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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清咖一杯 于 2013-10-29 13:57 编辑
2012年年底登陆的新移民,第一次报税,因为除了一些境内外的利息收入外,没有其它任何收入,所以觉得好像也必要请会计,自己做做算了。碰到两个问题,请教一下。
去年大多数在国内的存款是放在华夏货币基金的,就是为了可以随时赎回,换澳币汇过来。考虑将来ATO查海外汇款时需要证明这笔钱是国内的存款而不是收入,所以打算报税的时候把收益报进去,可不知道该报在哪一栏,是Managed Funds还是oversea interest?
另外我在上海有自住房一套,今年9月已经卖了,报税的时候写有房产,但无收益(一直空关),貌似etax认定出错,这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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