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雪月饼~ (2007-9-21) 紫雪花 · (原创)一个MM的买车心得 (2009-3-18) £猪猪£
· 一路看房。。。。。。 (2009-12-10) 微风细雨 · 美容时尚版活动 - 我说牛仔裤 (2008-9-19) aalaalei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2827|回复: 20

[IT] 关于跳槽到客户单位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4 09: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npow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npow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一个IT公司上班,之前给一个客户做了二三个项目,客户比较满意。现在客户有个contract的职位,问我有没有兴趣,预计收入比现在高30-50%。

后来问了我一个前同事,他告诉我澳洲比较忌讳跳槽到客户那里工作,真有这个说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1-14 09: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vens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vens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是perm的就跳

发表于 2014-1-14 0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stwat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stwat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个人理解是澳洲的同一行业的圈子很小,口碑还是很重要的

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留一线

发表于 2014-1-14 09: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orjac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orjac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 的contract工不是本来就应该工资高一节么。 楼主有没有把没了其他entitlement跟合约的长短计算进去看值不值

发表于 2014-1-14 0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npow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npow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谢楼上的诸位~
我的意思不是纠结工资高低~而是纠结到底有没有这种“忌讳跳到客户单位”潜规则

发表于 2014-1-14 0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炅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炅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往往公司与客户之间有合同条款,规定如果你做过这客户的项目,6个月不能给客户做的。查清楚,不然辞职信递了才发现做不了,就麻烦了。
1)看你和公司的合同有否这6个月
2)看客户与你现公司有没有合同条款这6个月限制。

一般都有,不然顾问公司就没法做生意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14 09: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rry7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rry7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以前的公司也有同样的例子,都是要跳到客户,人缘好的啥问题都没有,连竞争协议都没执行,人缘差的就一定要按竞争协议走,结果差点闹上法庭。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4-1-14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npow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npow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炅龙 发表于 2014-1-14 09:55
往往公司与客户之间有合同条款,规定如果你做过这客户的项目,6个月不能给客户做的。查清楚,不然辞职信递 ...

请问一下,如果合同上面没有约束的话,有没有这方面的潜规则呢?

发表于 2014-1-14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炅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炅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unpowder 发表于 2014-1-14 12:30
请问一下,如果合同上面没有约束的话,有没有这方面的潜规则呢?

这就不好说了,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你是明星雇员,缺了你原公司的地球快要不转了,那肯定会有的。
如果即使你不是明星雇员,原雇主倒对你没啥留恋的,可是原雇主就是对你的新雇主不顺眼,也会有的。
还看各自负责人的为人秉性等等。


情况的可能性太多了,是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4-1-14 16: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xiaom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xiaom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合同的,就算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1-14 16: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bb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bb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 does matter as you did project for your customer as an employee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1-18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uchej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uchej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4-1-19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inkdream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inkdream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们公司也有两个跳到客户那里了,公司本身是没什么特别的不满意


发表于 2014-1-19 21: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据我所知,没有什么忌讳。

换工作,换阵地是很平常的,因为毕竟工作只是职业,你需要考虑薪水,工作地点和职业发展。只要以上三点都可以,就可以换工作,没什么。:loveliness

还要经历面试呢,所以凡事没那么特别顺利。放松心情,加油!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我 已 經 與 基 督 同 釘 十 字 架 , 現 在 活 著 的 不 再 是 我 , 乃 是 基 督 在 我 裡 面 活 著 ;

发表于 2014-1-19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xg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xg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mxgong 于 2014-1-19 21:51 编辑

我们公司这类事情不少,而且都是同一个客户。  公司反而认为这也不算是坏事,因为过去的人知道做事流程,一般事情解决的很快和有效。而且关系会更好。

我觉得跳槽到客户公司又没有啥问题,你跳槽到对家公司,顶多公司也就气一下。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14-1-19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相反,因为你的甲方工作经验,乙方会特别欢迎.

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是公司不能挖客户的墙角,但是客户可以挖公司的墙角,而且是明挖。:

这样对公司也好,其实。熟悉他产品的人到客户那里去了,其实上是对产品的推广应用。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unpowder + 2

查看全部评分

我 已 經 與 基 督 同 釘 十 字 架 , 現 在 活 著 的 不 再 是 我 , 乃 是 基 督 在 我 裡 面 活 著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4-1-20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sihao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sihao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lz有机会从乙方变到甲方,甲方可是比乙方爽百倍啊

只要公司没有合同要求就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14-3-16 16: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npow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npow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刚刚查了一下合同,发现了这条协议
Non-solicitation and non-compete

Without the Employ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from the date your employment ends, you are not to solicit or attempt to solicit business from any Customer for the Restraint Period.

是不是意味着我在Restraint Period内不能去客户单位工作了?

发表于 2014-7-24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npow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npow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自己把坑填了吧,楼主已经跳到客户单位了,在友好的氛围下辞职。
老板猜到要去客户单位,我也爽快的承认了,目测老板没有任何不爽的地方,老板也表示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7-24 22: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m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m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unpowder 发表于 2014-7-24 21:41
自己把坑填了吧,楼主已经跳到客户单位了,在友好的氛围下辞职。
老板猜到要去客户单位,我也爽快的承认了 ...

你现在是甲方了,你老板肯定知趣。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4-7-24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hocares201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hocares201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们公司去做一家客户,就必定要给挖走几个人的。从来没问题,当售后服务一部分,反正和客户保持良好关系也不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