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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士在08年以持旅游签证的身份购买全新物业后就随即回国,给子女留学居住从未有过出租等任何租金收入,所以房东本人也没有TFN也没有报过任何税;子女现已是PR身份,且已帮父母提交移民申请(排队的那种);现打算出售该物业。
问,如何CGT最小化?在CGT计算的时候是否包含如下成本:
1. 购买全新物业时候所交Stamp Duty
2. 贷款时的花费及Home Loan Interest
3. 买房时律师费的支出
4. 08年至今的所有Strata, Council, Water费用
5. 各种房屋养护支出,如更换龙头的花费等
6. 卖房时中介费等开支
7. 卖房时的律师费支出
8. 是否还有其他可累计成本的开支,如电、气、网络等?
9. 房屋折旧相关的要计入CGT计算么(期间从未有报过任何TAX,所以之前也没有涉及过任何折旧等)?
上述问题想知道大致的CGT开支以用于决策,具体的需要精通该方面的会计师计算。所以,悉尼地区有否推荐的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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