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2月底递交了材料,2014年3月7日收到移民局的email,上面分别有收据,acknowledgement of receipt.(里面要求你什么时候做无犯罪公正,Aos和体检)和健康检查list。Acknowledgement letter
上applicant checklist 上写 做无犯罪记录是commom 10months from 26 Dec 2013 Retain until requested by your case officer.
我的问题是:
我想申请600让父亲2014年6月来澳洲,让他在2015年1月回中国,可是已经超过了信上建议做公证的时间,到时候会影响签证申请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信上说现在忙,所以我爸妈没有分到CO,这种情况下一般多久能分到CO呢?
最后一个问题是一般来说,从我收到FN到最终下签,时间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