我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认输,我找来RAT条例,我说我的家人要紧急征用这个房子,你必须两周之内搬走,房租也不要了(反正她是不会给我的)。我的证明都做好了,emergency occupy,她必须得走。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她本来说好下周搬走,结果到下周,说自己高血压心脏病了,还拿出医院的证明给我看,居然告到RTA, 说自己身体不好,不宜搬家,就这样又拖了一个星期。
你们都想象不到最后我是怎么把这瘟神送走的!是我倒贴钱,让她搬到别处住,她拿着我的钱愉快地去找下家倒霉的了!临走她还得意的告诉我她的上一个房东也是倒贴钱把她送走的!!我以为她会在RTA留下黑案底,但是没用,人家用的名字都是假的!作为房东还无权看房客的证件,只有中介有licence的才有权看。我对澳洲的办事效率和某些法律真是无语了!我损失的上千澳币因为没有买房东保险就完全打水漂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