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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讨论] 中国完成全国房地产登记的目的就是全面开征房地产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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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08: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毛巴马主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毛巴马主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毛巴马主席 于 2014-1-31 08:21 编辑

李克强总理11月22日签发了第642号国务院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读如下:

1、这是继李总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召开第一次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提出完成房产登记制度,为收房产税做好准备之后,出手的又一个关门打狗的动作。

2、只要是中国人的钱都要登记申请,一个不漏,无论这个中国人现在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在中国,帮中国人管钱的外国公司,也要申报,由此可见,中国的税收模式要彻底抛弃房地产,全面转向美国模式。

3、把钱转到海外投资的,也要报告是赚、是赔,有分红今后,也要在国内交税。

4、外管局拥有检查你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敢谎报或少报,可以罚光你。

5、外管局手脚要干净,不能与富人联手做假,杀无赦。

6、此规定,实际上,是为了抑制近十年来,大量资产转移海外投资做准备的,你转移不怕,现在要申报,不报就罚,除非你全家移民,按国外当地税法交税。中国是单一国籍制的国家,你移民,你在中国的资产和企业也要同步变更,如果查你做假,就可以继续罚,这次修改,与我们生斗小民无关,主要是针对双栖富人(在国内置业,在国外生活)的。

7、学习美国,要求所有帮中国人理财和想办法帮中国人隐藏财富的外国银行、私人银行都要如实上报,不老实的,列入黑名单,无法再做中国人的生意。

8、外管局有检查权和处罚权,成为实权部门,可以全球追讨财产,这是个大生意,也是肥差,不少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来抢做这门生意。

9、外管局会加大与外国政府的合作,有钱大家赚,反正这此转移出去的不明不白的钱,也从来没有打算回流,不抢白不抢。

10、移民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通过这个条例,越来越多人面临身份选择和机会选择的问题,今后三年,将是贪官出逃的高峰年份,再不走,就没有机会了。

11、温在任时,放任中国资产海外转移,习大大和李总理闭门开会发现土地财政已经涸泽而渔,家里实际上可能揭不开锅了,原来的财税模式不可持续,因为房价和地价不可能升到天上去,被逼转向美国的税收模式,三年后开征房产税、五年后开征消费税、十年后开征遗产税。如果大家还有印象,财政部部长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不小心透露出来,现在全国实际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总人口才不过区区4000万人。大量富人和拥有高额灰色收入的官僚阶层根本不交税的。房产登记是大杀器,因为中国人家庭的财富50%-70%是体现在房产上的,不少富人和贪官担心,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安全,十年前都玩起移民和裸官的运动,现在这个潮流已经扩大到整个富裕阶层,如果不能制止,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赚钱,到海外投资和消费,中国被将这些抽水泵给抽干。相信后续还会有更暴烈的政策配套出台,一句话,关门打狗,不让你的钱流走。

国务院决定对原《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二、第七条修改为:“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三、第九条、第十条合并,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中国境内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和自营或者代理客户进行对外证券、期货、期权等交易的交易商,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对外交易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四、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中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自营对外业务情况,包括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相应的利润、利息收支情况,以及对外金融服务收支和其他收支情况;并履行与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通过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活动有关的义务。”

五、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有直接投资的企业及其他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非金融机构,必须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和相应的利润、股息、利息收支情况。”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七、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有权对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申报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申报人及有关机构和个人应当提供检查、核对所需的资料和便利。”

八、第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

九、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合并,作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十、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国际收支统计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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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08: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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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0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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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0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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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房地产是每个政府拿来关门打狗的最佳武器,呵呵,不动产,一查一个准,后续政策搞死你还让你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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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08: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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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格格,请献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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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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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巴马主席 发表于 2014-1-31 07:22
多多格格,请献身说法。

现在看多多哥的笑话?等多多哥再回来的时候挥手买10套房,看谁那时候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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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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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格格是偶象

发表于 2014-1-31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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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发表于 2014-1-31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商务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商务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趁多多哥哥过年在家里忙着拜年的时候发这种帖子然后说人家不太地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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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ait and see,不过我不觉得中国能够确实去执行。
中国人太多,这些东西搞搞就搞不下去了。像前几年12万以上高收入人群要自行申报个税,我当时还以为是和国际接轨的节奏,结果没两年就偃旗息鼓了。
其实中国要想加强税收,减少资本外流,很简单的就是把银行系统和税收制度相挂钩,听上去不是一件难事,可天朝一直没做,不知道是人太多没有精力去搞,还是决策者也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去搞

发表于 2014-1-31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l_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l_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4-1-31 10:37
Wait and see,不过我不觉得中国能够确实去执行。
中国人太多,这些东西搞搞就搞不下去了。像前几年12万以 ...

政府怕太认真了,有钱人就不来了,猪要养肥了再杀。
现在呢,政府想收割富人还债,当然这事情也不会做的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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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o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o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好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也许需要花上10年甚至20年以上的时间,但这样做才能真真意义上的国富民强。希望国内的老百姓过上真正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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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毛巴马主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毛巴马主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严正申明:本人是多多格格粉丝,我发这贴的目的就是想向他请教指点,不是讽刺他,因为我本人也是有国内房产和其他资产的,担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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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xh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xh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摸清家底 撒网捕鱼。

发表于 2014-1-31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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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w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w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毛巴马主席 发表于 2014-1-31 09:59
严正申明:本人是多多格格粉丝,我发这贴的目的就是想向他请教指点,不是讽刺他,因为我本人也是有国内房产 ...

拜拜中国籍,还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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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ceango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ceango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对,要先关好门,再剪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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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sqhug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sqhug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他条不懂。房产税三五年内绝对不可能全面开征,最多是试点。

就算开征也一定是毛毛雨。不可能为了降房价而开征惩罚性房产税。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收钱。如果是惩罚性房产税就是杀鸡取卵。有人幻想什么首套免征,二套年5%,三套年10%纯粹是作梦,这样的税真要是出来了,用不了多长时间连离婚带抛售,就没有税源了。所以就算开征也只可能是零点几,毛毛雨,这样才能收到钱。

当然,很多人期待的那种房产税太难开征了,特别是在北京。不是因为官员手里有多少套房,而是在于产权太复杂,没法设定开征条件。

如果咬文嚼字的话,字面上的房产税在北京早已开征了,有图为证,照片是我自己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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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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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巴马主席 发表于 2014-1-31 07:59
严正申明:本人是多多格格粉丝,我发这贴的目的就是想向他请教指点,不是讽刺他,因为我本人也是有国内房产 ...

关于房产税,这是我在另一个论坛里的贴子,有兴趣可以看看

http://bbs.55bbs.com/thread-89382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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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m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sqhugh 发表于 2014-1-31 10:33
关于房产税,这是我在另一个论坛里的贴子,有兴趣可以看看

http://bbs.55bbs.com/thread-8938277-1-1.ht ...

55bbs里有料啊
快快乐乐,

发表于 2014-1-31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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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qhugh 发表于 2014-1-31 10:33
关于房产税,这是我在另一个论坛里的贴子,有兴趣可以看看

http://bbs.55bbs.com/thread-8938277-1-1.ht ...

55bbs, 第一女性消费门户?多多姐姐
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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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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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 发表于 2014-1-31 09:15
55bbs, 第一女性消费门户?多多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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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2: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m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sqhugh 发表于 2014-1-31 11:18

这论坛不错,至少是大家真实的在讨论一些北京房地产的问题,以前上焦点,sohu啥的,都是愤青再吼房价暴跌啥的。。
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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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1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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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 发表于 2014-1-31 09:25
这论坛不错,至少是大家真实的在讨论一些北京房地产的问题,以前上焦点,sohu啥的,都是愤青再吼房价暴跌 ...

55BBS房版人气不旺
天涯里太乱,能人多但愤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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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 17: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墨尔本大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墨尔本大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墨尔本大伟 于 2014-2-1 16:49 编辑

我一直觉得 “房地产税是用来控制房价”这个说法感到好奇。

这明明就是用来部分取代卖地财政, 给地方政府输血的一种手段, 怎么被人解读成了劫富济贫降房价的大杀器。
都什么年头了,还指望中南海为房奴操心? 再说好多大城市老百姓的身家就靠这几套房子养老了,不降,房奴总有办法解决问题, 大不了被逼回去老家买房创业拉动城镇化进程。 真降了 就真有人要冲击新华门了。
说到底,房地产税就是为了多薅点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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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 23: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enf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enf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房产税以前一直有,出租房都要求上房产税,出租注册公司的商用房必须交,否则公司过不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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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04: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hecatintheh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hecatintheh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4-2-2 04: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ash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ash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出租房一直要交税的,麦房要交税,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有这个法规,实施不难,就看政府的魄力

发表于 2014-2-2 06: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u_zhim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u_zhim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政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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