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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煤相关] BOND何时能退给房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2 11: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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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有从中国刚来不久的房客住在里面,现在因BOND何时退的问题发生一点小小分歧,希望大家能帮助回答或者澄清一下,谢谢先。

1。房客退租时,要求尽快将BOND退还给她,她说根据她的调查基本上是一到两周就可以退还。
我的理解是,如果从中介租房,所有的BILL都是在房客名下,房客退租时,所有BILL的截止日期房客可以电话通知服务商。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BILL在一到两周内结清是完全能理解。

可是目前所有的BILL是在我的名下。我告诉房客,我必须收到所有的BILL后才能和她结算,在扣除与她相关的费用后,我自己会及时将余下的BOND退给她。可是我没有办法控制BILL什么时候来,也不能保证她在一到两周内退还BOND。

我想请问大家,在所有BILL在我的名下的情况下,我应该多久退还BOND,是一到两周?还是在收到所有BILL后并且结清的情况下退还给她?

2。入住及起止日期
房客如果是上周六搬进来,我说理论上她如果是这周五搬走,这就是按一周的租金算;
如果她是这周日搬走,我可能需要收她“一周的租金再加周六以及周日两天的费用”。

房客则说应该按实际的夜晚数算,也就是应该是一周再加一天的费用。

我并不介意这一天的费用,可是我希望能明白这个费用应该是怎么收,而不是怎么收。

不好意思,有点心烦,希望大家能够帮助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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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10-12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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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房东是不能保存BOND的,必须由fair trading代管
所以你的情况就不可能依照通常的情况去比较,你们只能自己解决,如果出了问题说不准可能谁要吃亏,但至少你有理亏的地方
憶昔開元全盛日 天下朋友皆膠漆 眼界無窮世界寬 安得廣廈千萬間

发表于 2007-10-12 1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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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时候和人share房子时是这么做的:
1, bond 在搬的时候就退。bill按照以往历史的平均值,计算到走的时候未付的天数。当然这取决于租客本身的素质了,因为risk是, 他们知道要搬了,然后 狂打电话,滥用电器。。。
2, 房屋租金是按天数计算,比如1周70,也就是每天10元,哪天搬走,算到哪天的。

说到底,我们那时是图方便,不可能什么时候大家都能算的特别清楚,而大家不吃亏的。只要不要太过分不就行了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发表于 2007-10-12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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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房客讲清楚(比如说电费账单一般三个月周期),即使是退了镑金,也要扣除一部分,等所有账单结算清楚后再退还余额。或者如果你俩都好说话的话,电费什么的估算一下,电话平时也都有记录吧,就按上面的算,大家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来处理这件事。这些事是比较麻烦的了,所以一般我选择所有费用都包,除了电话。

2。这个房客一定是hotel住多了。。不过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按照hotel的规矩,中午之前必须check out,否则按多加一天来计算。讲清楚道理,她搬走后有别人要搬进来,她不能因为按夜晚算,就一直能拖到天黑前,会给下一个搬进来的房客造成不方便。房东不好当,你的心情可以理解。劝一句,房客怎么都会觉得受房东欺压,所以你能让点就让点吧,好运。

发表于 2007-10-12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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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AUS,谢谢,你的建议当然可行。我并不介意多付一些钱如果有一点点小小的分歧。事实上,在分摊已知宽带水气电费用的情况下,我用了多种方法计算每个人的费用,最后的结果是:我选择我负担最多的那种。我相信这个要离开的房客和大家一样善良友好,但因为目前还有另个房客,我不想将一些潜在的RISK转嫁到别的房客如果出现狂用水电气的情况下。我绝对不是针对特定一个人,这正如WTFAUS所说这是一个RISK。200多不到300元的BOND,故意拖延和房客的BILL结算对我并没有大的利益和诱惑。

WIL,谢谢。我有固定电话,我基本上不用,20元的月租费我个人完全能承受。可是我把电话放在客厅,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给大家一点方便。我们也有电话记录单,可是一个月下来还是差几个电话的记录,最后是我自己付了那部分费用。可是我也希望别人多一点体谅。我想如果我把电话放在自己房间不给他们使用也应该是可以的。

关于入住时间,我不是非要那一天的费用,我更希望让双方都明白这个费用应该是怎么收的。如果我按规定收那说明我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可是如果我少收了对方一天那只能说我是NICE。我不希望有这种情况:按规定我自己少收了对方一天的费用,可是对方还觉得我占了便宜。

还是谢谢以上朋友的回答。

[ 本帖最后由 Nunawading 于 2007-10-12 12:05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12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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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nawading 于 2007-10-12 11:46 发表
WTFAUS,谢谢,你的建议当然可行。我并不介意多付一些钱如果有一点点小小的分歧。事实上,在分摊已知宽带水气电费用的情况下,我用了多种方法计算每个人的费用,最后的结果是:我选择我负担最多的那种。我相信这个 ...

对的。我很讨厌作房东的感觉的。好像就是要压榨他们房客似的。 即使吃亏了,还是被人说。你当他们朋友,可他们却可能还是认为你要占他们便宜,赚他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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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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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TFAUS 于 2007-10-12 12:17 发表

对的。我很讨厌作房东的感觉的。好像就是要压榨他们房客似的。 即使吃亏了,还是被人说。你当他们朋友,可他们却可能还是认为你要占他们便宜,赚他们的钱。


强烈同意还是同病相怜?

发表于 2007-10-12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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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nawading 于 2007-10-12 12:27 发表


强烈同意还是同病相怜?

早已经脱离苦海了, 不和别人share快两年了,也不打算再做什么房东。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发表于 2007-10-12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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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TFAUS 于 2007-10-12 12:30 发表

早已经脱离苦海了, 不和别人share快两年了,也不打算再做什么房东。


Good on you。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的回答和帮助。也祝你天天快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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