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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故事] 反虐待动物法草稿规定违法食用猫狗肉拘留15天【法制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7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wa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wa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008年12月17日晚,广州火车站爱猫人士打出了“拒绝吃猫”的宣传单。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前天,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4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到300 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大部分意见比较客观,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他们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说。

鉴于此,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 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项目组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将贯彻反虐待的原则。目前,该法律专家建议稿已基本完成。

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常教授说。

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据了解,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贸易壁垒,提高我国羊绒、羽绒等产品的进出口量。

常纪文教授表示,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现实情况所作的决定,从长远来看,“动物保护法”仍然需要。(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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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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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违法"??? 灰色地带,以后更有肉狗肉猫诞生了,和肉鸡一样, 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

发表于 2010-1-27 15: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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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猫?见你的文章写了两篇猫的,我喜欢狗...

发表于 2010-1-27 15: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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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狗。我上高中时候养了2年的猫过了半年居然不认识我

发表于 2010-1-27 17: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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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wara 于 2010-1-27 16:55 发表
我也喜欢狗。我上高中时候养了2年的猫过了半年居然不认识我

猫和狗不一样,狗通人性,猫不见得,你要是和狗呆在一起久了,那情感....唉....

发表于 2012-4-26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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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什么时候才能立法啊,我就是受不了这个才来澳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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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2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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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改立法了

退役斑竹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2-5-1 10: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tou2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tou2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处罚的太轻,而且概念模糊~
哎,还是得不到好啊~

发表于 2012-5-1 10: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红烧鸡翅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烧鸡翅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好像不好吃,所以吃猫的都是做秀的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5-1 1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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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不吃狗肉。

发表于 2012-5-1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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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icendice 于 2012-5-1 10:21 发表
支持不吃狗肉。


獵人打不打野狗................(paopaobin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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