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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M9被苹果告了,看来要改外观了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7 1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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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这个jwong就是魅族老板的马甲。大致上是苹果把魅族告了,说M9太象iphone申请了专利的外形。现在网上开始论战这个问题,并发展到了保护国内企业之类的方面。当然我觉得jwong最后那两句就托大了,就一高级国产机,上升到"带动国内移动互联网社会信息化普及的典范"就是吹牛了

最狠的地方是,苹果的专利是一个大touch screen加上个框的手机外形,所有类似的都可能会被他告



   
原帖由 J.Wong 于 2010-10-4 00:32 发表
    前段时间和苹果公司谈判,对方出尔反尔得寸进尺让我很反感。
    从社会发展来讲这类大屏幕触摸终端的大致外观不能作为独有的知识产权来申请并作为排斥其他厂商的手段,就好比没有遥控器一堆按钮的老式电视机到现在只剩下一个显示屏加外框的液晶电视,谁又能把它做成一堆按钮椭圆的液晶电视呢!再说从起步较晚的发展中国家看,政府更应该指引和诃护发展中的科技企业,省知识产权某官员说出苹果是大公司,牺牲国内一个小公司无所谓的观点让我很伤心。
    从道义上讲苹果公司再成功在中国也只能成为少数人炫耀的玩物。
    而如果魅族能成功却可以起到带动国内移动互联网社会信息化普及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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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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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about samsung?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7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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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推翻的例子也很多。

现在争论的焦点还比较发散,到底魅族是不是侵权,应该不应该得到保护,该得到多少保护,苹果是不是恶霸,好多争论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7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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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好,touch screen的手机都这个样子

发表于 2010-10-7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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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貌似更像galaxy s

发表于 2010-10-7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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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魅族的东西还是不错的 至少在大陆来讲的确是佼佼者
但是这话说的还真有够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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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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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魅族M9

发表于 2010-10-7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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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最后由 gatcs01 于 2012-7-30 11:08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7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ifo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ifo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学苹果外观的很多,魅族被告了证明它做的不错,引起注意了.是好事.
反正这官司可以拖很久,还得按中国特色打没事.

发表于 2010-10-7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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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萱 于 2010-10-7 11:27 发表
这个貌似更像galaxy s


是啊,samsung galaxy s也像,怎么apple不告的啊?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7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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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0-10-7 14:05 发表
其实学苹果外观的很多,魅族被告了证明它做的不错,引起注意了.是好事.
反正这官司可以拖很久,还得按中国特色打没事.

从老总的话来看,这事可能已经内定了,魅族要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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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0-7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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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新意, 他们的网站就像是山寨苹果的(特别是技术规格),
http://www.meizu.com/cn/m8.html

发表于 2010-10-7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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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rysu 于 2010-10-7 14:40 发表

从老总的话来看,这事可能已经内定了,魅族要让步

关键是实际损失大不大..

而且事后还有悲情牌,民族牌可以在市场推广的时候打一下.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7 15: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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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0-10-7 15:30 发表

关键是实际损失大不大..

而且事后还有悲情牌,民族牌可以在市场推广的时候打一下.

坏事变好事。等看看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处理结果。估计要么给些钱,要么改外观设计,没啥伤筋骨的事。

发表于 2010-10-7 18: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m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m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觉网站像htc的网站

发表于 2010-10-7 18: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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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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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0-10-7 20:19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奇怪啊苹果刚刚输了官司,剽窃别人专利,要赔钱。现在赶紧抓个下家,赔到钱,再交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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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yingli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yingli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iami 于 7/10/2010 20:19 发表


很不喜欢苹果的做法,有些像封闭,狭隘,bt

发表于 2010-10-8 11: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nyi197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nyi197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夜路走得挺顺,走到阳光下就露怯了。

这事最好解决的办法就是专利交叉授权,不过魅族,想想也知道啦。专利的没有,掏钱买专利啦。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8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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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别家也是大屏幕加按钮,可魅族那个也太象了,估计也没足够的实力和水果拼下去。这事如果水果真赢了,不是水果战胜魅族,而是政府级别间的协商结果。

发表于 2010-10-8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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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yingliu 于 2010-10-7 20:38 发表


很不喜欢苹果的做法,有些像封闭,狭隘,bt

看看另外一个贴子吧.这年头,没有哪大IT公司没有在告人同时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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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6: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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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8/10/2010 12:22 发表

看看另外一个贴子吧.这年头,没有哪大IT公司没有在告人同时被告.

不是告与不告的问题,是很不喜欢公司的一贯做法.如果某个人的性格象苹果公司,呵呵你会喜欢吗.相对来说更喜欢google.

[ 本帖最后由 siyingliu 于 2010-10-8 16:47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8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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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yingliu 于 2010-10-8 16:46 发表

不是告与不告的问题,是很不喜欢公司的一贯做法.如果某个人的性格象苹果公司,呵呵你会喜欢吗.相对来说更喜欢google.

公司文化是否喜欢看个人了.
我不在乎,觉得只要给你一个好用的产品就可以了吧.如果是一个人.我也不喜欢微软的霸气啊.不过一直在用它的东西.

发表于 2010-10-8 1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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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有什么好,从不跟风,相信自己的判断.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8 1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ys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ys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iyingliu 于 2010-10-8 16:46 发表

不是告与不告的问题,是很不喜欢公司的一贯做法.如果某个人的性格象苹果公司,呵呵你会喜欢吗.相对来说更喜欢google.

google在更多的方面成为了一霸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0-8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mms_smm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mms_smm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Wong 就是魅族老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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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11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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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水果凶猛

ZT 原来苹果逼着魅族M8停产,同时停止销售,所以老王疯了。他原本底线是停产

发表于 2010-10-11 11: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lao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lao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来M9是Android的,已经设计得差不多了,他跟Apple的协议是M8停产但是继续销售存货;现在Apple又改口说要直接停售,所以他很郁闷

发表于 2010-10-11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南方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南方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amsung sgs 也挺像的。苹果还挨个告?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11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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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南方雪 于 2010-10-11 13:03 发表
samsung sgs 也挺像的。苹果还挨个告?

这事,我觉得不仅仅是公司之间的争斗,没有官方上层的压力,水果不可能制服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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