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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之前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被起诉过(charge withdrawn了,应该没有convicted),以及逾期居留过,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申请去澳洲读书,有可能批下来吗??
我在看那个157a的时候有这嘛2个提问
1--been convicted of a crime or offence in any
country (including any conviction which is
now removed from official records)?
这个我是不是可以选no呢,
另外就是这个之前在其他国家逾期居留的问题,
•been removed or deported from any
country (including Australia)?---我逾期居留的时候没收到过信,政府也没来人找过我,但是不排除人家给我信我没收到之类的,yes or no?
• left any country to avoid being removed or
deported?
我后来是自己回国的,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在不在驱逐/递解的名单里,只是签证过期,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回去了,yes or no?
另外假如我申请澳洲学签的话,准备用新护照,老护照的生日改过,
不知道我之前旧护照的这些东西澳洲移民局能查到嘛,其实我想找个小国家例如新加坡,马来之类的试试,都选no,看看批不批,但是不知道如果被拒了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呢
多谢
[ 本帖最后由 x55 于 2012-3-17 01:1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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