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文章由 hsm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sm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下个星期要settle了,在landlord名下有个insurance,差不多3000一年,但是是我付钱。
其中有几项,包括building,fire,window glass, public liability.
上一任店主就只买这个保险。
但是今天我的律师让我至少再买一个public liability和contents的保险。她说landlord名下的那个public liability 只是当房子造成伤害才用,比如天花板掉下来砸人了什么的,如果是食物中毒,或者地滑有客人摔跤就要我自己另外买。
她还给我推荐一个保险broker,(我的律师并没有看过landlord名下的那分保险内容)
上一任店主说我的律师是乱说的,我搞不清楚了。
请问大家,是不是我的律师忽悠我呢?难到一个店要买两个public liability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